失落于风


龚辰坐在路边烧烤摊的台阶上,凝视着打扮靓丽的年轻人举杯欢饮。

他们的脸上氤氲着潮红的颜色,醉醺醺地互相敬酒:“诶呀,好久不见了,老张,我跟你说,今儿要不一醉方休,你就不是我兄弟!”

龚辰站起身,犹豫了一下,慢慢地走到正在烤肉串的烧烤摊老板旁边:“叔叔,我想要一瓶啤酒。”

老板要忙翻天了,习惯性地应着:“诶,马上”,话说出口方发觉是一个稚嫩童声,他抬头一看,一个戴着红领巾的小男孩正睁着大眼睛望着他。

“小朋友,我不能卖给你,你不能喝酒的啊。”

“我有钱。”龚辰费劲地从兜里掏出来几个硬币,挨排摆在炉子旁边的桌上。

老板拽起肩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小朋友,快回家吧!等你长大才能喝酒。”

龚辰悻悻地把硬币收回口袋,垂着脑袋向家的方向走,苦恼的一件小事漫上心头。

今天语文老师说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朋友”。

龚辰环视一圈整个教室,不知道能把哪一个同学写在笔下。

奶奶总是一边绣十字绣,一边絮絮叨叨:“辰辰,你妈在你八个月的时候就把你生下来了,你出生的时候,身子都是青色的,能活下来,是老天爷的奖赏,你心脏发育不好,不能和那帮傻小子又疯又淘的......”

从龚辰记事起,每次去奶奶家,奶奶都像复读机一样不厌其烦地唠叨这事。

班主任在他一年级的时候义正辞严地宣布:“龚辰身体弱,不能剧烈运动,大家要好好照顾他。”从此班级的男孩们像怕老虎一样远远地躲着他。

班级的女孩们玩翻花绳,互相编辫子。龚辰不会翻花绳,也没有长头发。

他最害怕下课铃声,响起来的时候,男生一窝蜂地跑到操场上,互相追着打,女生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讨论动画片或者商店新出的笔记本。

只有龚辰一个人坐在讲台旁边的特殊座位,每天被老师关照:“龚辰,如果感觉不舒服一定要告诉老师。”

“朋友”这个作文,龚辰苦思冥想也没想出所以然,于是他来到了大街上找灵感,看到大人们推杯换盏,快乐似神仙。

他想,难道朋友是啤酒的味道吗,他没喝到,也不知道。

坐在烧烤摊台阶上的他,独自走在羊肠小道上的他,初尝孤独与自卑,苍白的宇宙只藏着自己的名字,银河里倒映着小小的影子。

这是八岁的龚辰,想浅尝烟酒,用醉生梦死换来一个朋友。

黑黑的夜里传来狗的吠叫,昌序禾听到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心里发慌地快步向前走,身后的声音却愈来愈近,每一步都踏在他仓皇的神经。

他战栗着回头,一只烟头蹦着火花飞过来,落在他的脚边。

趁着月光,面前三个人的脸半明半暗。

他们学校里的无人敢惹的三人帮,昌序禾认识他们,中间的高宇曾经一挥拳把一个学生的鼻骨打折了。

高宇勾勾手,脸上带着轻蔑的笑:“来来来,我问问你哈,你知道我是谁不?”

昌序禾怯怯地说:“你叫高宇。”

高宇点点头:“你是不是勾搭我对象了?”

昌序禾呆住,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别装傻,我大哥对象是林书艺。”身材肥胖的黄毛撸起袖子说道。

“林书艺……?”他垂下眼。

昌序禾今天和林书艺表白了,但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他拒绝了,她把玫瑰花放回到昌序禾的怀里,一脸傲娇地说:“对不起,我喜欢满天星。”

高宇这么一说,这个场景又在昌序禾的脑海里上演一次。

瘦瘦高高的黄毛看他怅然若失的样子,不爽转着手腕:“你装什么林黛玉呢,你想抢我嫂子啊,小子,就你这一米六五的身高,侏儒吧!”

高宇噗嗤一声乐了,用手指一下下怼着昌序禾的肩膀:“听说你心脏还有病。”

他的力气很大,昌序禾没站稳,往后颠了两步:“我不知道林书艺有男朋友。”

“说得理直气壮的,不知道没用,你得给我们大哥道歉吧?”

昌序禾知道解释什么都没用,他咬了咬嘴唇,道了句“对不起”。

“没诚意啊,鞠个躬吧。”高宇斜着嘴巴,插着腰。

昌序禾弯下腰。

“九十度!懂不懂!”

