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体来说,这本书到底在谈什么?
这本书分为上下两册,上册主要介绍我们非常熟悉的那些科技公司,像IBM、苹果、微软、思科、雅虎,之外,还有些公司,如AT&T,现在的它已经不能被称为科技公司,但是在过去的某一段时间,它却是当之无愧的高科技公司。上册中很大部分篇幅讲这些公司的历史。
2.作者细部写了什么,怎样写的?
作者在细部介绍了各公司兴起、衰落,或者再度繁荣等故事及背后原因。作者在这些事件后都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值得注意,作者在描述历史事件时,并不采用完全客观的语气,而是掺杂了自己的观点,这不够严谨,有可能会误导读者。
3.这部书内容真实吗?说得有道理吗?是全部有道理,还是部分有道理?
书的内容在事件上是真实的,例如什么公司什么时候上市的事实足够真实,但是这些历史事件内部的因果关系,很大程度上来自作者的见闻和思考,并不能保证作者所说就是历史的真相。虽然作者给出的解释不能说是完全正确的,但也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应该说大部分是有道理的。
4.这本书跟你有什么关系?这究竟有什么意义?
作为一个IT行业的可能从业人员,了解这个行业的历史地位、运作方式,还有与这个行业相关的方方面面,对我是有好处的,好处在于对这个行业的历史和发展有了更清楚一些的认识,作者作为资深IT人士,他所看到的许多我无法知道,这本书能帮助我补充这方面的了解。看一看这个行业发展的脉络,推测一下未来可能的趋势,对于我技术方向的选择,应该有帮助的。
这篇读书笔记你要怎样写?
第一步,先概括一下全书的内容吧,先总结这本书的脉络。
第二步,去看看那一个个公司的兴衰,不仅仅依靠这本书作为资料来源。历史不是主要讨论的话题,那些让我有所思考的内容我会着重讨论。
第三步,更有趣的是,我在网上搜索这本书的资料时,出现了许多相异(冲突)的评论、观点,这些内容或许对我个人产生的影响更大。
思维导图
第一部分:上册
上册除了第四章和第十二章,其余十章分别介绍十个公司——AT&T、IBM、苹果、英特尔、微软、甲骨文、思科、雅虎、惠普、摩托罗拉。
AT&T:帝国余晖
对于AT&T公司,最令我觉得神奇的是它的贝尔实验室——这个实验室不仅发明了电话,还有射电天文望远镜、晶体管、数字交换机、Unix系统、C语言。此外,还发现了电子的波动性、提出信息论。可以想象,贝尔实验室到底聚集了多少杰出的科学家,作为一家企业,能具有这么强大的研发团队,实在是可怕。一家如此强大的公司如何消亡?
1984年:AT&T公司因反垄断法被拆分
AT&T公司虽然被拆分,但是这并没有让它伤筋动骨,它仍作为通讯设备制造商在市场上占据统治地位。其利润仍然持续上涨。作者提到,美国的反垄断法对一家公司不是只有害处,反垄断法能让公司追求技术进步,“当一家公司开始垄断市场时,它就倾向于利用自己的垄断资源而不是技术进步去获得更多利润。”
1995年:AT&T拆分为三家公司——AT&T、朗讯、NCR。
此次分家并不是因为反垄断法,而是公司的执行官。在1995年到2000年,美国股市暴涨,此时只要将公司拆分,就可以获得一些竞争对手的订单,公司股价就会上涨,投资人就能获利。但是这样做让公司整体的竞争力下降。这种“杀鸡取卵”的模式还和美国公司的职业经理人模式有关,因为这种模式首先保证的是投资人的利益。(不一定准确)
接着在2001年AT&T又发生了一次分拆,作者认为这次分拆同样使公司的生存能力变得更差。
结局:AT&T被道琼斯指数除名,SBC(西南贝尔公司)并购AT&T,朗讯被法国公司收购,原AT&T的历史终结。
作者认为:AT&T当时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很难避免的,因为在那时,AT&T已经不属于单一的机构、个人,没有人为它的长远发展着想。而且,AT&T已经有了两百年的历史,它改变的能力已经不及新出现的公司了,即使再来一次,它犯的错误可能不会更少。
