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什么,在我心里永远都是那个邻家大哥哥。

周先森,生日快乐,结婚周年快乐

一恍神,期末考试考完,已经快到十八号了。又是一年周先森生日。

依稀记得去年这个时候传出的消息是他的婚讯将近。转眼间他已经结婚一年了,还有了个可爱的小公主,幸福快乐着。

(一)

很早就认识周先森。

之所以说是认识,是因为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深深爱着他。就像一棵种子,从遇见开始埋在土里,慢慢蓄势待发,终于破土而出,长成了参天大树。只是此时此刻,才发现。

那是2008年春晚的时候吧。

那年的雪格外的大,洋洋洒洒,一月有余。大年夜那天,我和弟弟虽不舍房外堆积成人的雪,但还是迫不及待在妈妈的招呼声里走进了客厅,守在电视机前,只等八点一到准时收看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

当时小孩子心性,只知道这是每年除夕夜的习俗。就如同贴春联,吃年夜饭一样,看春节联欢晚会也是习俗之一。加上那时候落后的小镇上还没装有线电视,只有地方台和中央台两个频道。所以我和弟弟也乐得把春节联欢晚会当成一大盛事来看。

时至今日已经记不清很多细节。只有依稀印象,过零点之后,我在睡意朦胧里听到他的声音。

像是梦里去了一趟江南小镇一般。烟雨蒙蒙中,我撑着一把油纸伞,缓缓走在青色台阶的小巷里,路的尽头隐约站着一个人。我走近,再走近,想要看清他是谁。然后头一偏,从椅子上跌下,瞬间惊醒。

然后我就看见了荧幕上的他。

身着刺绣花样的上衣,看上去古朴雅致,颇有江南小镇青衣少年的感觉。尤其是身处那样一个独特设计满眼青花瓷的舞台,竟是没了除夕欢庆周边大红的俗气,让人眼前一亮。

况且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看多了《雪花女神龙》《聊斋》《花姑子》,整日幻想着随青衣少侠仗剑走天涯,再不济也要偏偏衣袂的少女心思。

如今看见这样的男子,这样好听悦耳的旋律,自然要多看上几眼。只是可惜,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一曲将罢。

只余下一句“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萦绕心间。当时不懂,后来才知这正当是我初遇他,心里埋下的那颗种子。

又不得不提及那时落后的小镇和贫苦的家境,我没法像现在这样上网搜节目单又或者搜歌词来找到那个唱着款款青花瓷的男子。就算心生喜悦,也不得不作罢。何况小孩子心性,隔夜就忘。

直到后来临近年底时候,才在天天向上再次听到了《青花瓷》这首歌。那别开生面的青花瓷扇子开场舞,如初见他时一样,让我难忘至今。可能是自小喜欢古风的缘故,总觉得瓷器,古文这些古时候的物什件,格外雅致清丽。

那时才知这首歌名为《青花瓷》,才知他是周先森。

从此那颗无名的种子,具象化成了一个闪闪发亮的名字,奋力生长起来。

(二)

上了初中以后,换了一个新的班级。县城里的中学也比小镇条件好很多。身边好多同学都用爸妈给的零花钱偷偷买了MP3。更有甚者,以学习需要为由,央求爸妈给买学习机,小小的只有2G的存储卡里,满满的装的全都是游戏和音乐。

那时候的女孩们,几个要好的姐妹会一齐怂恿那个在班上特别受欢迎的女孩去借MP3。只消得一张纸条,男孩就会乖乖把MP3或者学习机放进女孩抽屉里。然后就有了一整晚被窝里偷偷听歌的窃喜。现在想来那些日子真是令人怀念。

不知道是谁说的周先森是80后的青春,可我明明记得那时男孩们的MP3和学习机里满满的都是他的歌,除却少数的林俊杰和吴克羣。在我的概念里,周先森一直是我们90后的青春。

而我是在某一次午间踏进寝室的时候,听到室友外放的《发如雪》。听起来很像他的声音,平日里不怎么与人亲近的我也不免急切地询问室友,这是谁的歌。直到听见室友肯定的回答“周杰伦”,我更是欣喜若狂地冲过去,拉住她的手不住地摇,“那我今天晚上可不可以和你一起听歌啊?”