“啪”的一下,热辣辣的感觉在他的左脸上蔓延。昌序禾的脑子嗡了一下,仿佛世界静音了一秒钟,麻劲过了,是生生的疼。

“抬头,让我看看你小奶狗一样的脸有没有破相~”高宇拽着昌序禾的刘海,把他的脑袋提起来端详。

胖黄毛嬉笑着一脚踹在他的小腹上,他疼得闷哼一声捂住肚子,冷汗袭满全身。

“小子,这么不抗揍呢?我还没动真格呢。”

说着,三个人对着昌序禾不断踢打,随后意兴阑珊地离开。

昌序禾的眼前似乎还晃着鞋底的影子,像一只只蝙蝠铺天盖地而来。

他眼睛微眯着,依稀看着家的方向有一缕月光,一动不动,像死了一样。

回家的时候,他站在门口正了正领子,钥匙插在锁芯里扭转的那一刻,安心的感觉在心底蔓延,家是避风港。

他一边愉悦地说“妈,我回来了”,一边用书包挡着脸进了卧室。

他锁上门,照着镜子,发现脸上红色的痕迹已经消了,可是刚才的事就是发生了。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瘦弱成那个样子,还想追到林书艺......”

他们笑得像铁树开花般灿烂,而自己像个跳梁小丑站在中间,充斥在每个人的眼。

他关了灯,坐在窗户旁边。

他想看窗棂映月,想把诗写云上,可外边没有圆月花柳,也没有万里云吞,只有一堵苍白的墙。纠缠不清的电线和风互相撕扯着,日日又年年。

他摸了摸左脸,泪水在鼻头酝酿。

这是十四岁的昌序禾,看惯了深海鲸林深鹿,学会和黑暗握手言和。

上十四中,从来不是蓝枭的理想。这事变成梦寐以求,完全是因为谷雨,他从情窦初开的那一秒就喜欢上的谷雨。

他忘不了每个奋笔疾书、熬到凌晨两点的夜晚,而这一切的努力只是因为谷雨在初三的时候对他说:“我要考十四中,你如果和我去一所学校,我再考虑吧。”

当时的蓝枭点头如捣蒜,在她面前像个小群演与明星大腕拍合照般欣喜若狂。

如今,他却看到她和另一个男生手牵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蓝枭迎面走过,谷雨和男朋友欢快地聊着天,甜美的声音一下都没有断,眼神一瞬都没有离开身边的脸。

他怀疑谷雨已经不记得他了,在她的世界里,他居然连过客都算不上。

在不喜欢你的人面前,多优秀多努力,他们都将你视若空气。

以后的日子里,蓝枭被动地收听着有关谷雨并不光鲜的八卦,他慢慢地释然了,发现当时的喜欢只不过是自己透着一层镭射欣赏,所以她发出比太阳亮100亿倍的光。

高二,原先的老师退休,班级里来了一个新的英语老师,是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叫安盈,长发及腰,一袭长裙。

蓝枭为了向安盈表达他不学习的立场和决心,也为了给新来的一个下马威,在第一次英语考试中,蓝枭蒙完选择就吹着口哨地交了卷。

第二天,安盈把他叫到办公室里,说着老生常谈的话:“老师也跟你没差几岁嘛,知道你们心里怎么想的。是不是烦啊,觉得学习没有用,就想找个人对着干,想发展你真正的爱好,而不是跟一堆奇怪的符号和字母混来混去的,但是,学习,大概是以后自由的资本……”

按道理,蓝枭这种接受过一万次洗礼依然“出莲花而不染”的人应该烦透了类似的唠叨。但可能是那天太阳直射北回归线,办公室的窗户紧闭,空气里弥漫着她的香水味,蓝枭有种缺氧的感觉。

他盯着安盈的脸,自然的弧度,白皙的皮肤,乌黑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出暖棕。

他没有听她在说些什么,他深谙安盈的话和其他老师一样千篇一律,只是偶尔点点头。

“你以后就是我的课代表了,我知道你有潜力。”

蓝枭又面无表情地点点头,随后立即反应过这句话的意思,嘴角抽动两下,半天没缓过神来。

那天以后,同班同学传谣传得很严重,有的说蓝枭是安盈同母异父的弟弟,有的说蓝枭的父母是花巨资给他买的课代表。

蓝枭听着很想笑,但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当选使全班同学都不服气。

他不想让同学们揣测安盈,凭这一腔正义的热血,他把安盈上课所说的每个字眼都咀嚼得清清楚楚。

第二次考试的成绩下来了,蓝枭坐在座位上,目光盯着班级门口布告栏上的大榜没敢去看,小迟在学生堆里钻出来,一个箭步冲到蓝枭旁边:“牛逼啊兄弟,你怎么考的第三?”