而从我的角度来说,贝尔实验室才是我最关注的,因为这家实验室真是太神奇了。
IBM:蓝色巨人
我最先知道IBM公司应该是通过“深蓝”这个名字吧,当然在那时我才1岁左右,具体的事是长大后才了解的。这可能是人工智能最早的公众领域搞出一些大新闻。
IBM公司原先主营机械制造,制造制表机、打孔机等设备。后来,IBM公司投资发展计算机,并请冯·诺依曼做顾问,他是冯·诺依曼结构的主要提出者之一,奠定了我们今天使用的计算机的结构基础,不过冯·诺依曼不是我们要讨论的对象。IBM公司能请来这样的大人物,说明它拥有相应的决心和实力。IBM成功从机械的制表机转型为电子的计算机,并且继续为政府部门、军方提供服务。
后来,IBM研发出IBM-PC这种面向个人的微机,在当时它的销量很好,“当年就卖了十万台,占领了3/4的微机市场。”但是最后,IBM放弃了这块市场,因为IBM的客户群基本是政府部门、军方、银行、企业、研究院等。即使IBM-PC卖得很好,也只占IBM营业额的1%,远不如它专注于原有市场的利润高,而且由于反垄断的限制,IBM也不能垄断这块市场,康柏和戴尔等公司就发展了起来。
随着微机兴起,大型机的一些功能被小型机替代,IBM公司开始出现严重亏损,在这个时期,郭士纳担任总裁,对IBM进行改造,使IBM公司从硬件制造商转为服务(为主)提供商,度过难关。
现状:IBM到今天仍然是一家强大的公司,他提供极为稳定的设备,在自己的细分市场内无人可以撼动。
IBM的发明创造:计算机硬盘、DRAM、FORTRAN、关系型数据库、BCJR算法、精进指令集的工作站、扫描隧道显微镜。
我认为IBM公司的特点是稳健,不轻易地扩展市场,而是专心服务于自己擅长的领域——企业、军方、政府。IBM公司还有一个很有趣的特点是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很小。
苹果:乔布斯和他的苹果
提到苹果,没有人可以绕开乔布斯,我开始了解到苹果公司是因为iPhone,iPhone也是一项很伟大的产品。但是,苹果公司最开始发展是生产出了麦金托什,世界上第一台有图形化界面,有鼠标的电脑,而且是买得起的。这台电脑无论是技术上还是商业上,都比竞争对手领先一代。由于苹果公司的封闭战略,最后他的电脑销售并不是非常好,而且苹果用了很长时间也没找到新的成长点,最后苹果来到了崩溃边缘,也是在这时,乔布斯回到苹果。苹果公司的产品策略转为性能、高端、时尚,避免了与其他个人电脑厂商的正面交锋。乔布斯又开始显现出他在产品设计的天赋,这个产品就是iPod。乔布斯看到了个人音乐市场的商机,并推出足够好的产品,使苹果又一次复苏。苹果涉及了音乐市场,改变了以往唱片的销售模式。
但这并不能使苹果成为一个一流的公司,随后苹果也有过多次尝试,例如Apple TV,但是,最重要的是iPhone,iPhone的出现改变了手机行业,它的出现是革命性的,因为他彻底断绝了传统手机的市场,iPhone的辉煌自然不用多说。接下来,苹果又推出了iMac、iPad等产品。
现状:苹果公司仍在个人消费电子产品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
我认为苹果公司的成功是难以复制的,因为它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与乔布斯有关。而且,乔布斯让电子产品这种电器有了一种艺术品的感觉。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英特尔:奔腾的芯
在以前,几乎每家公司都生产自己的中央处理器,英特尔的产品是低端的微处理器。如今,无论你用的是什么牌子的电脑,它的处理器几乎都是英特尔的。IBM生产IBM-PC时为了节省时间采用了英特尔的处理器(BM-PC也不需要很高的性能,因为它面向的是个人用户。)而其他兼容机的厂商,为了能够兼容IBM-PC上的软件,也必须采用英特尔的处理器,所以英特尔就迎来了发展的契机。接着“英特尔推出了80486,靠它的销售,坐上了半导体行业的头把交椅。”
