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俊宏作品:神禾塬猎艳

神禾塬猎艳

一支猎枪从西安的被窝起身,伸过长安的袖筒,黎明时举在了唐朝时的皇家猎场——神禾塬的头顶。

枪柄握在我这个握过各类枪,并在烈火与硝烟浸泡的南疆前线让枪发表过一场又一场精彩演讲的有着二十多年军龄的军人手中。

我的坐骑是一匹切诺基越野车。我一手握枪一手抓着扶手,身子前倾,随一个狩猎小分队杀向了神禾塬。

到神禾塬时,天睡眼惺忪,天地一片迷蒙。神禾塬盖着一床远大的霜的被子,静静地躺在那里,似乎还梦游在昔日黄色浩荡、旌旗猎猎、马蹄翻飞、箭镞啸鸣的历史莽原。

偶尔或远或近传来几声狗吠,有如神禾塬梦中的几声咳嗽,只是刚一出口,就被秋风的剪刀剪去了尾巴。

鱼一样,我们从一条弯弯曲曲的黄土小路上游进了神禾塬。

朋友何说:“这就是神禾塬,我们就在这里出手,看看谁的身手好。”

皇家猎场是个什么样我没有亲眼目睹过,因此,很难想象它的模样、形式,对它的所有印象全来自古装电影或电视剧。而眼皮子底下的这个皇家猎场——神禾塬与电影或电视里的皇家猎场大相径庭,甚至与我们想象中的猎场也相差十万八千里。这里没有茂密的森林、广阔的荒野、成群奔走的野兽,目之所及,阡陌纵横、村庄簇拥,一个典型的关中农家村庄。

“这就是猎场?”我疑惑地问。

“有猎可打的地方是不是应该叫猎场?”朋友何诡谲地笑着反问我。

我无言以对,心想,管它是不是猎场,我们的目的是打猎又不是逛猎场。

一想到已进入被叫着猎场而又不像猎场的神禾塬,我有些兴奋,握枪的手微微有些激动,不由使劲握了一下枪,像当初上前线时那样,目光警觉地四下游走,横扫西东,寻找着猎物的影子。

“野鸡只有在天似亮非亮这个时候能看到,等到太阳一露脸,它们跟这地上的霜一样,瞬间就融化了,再很难找到踪影,要想找到,只能等第二天这个时候了。”朋友曹介绍说。

“为什么?”初次打猎的我很好奇。

“这会儿可能是它们出早操的时间,出完操就上班去了。”朋友何笑着说,“我们到神禾塬很多次了,只见它们出早操,但不知它们在哪儿上班,如果知道,我们就不用这样披星戴月出门了,我们一定会找到它们的大本营,一网打尽。”

“如果一次连窝端了,你闲得没事时又干什么去。打猎只是个乐子,只是几天紧张工作之后的一次放松运动,如果这野鸡被你一网打尽了,你又拿什么由头放松神经呢?如果找不到放松神经的地方,你就不怕把神经给绷断了。”朋友曹跟个哲学家一样分析说。

没想到,朋友们狩猎居然狩出了这么多道理来,这道理听着比打猎本身还让我感兴趣。

你说,人干什么最终不都是为着精神的愉悦、有个乐子咀嚼呢?精神享受是终极享受,这道理不用我讲。

说话间,天地间掀开了白天的被角,曙光很快从神禾塬的身上漫过,地上的霜越来越白,如同撒了一层薄薄的盐。

“看那儿!”朋友何一边开车一边往前面一指。由于激动,动作过大,指头戳在了车的前窗玻璃上,撞得嘭地响了一下。

自从一九八七年离开前线后再也没摸过枪的我,很生疏很笨拙新兵样摆弄着枪准备下车,被朋友们拦住了。

“这野鸡贼精贼精,一见人影立马就飞走了,根本打不着,只能坐在车上打。这家伙还处在原始社会的意识中,没有进化到现代社会,对车没有任何警觉,你就是把车开到它的眼皮跟前,它只会侧身给车让让路,依然故我,该干什么还干什么。”朋友何说着把车缓缓地侧身停在了离几只野鸡不到十米远的地方,老班长帮新兵样轻轻帮我摇下车窗玻璃,示意我把枪伸出去打。

这是一个最佳的射击位置,如靶场早就预设好的那种。这种绝妙的位置,只有当过兵的人才会一眼找得到,并一把牢牢抓住,然后由此释放出所有的想法,让这想法在目标地开花结果。

