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的围城我是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的。最开始读围城,觉得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个渣男,出国留学拿着钱却混日子,等到毕业了,为了证明自己才想到去办一个假文凭。在回国的船上先是和鲍小姐不清不楚,鲍小姐离开后又马上转站孙小姐,虽然不喜欢苏小姐,却不懂得拒绝她,在苏小姐家遇到唐小姐,便喜欢上了唐小姐,在两个女人之间玩弄感情。在亲了孙小姐后终觉不妥,才写信告知苏小姐自己并不喜欢她。在去内地任教认识了孙小姐,其实自己最开始并不喜欢,也可以说至始至终都不是喜欢,只因为赵辛眉的玩笑和孙小姐的千方百计,便和孙小姐订婚结婚,婚后二人更是经常吵架。其实夫妻之间吵架很正常,就像是生活中的一剂调味品,什么时候两人不吵了才是真正的感情出了问题。其实也可以说是朱砂痣终究会变成蚊子血。
钱钟书的这本围城写的很讽刺,里面的人物没有一个是我很喜欢的。方鸿渐从头到尾是个懦夫,在家靠父母,家里不行了靠岳家,与岳父岳母闹掰了后又靠赵辛眉,是一种这种窝囊,不求上进,只知义气用事,不顾及他人。苏小姐虽是出国留洋的女博士,但却喜欢玩弄男人的感情,喜欢两个男人为她争来争去自己的那种虚荣感,说到底也不过自私罢了。赵辛眉是那种传统的当官人的作风,自己有点能耐,但经常是口说大话,只有真正办到了才可相信。孙小姐是那种很大众很普通的中国当今妇女形象,对丈夫是又爱又恨。杨绛先生给她描述得很好,她最大的成功便是嫁给了方鸿渐,她最大的失败也是嫁给了方鸿渐。整个故事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了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是啊,看过之后我才明白为什么说婚姻好比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其实好多东西都好比围城。得到的想去除,得不到的又想千方百计地得到。我很喜欢钱老的在这本书里的很多比喻。昨日晚饭时和父母讨论两种吃葡萄人的问题。到底是应该先吃好的还是应该先吃不好的。爸爸说这应该就事论事不可以一概全。
读完围城再读杨绛先生为围城写的附录——钱钟书与围城,使我对围城有了更深的了解,不免想到要是所有的小说后面都能有这样一种序,会不会更能让人更好地理解作者。但毕竟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经历不同读起来的感受便也会不同。书里的每一个人其实都有真实人物的影子就像所说的,文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