但是英特尔并没有因此就开始了辉煌之路,它还面临着摩托罗拉的挑战。当时摩托罗拉公司也为其他公司提供处理器,而且它的性能要比英特尔的同代产品高,依靠IBM-PC兼容机的销售,英特尔还是打赢了市场的战,摩托罗拉退出微机处理器市场。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计算机科学家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了精简指令集(RISC),精简指令集的性能要比复杂指令集(CISC)的性能更好,而且学界也认为精简指令集更先进,所以最终形成了除了英特尔一家,其它所有的公司都在开发精简指令集的处理器的局面。英特尔如果放弃CISC的处理器,市场优势就会荡然无存,当然它也尝试了精简指令集的处理器,结果发现用户对于兼容的需求更重视。由于英特尔的芯片销量更高,所以它投入更多的资金在自己的处理器上,导致它的CISC处理器性能比其它的RISC处理器还要好,最后英特尔拿到了处理器市场的绝大部分,其他厂商退出。
现状:英特尔仍然在PC处理器市场有统治地位,但却难以进入比如手机处理器市场、家用游戏机处理市场,而如今PC市场已经饱和,并受到其他电子设备的冲击,如果英特尔不能找到新的成长点,它必然慢慢老去。
我认为:英特尔的成功在于它的专注和对市场的把握,它以处理器为生存的基本,并且牢牢掌控了自己的市场。
微软:IT领域的罗马帝国
在移动设备兴起之前,微软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无论是什么计算机都不可能离开操作系统,而windows系统,也是除了os x之外惟一适用于普通用户的,这些用户不可能去记忆几十条的命令。
虽然当时苹果的麦金托什的操作系统比微软的更领先,但是它是不开放的,价格更高,而且市场上就它一家厂商,所以微软最后追上了苹果,并且垄断了操纵系统市场,之后,微软又靠捆绑IE浏览器干掉了网景公司,又开发自己的字处理软件和表格软件干掉了原来的市场统治者。
微软的风头一时无两,但是在其他领域的工作做得一般,微软始终没能进入互联网领域,它对阵雅虎和谷歌都是失败的,家庭娱乐方面的Xbox又要和索尼的PS系列和苹果斗争,bing一直都难以扩大市场。更重要的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微软操作系统的重要性已经没有那么强烈了,毕竟以前普通用户用电脑看看新闻、听听音乐这些工作都可以依靠互联网完成。“从长远来看,一旦大多数用户都养成了没有Windows照样活的习惯,微软的生存基础就被苹果、谷歌、Facebook等公司洞穿了。”微软收购了诺基亚的手机业务,但windows phone 的市场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很少应用开发者愿意为这个平台开发应用。
现状:微软依然很强大,而且开发出了HoloLens这款产品尝试去获得登上下一波浪潮的门票,未来如何,还不得而知。
我认为:Windows的重要性在个人用户方面已经越来越低了,如果不能找到下一个成长点,微软甚至会衰落成一般的公司。
甲骨文:纯软件公司的先驱
最开始整个计算机工业的模式是硬件+软件+服务,很少有公司只做其中一项。而之前的商业模式是买硬件+软件,并由专门的员工负责服务,“在IBM,每年的服务费占软硬件售价的10%或更多。”而甲骨文只卖软件,由其它的硬件提供商捆绑它的软件,一旦购买就不需要付费,只有必须咨询的时候才需要付咨询费。这种模式也让更多的程序员在甲骨文数据库系统上进行二次开发,培养起了一个行业。
2010年,甲骨文成功收购太阳公司,结合服务器进行优化,远远拉开IBM。2011年,营业额为企业级市场的第一名。
现状:甲骨文的成功与创始人埃里森的能力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他退休了,甲骨文公司现在的管理模式未必能够执行下去。