我手中的枪探头探脑地爬出车窗,紧紧盯着几只在一片铺满霜的麦地觅食的野鸡中的一个。

那是最肥硕的一只,走动时有些吃力地左右摇摆着,仿佛不堪身上那些肉的重负,走几步全身如筛糠样使劲摇几下,大有想卸下身上重负的意思。

也许是上帝的安排,就在它们不堪重负的时候,让我们来了,让我们帮助它们减轻这生命的负担,把那重负卸载到我们的腹中。我们的肠胃对这个负担是热烈欢迎的。

那也是美丽的一只,华丽的羽毛如一条拖地长裙拖在身后,我很心疼这么美丽的裙裾就这样拖在地上,真想上去帮它轻轻地提起随它而行。我之所以首选了它,可能正是因为这美丽,尽管它是外表的,可它还是紧紧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一切美丽都是外在的,这谁都知道,可就是有很多的人走不出美丽的迷魂阵,为美丽失身者、献出灵魂者、悔不该当初者大有人在,我就是其中一人,美丽是永远的杀手。

可我又想,在人类中,漂亮的衣服大都穿在女人身上,为什么在禽类,美丽的服饰多披在爷儿们身上呢,是上帝的安排,还是它们在与人类的斗争中摸清了人类灵魂的脉搏,为了种族的繁衍和应对人的好色之心而采取的措施呢?这其中必有奥妙,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奥妙到底在哪儿,我不得而知。

美丽是美丽者致命的弱点。这不,这只野鸡的美丽让我一眼逮住了它的命运,锁定在枪的准星上。

就在我的食指揽着枪机那弯弯的小腰往自己怀里轻轻拉的时候,那只野鸡把它美丽的翅膀如竖琴样立了起来,用嘴的指头从上到下不停地弹拨起来。虽然听不到它弹的是什么乐曲,可从羽毛美丽的颤动中我知道,那一定是一曲美轮美奂的让全身愉悦的音乐。

我陷在了这美丽的图画和自己美妙的想象中,揽向枪机腰际的手指又停了下来。我想看完这场美丽的演出,不想留下什么遗憾。

朋友何做了一个抠动枪机的动作,示意我出击。我的手指刚准备出动,路上飞来的一串清脆的自行车铃声先我击中了野鸡的神经。我的手指刚把子弹击出枪口,野鸡一个个美丽的翅膀已飞过了我的头顶。子弹扑了个空,什么也没逮着,甚至连根羽毛也没逮住。如果硬说有,那只是逮住了野鸡零星的影子。

作为一个职业军人,这样的失误是绝对要不得的,如果在战场,如果面对的是一群真正的敌人,神经稍有放松、行动稍有迟缓,一定会被对方生生掐断脚下的路,让你永远丧失前进的机会。庆幸的是,那天我们面对的只是几只野鸡而已。

看来长期不摸枪、长时间不经实战的锻炼,神经也会松懈,斗志也会衰退。这样下去,不要说与敌人对抗了,等神经放麻木了,被敌人吃掉后能不能弄清是怎么回事还不一定。

美丽让我迷失,美丽是我的杀手。怎么野鸡也会施美人计?

“如果你再怜香惜玉,等它们把胳膊腿活动开了,等太阳出来了,再想打到它们就难了。”朋友们看出了我迟疑的原因,教导我。

说着,车又开动了,去寻找另一个战场。

走出不远,朋友何把车往右一拐,踩着老百姓种地用的一条只能过去一辆架子车的坑洼小道,直插田地的腹部。

车大道小,如一个大脚硬往一只小鞋里穿,路的鞋帮不断被撑破。车的脚似乎有点痛,摇晃着、一蹦一跳着深入战地。

在一个水塘身旁,我们的眼睛同时被二十多只野鸡美丽的身姿拽住了。

这可是一大片的美丽,是一场竖琴的大合奏,我又迷失了。

朋友何见我迟疑,从我手中拿过枪,把枪口从我面前伸出,在伸出窗口的过程中,枪响了,我吓了一跳,飞出的弹壳打在了我的额头,说实话,我有点木,没感到疼。

这一连串事情就发生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整个过程不到三秒钟全部完成了,只有“神速”这个词在这里勉强用得上。