惹得室友以为看见了疯子一样,眼睛睁大得像铜铃,盯着我好久之后才点了点头。也就是因为这件事,室友后来成为我初中时候最好的朋友。

那个夜晚是我第一次那么清楚地听见他的声音,让人着迷上瘾,欲罢不能。也是我第一次一次性听了他那么多歌,《安静》《简单爱》《爱在西元前》等等很多很多。

心里有掩不住的窃喜,大半夜的躲在被窝里,和室友一人一只耳机。直到室友困意袭来以至睡着,我却还像个偷吃糖果的小孩般兴奋异常,反复单曲着他的歌直到MP3没电,才不舍睡去。

那夜的梦里,我的世界下了一场瓢泼大雨。几近贫瘠的土地慢慢湿润,种子破土而出,长成了一颗小苗。

那个时候才知道大家口中的他唱歌“口齿不清”是个什么样子。可是那些快节奏的rap,我听来怎么反而觉得特别可爱。

而且我初见他的时候是他认真唱中国风的样子,是我喜欢的样子。所以感觉后来的每一首歌,我喜欢的样子,他都有。

后来妈妈给买了复读机,本是方便我学习英语。但我却偷偷攒钱买了他的磁带,放假时候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听。偶尔妈妈进房叫我吃饭,还要拿出一本书佯装在学习英语。心里的小欣喜只有我一人知,也不舍得分享给别人。

那个时候的廉价磁带现在看来应是盗版,和别的凤凰传奇庞龙的歌夹在一起售卖。但我仍旧视若珍宝,反复听了很多遍,至今还好好地收在我床底下的箱子里。放在一起的还有,满满一本的歌词本。

那个时候,网络不像现在这么发达,电脑也不像现在这样普及。我抄歌词,都是一句句自己听了然后默写下来。现在去看有很多谐音歌词错误,但是也有很多难以言喻的自得其乐。

(三)

初一下学期情人节那天,刚好是周六。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正好放假我才能在家看电视,而电影频道刚好在放周先森的电影《不能说的秘密》。应了节日的景,是部爱情片。

那个下午,我认认真真地坐在电视机前看完了整部电影,生怕错过了任何一个细节。期间有小伙伴来约我出门玩,我都一概没理。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文艺爱情片”的基调,虽然我都不知道这部片是否能被归为此类电影。但是我是真的很喜欢这部电影,哪怕后来我又再重温过几遍,都没有第一次在黑白电视里看的感觉来得深刻。

古老的琴房,穿越时空的琴谱,学生时代懵懂的爱情,还有黑白校服,这些元素都被周先森完美地运用在了一部电影当中,甚至于每一个剪辑出来的电影画面。

我惊讶于斗琴那场戏他的真材实料,欣喜于湘伦和小雨四手联弹的默契,落泪于他们爱情的曲折离奇,感动于湘伦奋不顾身回去找她的勇气执着。


总之在这部电影里,我甚至忘记了他是周先森。

只知道叶湘伦是一个很会弹钢琴和很喜欢路小雨的穿着校服也很帅气的男生。后来事实证明,我还是最喜欢他在里面的扮相。因为那样的他,最像生活在隔壁班的那个男孩,会弹钢琴,会骑自行车载喜欢的女孩子回家。

这样子想的话,我心里对他的期许是不是看上去会切实际一点。


(四)

整个初中还有一件与周先森有关的让我记忆深刻的事情。

当时认识的一个很喜欢周先森的哥哥,用他的歌名写了一封情书给心仪的女生。时隔多年,依稀记得信的结尾是这样的:

我不懂那黑色幽默,只有简单爱可以给你。如果你愿意的话就牵上我的手,一路向北,追寻幸福的微笑。

这么多年,哥哥恐怕已经忘记那个女孩长什么样子了,但是他还一直喜欢着周先森,喜欢他的歌,喜欢他的一切。还总是跟我嚷嚷着要带我一起去看他的演唱会。一直到60岁的时候。

然后就上了高中,高中时候的同桌也是杰迷。这让我对周先森的喜欢更加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心里那棵小苗也是在日日灌溉下,茁壮成长。

和她达成统一战线之后,我们一起分享了很多关于周先森的事情。忘了说,那个时候,哥哥也和我们一个班。所以更多的时候,是我们三个人一起讨论。

于是,我看见了杰迷写给周先森的一百句话,心里的感动之情一点也不比后来的万人情书少。(本来是想找出那张图贴在下面给大家看的,可是手机几经更换,怎么也找不到那张图了,就只能写一些我还记得的给大家看看。)

7.单眼皮的周先森也很帅。
10.周先森很孝顺,他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和外婆。
17.周先森很爱耍酷装帅,但是也很可爱。
19.周先森对粉丝很好,每次在机场或者演唱会门口碰见粉丝,都会亲切地说:“要小心一点哟,不要摔倒了。”
22.周先森很讲义气,会帮很多朋友写歌。可明明还是他唱的版本更好听。
27.周先森个子不高,只有一米七八,但是刚刚好。
29.周先森喜欢弹钢琴,喜欢打篮球,喜欢赛车。