思科:互联网的金门大桥
思科公司源自斯坦福大学,原来斯坦福大学每个系都有自己的计算中心,用的还是不同公司的网络设备,之间难以通讯,思科公司研发出多协议路由器,得到红杉资本的投资,成立7年后就上市了。现在的思科是世界上最大的网络设备提供商。
思科最有趣的是它对于员工自行创业的态度,思科允许员工内部创业,思科作为投资人而不是管理者对待这些创业者,如果他们的点子成功了,思科有权优先收购,这样不但强化了公司的技术优势,而且还防止了优秀员工流向对手。
更有趣的是,思科现在最大的对手是中国的企业——华为,华为同样生产互联网设备,而且由于“中国制造”的成本,使得思科低端产品的利润不断下降,而且思科作为一家大公司,整体的研发、市场和管理成本很高,摊到这些部门,它们就变成亏损了。所以思科很可能会像IBM那样,淘汰利润率不高的产品。
作者认为,思科的成长点或许在于带宽革命,和现在的云计算浪潮,但是现在思科没有在这些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我:思科随着互联网市场的兴起而兴起,是时势造英雄的典型。我最感兴趣的是思科处理内部员工创业的方法,很少有公司可以做到如此的大度。
雅虎:互联网模式的开创者
在我开始了解互联网公司的时候,雅虎已经衰落了。
互联网本来以像是有线电视的方式盈利,接入互联网的收费很高,而且早期互联网上的优质内容很少,除非用户知道,很难寻找,当时的google还是一个只有几个人的小公司。雅虎收集互联网上的内容,而且自身也作为一个媒体,所以吸引了大量的人去浏览它的网站,带来了大量流量,然后通过广告业务去赚钱。这种模式的成功奠定了今天互联网“免费”的基调,从历史意义上来说,这大大加快了互联网的发展。
雅虎的命运却不是很好,作者认为雅虎本来可以作为一个优质的媒体公司与Google共享在线广告的市场,但是雅虎投入很多力量尝试去做自己的搜索引擎,面对只做搜索的Google公司,雅虎失败了,之后也不得不采用Google的搜索。雅虎的CEO似乎也很差,一个并不懂互联网,下一个却更关心自身的收益。
现状:雅虎很可能被收购,或者被拆分然后出售。
我认为,雅虎公司的贡献还是在于它在互联网诞生之初就发明了一种有利于互联网发展,而且可以盈利的模式。
惠普:硅谷的见证人
惠普的历史是和硅谷同时开始的。二战后,惠普进驻斯坦福工业园,斯坦福大学给它贡献了许多卓越的人才,而惠普也给斯坦福大学提供了许多资金。上世纪90年代前期,惠普的产品不但有示波器、信号发生器等电子仪器,还有昂贵的医疗仪器。它还是喷墨打印机的发明者。如今的惠普,只是一家与联想等企业类似的PC制造商。这是因为惠普经过多次的分拆和合并,传统的仪器制造部门被拆分,而打印机业务和相机业务被日本公司压制,在医疗仪器上,它还要对阵GE(通用电气)。如此多的竞争对手,使惠普的利润很不稳定。惠普在赫德时代曾出现上升,但是五年后,这位领导人因为品行问题被迫离职,之后接任的CEO都没能阻止惠普下滑的颓势。
现状:惠普的营业额依然不低,但是它面对着中国企业比如宏碁和联想的压力,而且没有任何的发明创造。
惠普公司给我最大的启发是,还是只有技术是核心竞争力,没有技术含量的部门,即使获利很高,也不知道能持续到什么时候。
摩托罗拉:没落的贵族
我想,作者把摩托罗拉成为“贵族”是因为他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摩托罗拉为军方制造了步话机、手提式对讲机。发明全晶体管彩电,还制造CPU。在20世纪90年代初,摩托罗拉在数字信号处理、计算机处理器、移动通信三个方面都是行业领先者,但是它并没有追上第二代移动通信的浪潮,即GSM的兴起,摩托罗拉在移动通信方面的技术消失,而且增加了很多竞争对手。在市场上,摩托罗拉也是更注重于质量而忽略了其他要素。计算机处理器上摩托罗拉败给了英特尔,在数字信号处理上又败给了德州仪器公司。作者认为,摩托罗拉的家族传承模式与这脱不了关系,摩托罗拉公司是一个家族企业,虽然他的第三代领导人并不愚蠢,却能力有限,在人才辈出的年代,他无法和一流的高手竞争。