这就是军人,一个真正的军人。我为在目前这样的国际国内环境下还有这样的军人心里激动了好一阵。可惜的是,他的这点军事技术不是在战场和训练场练出来的,而是在这与实战还有一大截距离的狩猎中练成的。可在我们的部队,利用周末能出去打打猎练练枪的,会有多少人呢?我猜想,大部分人可能跟我一样,与枪熟悉而陌生,想要成一体联合发表强有力的演说,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在我惊诧之时,朋友曹跳下车猛虎样冲了出去。但见被击中的那只野鸡做着垂死挣扎,扑楞着翅膀准备逃窜。朋友曹铁钳样的手接连出击了几次都没逮住,眼看着那只负伤的野鸡要向池塘窜去,朋友曹一个鱼跃,在空中划了一道美丽的抛物线,双手极准确地卡住了野鸡的脖子,紧紧地按在地上,直到野鸡停止呼吸,他才满面笑容地提起来。

朋友曹走过我身边时,我闻到了一股肉香,口水不由在口腔开始跑步。

随后,我们在神禾塬近百公顷的一块地方南征北战、东突西冲战斗了一个多小时,除朋友何连中三元外,我多次出手且全部失手。看来不但我的意志经不起美丽的考验,而且我的军事素质和军人身份也值得怀疑。好在我是身着便装,是以一个老百姓的面目出现在这皇家猎场,不会有人将我与军人联系在一起,没人笑话我。

这期间,我让朋友曹也露一两手,朋友何说:“老曹打猎从来不动枪,他唯一的爱好是拣胜利果实。”

这一癖好很有意思。我想问朋友曹,但张开的嘴像个空洞的鸟窝,什么都没飞出。

有意思的是,在太阳出门前半个小时,无论我们从哪儿举枪向着野鸡,总有一个穿着中学生校服的少年出现在我们的附近,嘴里很响地喊着一二一的号子,跑向野鸡的领地。而野鸡一听到他的口令,似乎听到了出征的命令,翅膀合着一二一的节拍,很快飞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任枪口仰天空叹。

这样反复了几次,太阳推门走了出来,快步走过神禾塬。神禾塬的霜瞬间化为乌有,野鸡的翅膀也在瞬间从视野消失,极目凝望,不再有一支羽毛在天地间跑动、飞行。

意犹未尽,提着枪悄悄潜伏到斑鸠们开早会的树下,连着放了几枪,只见斑鸠成群地飞走不见一片羽毛掉下来。想追,可我们这些习惯了以车当腿的人缺乏追的毅力,再说,腿怎么能追得上飞行的翅膀呢?

我们只好作罢。停在路边收枪时,几个把猎场改造成农庄的拉着架子车往地里送粪的神禾塬“地主”,在我们跟前停住脚步说:“你们好好把这些野鸡打一打,麦苗都快被这帮东西糟塌完了。”

“下次吧!”朋友何说着把收好的枪往车后备箱一扔,驾车载着我们离开神禾塬飞奔而去。

“这野鸡把毛一拔,下水一取,放两片生姜,清炖两三个小时,那个香……”何一边开车一边介绍着,嘴里还咂咂有声,似乎那美味已到了口中,正被他品尝着。

“把腿和胸脯上的肉割下剁成肉泥跟青椒一炒,那才是人间少有的美味。”朋友曹进一步介绍。

你一言我一语,诱得我的喉节上下运动个不停,急不可待地说:“到西安后,我们先找个饭馆,弄一只尝尝怎么样?”

何坏笑着看我一眼,径直把车开到一家叫英雄会馆的酒店,从车上提下一只虽死尤美丽的野鸡,对酒店服务生交代了几句后凯旋的英雄样昂首走进一间叫凯旋门的宽敞包厢,一边喝茶聊天一边等待美丽的野鸡以菜的形式走上饭桌,填充胃口的欲望之坑。

美丽的野鸡变成菜走上饭桌后,我不等朋友开口邀请,手和筷子双管齐下,鬼使神差直取一只翅膀。

有些烫,我用嘴吹了几下,倒了几次手,用筷子和手各执一端,忙不迭往嘴里送。

可牙刚深入肉中,就像刚迈出的脚碰在了一个大石头上,牙痛得跳了起来。

牙告诉我,那绝不是骨头,骨头它很熟悉,这个东西它从来没见过。

我停下嘴的进攻,把两根筷子组成一个鸟嘴深入牙齿在鸡翅上开凿出的一个隧道,准确地把隐藏在里面的一个阶级敌人捉了出来。

我用食指和拇指拿着捏了捏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一粒子弹。

我们都笑了,笑声前仰后合,亮亮的。子弹黑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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