蓝枭张大嘴巴,脖子向前一探,他自己都不相信考了第三名,众人一片哗然。

安盈踏着上课铃声走来,上讲台之前瞥了一眼布告栏上的大榜,蓝枭立直腰板,心里有些小激动,却没等来一句表扬的话。

她像往常一样,站在讲台上,风扇在她头顶旋转着,粉笔在黑板上移动着,声音在教室里回荡着:“……题目是The reason of studying。按照三段式来写,现在在纸上写一个大纲。”

蓝枭心里隐隐失望,越是有这种感觉,他就越自我怀疑——我不是个把老师的夸奖放在心尖的好学生啊,现在我怎么了?

他低头发呆,笔尖在纸上停留,片刻晕成小小的黑点。一只纤细的手掌突然覆盖在他的头发上,他一哆嗦,抬头看见安盈朝他笑笑,继续拿着课本向前走。

就在那一刻,蓝枭的心脏砰砰地跳了两下。他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安盈。

蓝枭居然喜欢上了自己的英语老师,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懵懵懂懂的,只想和她多说几句话。

“安老师,定语从句还是不太懂。”蓝枭把书平摊在讲台上,指着找了好半天的复杂句子,拄着脸看她忽闪忽闪的长睫毛,听她说英语的声音不啻天籁。忽然脑门被笔敲了一下:“干嘛呢,特意问我还溜号。”蓝枭不好意思地摸摸发烫的耳朵。

“安老师,生日快乐!祝越来越美!”蓝枭盯着手机上的时间蹦到零点,把祝福发送了出去。“祝福收到啦,但是快点睡觉,明天状态该不好啦。”蓝枭把手机放在床头柜,扯起嘴角滑进被窝。

“安老师,你没吃饭吧!这是我做的饼干。”蓝枭把一个保鲜盒放在安盈的桌子上,笑靥如花。

“安老师,尝尝我爸出差带回来的鹿儿茶。”蓝枭的爸爸买了进口茶,他冒着被揍的风险从家里偷了两三包出来。

至于喜欢这件事,他不敢说,也没有资格说,把这个秘密偷偷地埋在心脏最深处的粉色土壤,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负罪感和甜蜜,开出花来,他便掐断,没有悉心照料,却从不遗忘。

“不然,我叫你姐姐吧!”

这是十七岁的蓝枭,喜欢一个人,冬夏不知,星月不晓,只有他自己明了。

晋子江高考结束那天是叼着烟头回到家的,一身轻松的感觉,连看夕阳都有一股诗意。

他自认为考的很烂,但总归是结束了十八年的苦逼生活。

当初高二选文理的时候,他想选文科,爸妈硬是逼着他填了理科:“一个男生选什么文科,以后有工作吗?”

从那天开始,他就开始盼望高考,盼望走个过场,彻底告别公式和计算,往后就启动自由写作的幸福生活。

没出成绩的这几天,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小说,饿了就叫外卖。

晋子江听见他爸在客厅骂:“小王八蛋,高考完了连家里的饭都特么不吃了。”

他瘪瘪嘴,戴上耳机,单曲循环一首民谣,手指在电脑键盘上敲动着,乐此不疲。

晋子江并非是玩世不恭的一类人,他极其自卑,感觉自己什么事都做得乱七八糟,只有在文字里能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活着。

高考出成绩的那天,他不抱有任何希望地早早睡了。

谁知深更半夜一炮烟花把清梦扰了,有那么一刻房间亮得像白昼。下一秒他爸妈欢天喜地地敲门,破音地喊:“小江啊,压二本线了!!”

“臭小子,竟然考的还行!”父亲粗声粗气地拍腿大笑。

晋子江迷迷瞪瞪地坐起来:“我要上大学了?”

接下来的时间,晋子江被迫开启不务正业的大学生涯,品酒喝茶,闻花遛马,陶冶着不知何所以的情操。

直到有一天,他在表白墙上看到了一个女生对他的告白,告白很简短也很直截了当。

“表白大一计算机系的晋子江,我真的喜欢你。”

晋子江的心里升起一丝雀跃,但是他很快意识到,这可能是室友的恶作剧。

“你们三个谁搞的?”

三个人同时甩甩头:“不是我。”

大宁拍着晋子江的肩膀,像老父亲一般欣慰:“老江啊,你的桃花运真的来了。”

晋子江半信半疑着,过了几天,居然真的有个女孩在两个闺蜜疯狂暗示地护卫下羞答答地来班级门口找他。

晋子江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为了完成在大学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的愿望,就迷迷糊糊地接受了女孩的告白。

女孩比他高半头,朋友调侃一起逛街就像一对姐弟。

“我上次不是跟你说了吗,我吃火锅会长痘痘的,你还说要去吃火锅!”