有了杰迷同桌之后,我们常常在晚自习的时候戴上帽子插上耳机偷偷听他的歌。一边防备着老师在窗外出现,一边佯装在纸上演算数学题,但是心里却高兴得不行。那种心情也是后来的我再也没有过的。

也是那个时候,听到一些比较冷门但是很好听的歌,每次这样就像意外捡到宝贝一样开心。

有谁能比我知道,你的单纯像羽毛。——《你听得到》

我掉进爱情悬崖,回想起你的可爱。——《爱情悬崖》

我怀念起国小的课桌椅,怀念着用铅笔写日记,记录那最原始的美丽。——《对不起》

眼睛你要擦亮记住我的模样,我专心打球的侧脸还蛮好看。——《三年二班》

恋爱的方式无法拿笔来抄,也没有规则可以取巧。——《她的睫毛》

冷空气跟琉璃在清晨很有透明感,像我的喜欢被你看穿。——《园游会》

(五)

然后就到了杰迷们几家欢喜几家愁的那个时候了,高三上学期。

周先森的女朋友出现了,是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名字叫昆凌。

刚刚曝出他们恋爱的消息的那段时间,有大批粉丝到昆凌姑娘的微博下留言,评论多达一万多条,有人戏称“这哪里是评论,分明是万人情书”。其实这些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那个时候正是紧张的高三时期,没有手机可以用。唯一获取周先森消息的来源就是同学上学路上捎带的每周三一份的娱乐报。所以当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演变成了“万人情书事件”。而我看到的那份媒体整理出来的万人情书,应该是能让每一个杰迷为之感动落泪的。我也不例外。(时过境迁,微博被删,评论也无从求证。找出来当年收藏的娱乐报。摘录一些仅供大家回忆。)

我18岁青春年少的时候还在攒钱听他的专辑,可你18岁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我的整个青春。

我爱这个男人爱了十一年,爱了一整个年轻。还有很多这样的我。你一定要好好对他。

他颈椎犯病的时候,你要好好照顾他。

以后是不是该改口叫大嫂了,你就这样拐走了我们整个青春。

好好对他,不要等他老了抛弃他,也不要因为他的名气而爱他,要好好真心对他。好好爱,杰迷会像爱他一样爱你。

他一定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男人,而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他不是很浪漫,不会经常送你巧克力和玫瑰,请你不要怪他。他有时会孩子气,请你一定要宠溺他。他有时会悲伤,你一定要安静的看着他,陪着他。他喜欢把事情放在心里,你一定要多多跟他交谈,帮他解决事情。他很容易疲劳,你要多陪陪他。他时常住在酒店或录音室里,你一定要给他家的温馨感觉。

好好爱他照顾他,陪在他身边别离开他,因为喜欢他,所以也喜欢他喜欢的你。

再后来就到了他结婚的时候。我闲谈时问起同桌,有没有看他们婚礼的视频,婚礼的背景音乐可是周先森自己写的呢。同桌一脸嫌弃地说道,不要看,不舍得看他娶了别人。

我只是笑了笑,想起来《那些年》里沈佳宜婚礼时候,柯腾说的一句话。

“我一直觉得,如果你真喜欢一个人,是不会舍得看她嫁给别人的。可是当她穿着婚纱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我发现我错了。原来当你非常非常喜欢一个女孩,当她有人疼,有人爱,你会真心真意的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

所以我也是打心眼里为周先森能够幸福而感到开心的。毕竟自己喜欢了那么多年的邻家哥哥,有朝一日找到了那个想要相伴一生的人,也是件值得开心的事。只是可惜,我没能亲眼见证他们的幸福。不过,只要他幸福就好。

更何况,婚礼举办得那样成功。城堡,教堂,白马,公主,一切都是周先森想象中的模样。就像媒体笑称“这场婚礼是圆了杰伦的公主梦”,那又怎样。周先森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想要的幸福,我又有什么理由不为他高兴。

(六)

对他了解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喜欢他。我想他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歌手明星。在我心里,他是一个真实的邻家哥哥。

带外婆去参加金曲奖颁奖晚会,落选,他也会不开心。只是他不开心的是看见了外婆的不开心。他像个小孩子一样把这些情绪写在了歌里,径直表达自己的心情,委婉规劝现在的人们对长辈应该多一些陪伴。

