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四,双赢思维。
双赢思维是关系发展的基石,是人际交往的哲学。
我们人际交往的模式一般有以下六种:
一、利人利己(双赢)
二、两败俱伤(输/输)
三、损人利己(赢/输)
四、独善其身(赢)
五、舍己为人(输/赢)
六、好聚好散(无交易)
其中利人利己交往模式最佳,这种模式会促使人不断的在所有的人际交往中寻求双边利益。
在相互依赖的环境里,如果我们实在无法达成共识,实现双赢,就不如好聚好散。想要实现双赢必须满足五个条件,即双赢品德、双赢关系、双赢协议、双赢体系及双赢过程。
双赢品德需具备三个特征。首先是诚信,即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明确的价值观;其次是成熟,在敢做敢为和善解人意之间找到平衡点,才是真正的成熟;最后是知足,即相信资源充足,人人有份。
双赢关系是以双赢品德为基础,我们才能建立和维护双赢关系。双赢的精髓是信用,即情感账户。没有信用,我们最多只能妥协,无法开成布公、彼此学习,互相交流和发挥创造性。
没有双赢人格和双赢关系作为后盾,书面协议就形同虚设。
双赢协议是关系确立之后,用协议来说明双赢的定义和方向。这种协议有时被称为绩效协议或合作协议,它让纵向交往转为水平交往,从属关系转为合作关系,上级关系监督转为自我监督。
在双赢协议中,对以下五要素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预期结果:确认目标和时限,方法不计。
指导方针:确认实现目标的原则、方针和行为限度。
可用资源:包括人力、财力、技术或者组织资源。
任务考核:建立业绩评估标准和时间。
奖惩制度:根据任务考核确定奖惩的意义。
这些要素赋予双赢协议重要意义,对此的理解和认可,使我们在衡量自己业绩的时候有据可依。
双赢协议注重的是结果,要释放个人潜力,将协作效应最大化,产出与产量并重。
双赢协议是双赢模式、双赢人格和双赢关系的产物,它以相互依赖的人际关系为对象起着规范和指导的作用。
双赢只能存在于体系健全的组织机构中,双赢必须有相应体系支撑,包括培训、规划、交流、预算、信息,薪酬等。双赢体系要为双赢协议创造有利环境。
达成双赢的过程必须以原则为中心,注重利益,而不是立场。要创造出能够让双方都获利的方法,但不违背双方认同的一些原则或标准。
史蒂芬·柯维先生给出4个步骤,完成双赢过程。
首先,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真正理解对方的想法需要和顾虑,有时甚至比对方理解得更透彻。其次,认清主要问题和顾虑(而非立场)。再次,确定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最后,寻找实现这种结果的各种可能路径。
双赢过程同双赢结果密不可分,只有经由双赢才能实现双赢结果,这里的目的与手段是一致的。
双赢并非性格魅力的技巧,而是人类交往的一种模式。
双赢来自诚信、成熟和知足的人格,是高度互信的结果;它体现在能有效阐明并管理人们的期望和成就的协议中;在起支撑作用的双赢体系里蓬勃生长;亲有必要的双赢过程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