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永徽三年 652年
十一月,散騎常侍房遺愛尚太宗女高陽公主,公主驕恣甚,房玄齡薨,公主教遺愛與兄遺直異財,既而反譖遺直。遺直自言,太宗深責讓主,由是寵衰,主怏怏不悅。會御史劾盜,得浮屠辯機寶枕,雲主所賜。主與辯機私通,餉遺億計,更以二女子侍遺愛。太宗怒,腰斬辯機,殺奴婢十餘人;主益怨望,太宗崩,無戚容。上即位,主又令遺愛與遺直更相訟,遺愛坐出為房州刺史,遺直為隰州刺史。又,浮屠智勖等數人私侍主,主使掖庭令陳玄運伺宮省禨祥。
先是,駙馬都尉薛萬徹坐事除名,徙寧州刺史,入朝,與遺愛款暱,對遺愛有怨望語,且曰:「今雖病足,坐置京師,鼠輩猶不敢動。」因與遺愛謀:「若國家有變,當奉司徒荊王元景為主。」元景女適遺愛弟遺則,由是與遺愛往來。元景嘗自言,夢手把日月。駙馬都尉柴令武,紹之子也,尚巴陵公主,除衛州刺史,托以主疾留京師求醫,因與遺愛謀議相結。高陽公主謀黜遺直,奪其封爵,使人誣告遺直無禮於己。遺直亦言遺愛及主罪,云:「罪盈惡稔,恐累臣私門。」上令長孫無忌鞫之,更獲遺愛及主反狀。
司空、安州都督吳王恪母,隋煬帝女也。恪有文武才,太宗常以為類己,欲立為太子,無忌固爭而止,由是與無忌相惡。恪名望素高,為物情所向,無忌深忌之,欲因事誅恪以絕眾望。遺愛知之,因言與恪同謀,冀如紇干承基得免死。
永徽四年 653年
春,二月,甲申,詔遺愛、萬徹、令武皆斬,元景,恪、高陽、巴陵公主並賜自盡。上潤謂侍臣曰:「荊王,朕之叔父,吳王,朕兄,欲丐其死,可乎?」兵部尚書崔敦禮以為不可,乃殺之。萬徹臨刑大言曰:「薛萬徹大健兒,留為國家效死力,豈不佳,乃坐房遺愛殺之乎!」吳王恪且死,罵曰:「長孫無忌竊弄威權,構害良善,宗社有靈,當族滅不久!」
乙酉,侍中兼太子詹事宇文節,特進、太常卿江夏王道宗、左驍衛大將軍駙馬都尉執失思力並坐與房遺愛交通,流嶺表。節與遺愛親善,及遺愛下獄,節頗左右之。江夏王道宗素與長孫無忌、褚遂良不協,故皆得罪。戊子,廢恪母弟蜀王愔為庶人,置巴州;房遺直貶春州銅陵尉,萬徹弟萬備流交州;罷房玄齡配饗。
——《通鉴 唐纪十五 高宗上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