“对不起,最近在写论文,有点累,我忘了。”

女孩抱着手臂,一撅嘴:“不是累不累的问题,你根本没把我的话当回事,我生气了,哄不过来那种。”

晋子江知道,这是女孩的变相撒娇。第一次经历觉得新鲜,久而久之这就成了老旧的把戏。

他不断地说着“对不起”,让他觉得自己卑微如蛆虫,在她的阴影下缓慢地爬行,可他又觉得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去抱怨嫌弃,他的长相并不出众,老爸不是百万富翁,才华更是天方夜谭,有一个女孩中意他已经是离奇且幸运的事。

晋子江一直在这样的压抑下谈着恋爱,没感觉到恋也没感觉到“爱”的存在,只是“去哪里,做什么,和谁在一起”都需要一字不差地报备。

那时的晋子江临近毕业,工作实践并不顺心,领导在二十几个人的会议上骂他不够格,不计其数的作业,论文,考试压得他喘不过气,他整个人像断了线的纸鸢,在风雨飘摇中转得头晕目眩。

一睁眼五六点钟,就要摸着黑爬起来。闭上眼之前,他看着夜光的指针,已经是后半夜了。

凌晨惊醒一直失眠,他眯着眼打开手机微信,看到了满屏的矫情话,四五十秒的语音一条条地排列在聊天界面,女孩抱怨晋子江无趣又不陪伴。

“我们分手吧。”晋子江打下五个字。感觉冥冥中好像耽误了人家女孩,不爱竟一直拖延。

他在深夜崩溃,能真切地感受到撕心裂肺的疼痛。

他苟延残喘地生活,不知未来如何,感觉整个人会平庸一辈子,诗和远方都是狗屁。

他把啜泣声咽在喉咙里,听到舍友翻个身,迅速用枕头擦干泪水。

男儿有泪不轻弹,被人看到这没出息的样子,会很难为情吧。

这是二十一岁的晋子江,驾一腔孤舟,漂泊在湖海茫茫。

我翻着文件夹里的小说。山重水复的流年,一幕幕发生在风起云涌的人间。

这些都是我的故事啊。

无论是龚辰,昌序禾,蓝枭还是晋子江,都是我的影子。

我蹲在角落里,他们站在我面前。

我写文章的时候总习惯用第三人称,像神明那样描绘自己的经历。

我一直想给我笔下的自己一个辉煌的机会,想让他和朋友们玩成一片,想让他一拳打在高宇的太阳穴,想让他喜欢的女孩跑到他的怀里,想让他的大学一帆风顺,精彩纷呈。

可我更想记录一个真实的自己,真实的弓长晓。

如今的我已经长大了,学会接受和享受不喜欢的事物,当我写程序写到凌晨两点,脖子酸痛,我笑着想这样不算荒芜岁月,挺有成就感。

不过被上司夸奖的时候,我还是能想起那些在别有用心中翩翩舞蹈的人。同事围在我身边赞美的时候,我还是能想起曾经在偌大校园中间没有归处的自己。

我交了女朋友,她比我前二十几年认识的所有女孩都要温柔可爱,果然特等奖在最后一秒才会宣布,好的事物都是要压轴的。

到现在我突然明白,我过去所认为的自卑只不过是自己和自己开的一个玩笑,我臆想了我就是世界上最孤独的可怜人,一直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剧本。

那些故事,写在每个没有月光的夜晚,写在我星星寥落的房间。我打开电脑,微弱的光亮照着我的周身,灵感像火苗一样燃烧着,屏幕上的字句或是朴素,或是华丽,都是那一刻我灵魂的语言。

今天是我第无数次浏览这些文字,过去的自己在向我招手,既是“你好”,又是“再见”,我不愿将他铭记,又不愿完全忘却,就让往事失落于风,我们继续藕断丝连。

水土不服的城市终将路过,青黄不接的时节总要离开,十面埋伏与楚歌也会遗忘于历史长河。

假如你和过去的我有同样不如意的境遇,送给你一句歌词:

“暮冬时烤雪,迟夏写长信,早春不过一棵树。”

这是二十三岁的我,二十三岁的弓长晓,全无大富大贵,却也披霄决汉,触摸到生活的小确幸。

—end—


题外话:

弓长晓哥哥是我在刚来简书不久认识的朋友,大概挺有缘分吧。他叫我虎妹,我叫他二百五大哥。

他是97年的,虽然我们有六岁的年龄差,但我觉得聊天没代沟。

他把他前二十几年的故事讲给我,我便为他写了这篇不够好的文章。

这篇好久好久之前就动笔了,一开始我用日记的方式去写,写了两千字,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停笔一段时间后回头看,发现日记的形式不足以表现一个阶段的心理,便删删改改,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一个个看似独立的故事,是因为我想表达这是一个群像的缩影,而不是个体的偶然。

希望长晓哥哥能够喜欢,希望我的读者能够喜欢。

源自岁月拾遗精选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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