出名之后被狗仔跟拍,他也会愤怒。他不会喜怒不形于色,只是换一种表达方式。把这些情绪写在歌里,于是有了《四面楚歌》。

他成名之后,没有骄傲自满,依然勤勤恳恳地坚持每年至少出一张专辑,写歌给大家听。他依然很讲义气,给发小给朋友,不求回报地写歌。就算变成了一个明星,他也没有改变自己的心性。

他也并不是一夜成名的。他也打过临工,过过苦日子。他今天所有的一切成就都是自己努力打拼得来的。很多杰迷说,周先森是他们励志的榜样。他们不知道,周先森常年出现在我初中高中的作文里。

他也会在颁奖典礼发言的时候对杰迷说:“好好用功读书,好好听周杰伦的音乐。”他也会在别人质疑他的音乐的时候坚持自己“有人说这样的音乐会很粗糙,但是我就要这样的音乐,谁叫我是周杰伦” 。偶尔也有小俏皮“学音乐的孩子不会变坏”。偶尔认真严肃说话的样子超级帅“创作是我的生命,那,你们的支持是我创作的原动力” ,让人着迷到不行。而且他真的超级爱他的粉丝,“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我希望我的歌迷回过头来看到的都是同一个周杰伦。”

他还和普通人一样贪心,但却比普通人付出双倍甚至四倍努力。他有很多想法,没有停留在嘴上说说而已。

他想要当导演,于是有了《不能说的秘密》。他想拍歌舞片,于是有了《天台爱情》。他弹钢琴弹得超棒,于是有了戏中他与别人斗琴的精彩画面。他打篮球也打得很棒,于是有了《大灌篮》里力挽狂澜,追回比分的世杰。他玩赛车也超级厉害,于是有了《头文字D》里赢了比赛却失了爱人的拓海。他常常说,不要害怕去做每一件感兴趣的事情,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在未来会发生怎样意想不到的作用。他用他的亲身经历证明了这句话是对的。

所以我才最喜欢叫他周先森,这样真的感觉他就像生活在隔壁的大哥哥,有血有肉,有高兴有难过,有困苦有成功。

(七)

写到这里,好像还有很多话没说完。看了眼时间,却是已经快凌晨两点了。小七素来不是个喜欢熬夜的孩子,只是今天有感而发,不得不写,不然怕忘了。

其实今天考试才算真正考完,之前复习的时候偶然逛微博看见南昌演唱会的视频,有个杰迷点了首《乱舞春秋》。我觉得陌生,随手点开听了听现场版。才发现隐约听过这首歌,但从没觉得这么好听过。以前总是单曲循环《晴天》《七里香》《彩虹》《明明就》诸如此类脍炙人口的歌,都没有仔细听过他那些冷门的歌。

然后还在复习时候却一时兴起,把他所有专辑的歌都找来单曲循环了个遍。诸如《娘子》《梦想启动》《完美主义》《困兽之斗》《流浪诗人》这样的知道自己听过但是叫不出名字的歌,我特意补了一遍,日日听,朋友都说我大概是中毒了。可我是真的觉得好听,而且怎么听都不腻。虽然说不上来哪里好,但我就是觉得好听到爆了。

也才发现,我是真的很喜欢周先森的歌,首首都喜欢。也才发现,那棵小苗即使我从未关注过它,它也已经长成参天大树。不知不觉,周先森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以前总是想象着等自己变厉害了,可以并肩站在周先森身边了,成为他的朋友了,我才要开口跟他轻描淡写道出这么多年我对他的喜欢。即使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喜欢,我也要告诉他,他对我的影响。(不要嘲笑我异想天开,梦总是要做的,万一哪天实现了呢。)

也许有一天我把小七杂货店开在了台北的哪条僻静小巷里。周先森带着他的妻子和小公主出来逛街,为避免人多眼杂,走进了我那个古朴雅致的小店。

我们如此相遇,我一定会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假装自己不是杰迷(因为不想吓跑他们),随意招呼他们坐下。又或者帮他们带带小公主,让周先森带着昆凌嫂子上阁楼看看星星,或者面包房做做糕点。我相信周先森的孩子气,会让他永远有颗孩子心,对嫂子是,对杰迷亦如是。

我也相信他不管到何时何地,获得多大名气。他依旧是我心里的那个邻家哥哥,占据了我大半青春时光。不管世事如何变故,记忆里的他一直都好。


照惯例小七文末歌单福利来喽前篇多是冷门,有兴趣的杰迷可以戳进去听听看~每段青春都会苍老,但记忆里的你一直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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