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主要看的一本书是王蒙老先生的《人生就是守持》。书中收录的主要是老先生80年代后的散文和随笔,基本看过即忘,倒是有一篇关于饮酒的文章引起了我的共鸣。
爱酒的人认为酒是个好东西,未饮三分醉,将饮已动情。食满足的是胃的需要,酒满足的是精神的需要,是酒后那一刻自我释放自我兴奋的需要。老先生认为完美的饮酒有四个状态:第一阶段饮者像猴子一样活泼,第二阶段像孔雀一样得意,第三阶段像老虎一样威风,最后像猪一样趴下!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酒是人类自慰的产物,酒是存在的痛苦的象征。作为一介小女子,我认同的喝酒的趣味却是“光阴须得酒消磨”,酒就是活着的体现。而且我喜欢的喝酒状态是陪着至亲至爱,或老父或老公或小儿,炒几个家常小菜,配一碟兰花豆或花生米,边喝边聊或只喝不聊,三五杯下肚,酒刚上头,喝到喉润,胃饱,头大,身轻,神爽。这个时候你可以开怀大笑,也可以小憩不语,可动可静,最是畅快!
而我家熊哥喝酒又是另一种喜好。他年轻时的梦想是这辈子要喝遍天下美酒。记得小熊出生的时候,熊哥心里高兴跑到商场买了瓶剑兰春。120元一瓶,而他当时的月工资不到600。买酒时正好碰上他在商场当经理的堂姑妈,当姑妈得知这酒只是买了自己喝时,姑妈委婉的提醒他太贵了,但最终熊哥还是在姑妈复杂的眼神下买下了这瓶酒。可惜后来造化弄人,他因伤不能喝酒,遍尝美酒的梦想就此破灭。为了弥补这一遗憾,他只在过年小酌一两杯,而且只要他承受的起,酒绝对往贵里买!
以上是我们两口子喝酒的那点嗜好。本人孤陋寡闻,其他人有啥癖好我就不得而知了。但碰巧前几天看新闻学会了一个新名词“捡尸”与喝酒有关。指捡到喝得醉烂的女性,有的被一夜情更有甚者被拍裸照威胁的。看完吓了我一老跳,这年头真是啥事都有了,但是还是要奉劝那些年轻的女子们,单身外在的时候还是小酌怡情的好,实在想大醉一场的还是在家里关起门来喝安全。
还有的人说,喝茶有茶道,喝酒也有酒道,但在我看来,其实哪有那么多道,喝酒只是让生活多了一种趣味和方式,使我们的日子好过一些而已。
莫负良辰,不如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