丧失了核心竞争力的摩托罗拉,退化成一个手机制造商,2012年,被Google收购。
摩托罗拉还提出过一个技术上很了不起,但是商业上很失败的铱星计划。
我开始时并不了解摩托罗拉竟然在过去有如此辉煌的技术历史,在之前我还以为他只是一个手机制造厂商。但是摩托罗拉并不能守住它在各方面的优势,这很遗憾。
技术发展背后的原理和驱动力
计算机工业的生态链
1.摩尔定律
摩尔定律最开始指集成电路的集成度每两年就会翻一番,现在摩尔定律已经发展为每18个月,IT产品的性能就会翻一番,或者说相同性能的计算机等IT产品,每18个月价格下降一半。
“1945年,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ENIAC每一秒能完成5000次定点加减法运算,它长30多米,两米多高,重27吨,耗电15万瓦”
2007年,当作者在Google黑板报发布这篇文章时,他所使用的英特尔芯片的个人电脑速度是每秒500亿次浮点运算,是ENIAC的1000万倍。摩尔定律说明了IT行业发展之迅速。
摩尔定律主导了IT行业的发展,IT公司为了适应摩尔定律,不得不在短时间内开发出下一代产品,不然就会被市场抛弃。硬件的发展又推动了新的应用,比如今天的在线视频业务是互联网创始之初不敢想的,因为那时通过电话线传输数据的极限速度限制在64Kbits每秒。也因为这样,IT公司不得不去考虑多年之后的市场趋向。
2.安迪-比尔定律
“安迪”指的是原英特尔公司的CEO,“比尔”则是比尔·盖茨。虽然如今的计算机性能已经比从前高了许多,但是流畅感并没有提高许多,这是因为所有的软件公司共同把这部分性能“吃掉了”。这个相信大家在手机的使用上都有体会,手机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得不够流畅,这也与软件开发者们慢慢制作出了越来越复杂的应用有关。(当然优化也有很大关系)
软件开发商使用户不得不更新硬件,硬件制造商就从中获利。这也给IT行业带来了许多资金,加速发展。
3.反摩尔定律
反摩尔定律是指一个IT公司如果今天卖出和18个月前一样多相同的产品,它的利润将减少一半。
反摩尔定律的意义在于它推动了科技领域技术的进步,而且让新兴的公司有机会占领市场。因为技术的进步可以让大公司积累的技术优势荡然无存。当然,大公司也可以凭借自己的人才和资金后来者居上。
硅谷的另一面
硅谷为什么能够如此成功
硅谷有大量的风险投资,大量高科技公司,斯坦福大学和伯克力加大。“硅谷的经济产值占美国经济总量(GDP)的1/6”.
另一方面,硅谷中IT从业者一周的工作时间可以达到“七八十小时甚至100小时”。
在硅谷,人人的机会平等,不迷信权威,虽然硅谷的硅产业已经消退了,但是硅谷依然繁荣,关键在于硅谷所代表的创新能力没有消退。
“今后,硅谷的竞争仍然会很激烈,不断有旧的公司消亡,旧的产业消退,又不断有新的公司创立和成长,新的产业诞生和繁荣。硅谷过去是、今天是、明天还会是年轻人梦开始的地方。”
第二部分:下册
下册,作者由IT领域出发,试图从更多角度解读公司发展的秘密。
信息产业的规律性
1. 70-20-10
这是说,IT领域的某个市场发展成熟之后,一般会出现一个霸主,占据60%~70%的市场份额,还有一个占据20%左右,剩下的由一大堆厂家分摊。主导者能够制定市场规则,其他公司无法抵消霸主在解释规则上面的优势,所以市场会被霸主牢牢掌控。比如微软和苹果在微机领域,比如英特尔和AMD。这种规律在传统工业很难见到,因为传统工业比如汽车工业的制造成本很高。而“对微软和甲骨文来说,制作一份软件拷贝的成本和一百万份没有什么区别。”
2. 诺威格定律
“一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超过50%之后,便无法继续翻番了。”当一家公司发展到占领了大部分市场后,它的发展就受制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它的利润不能提高,反而随技术发展一步步下降,所以公司必须寻找新的成长点。寻找的方式可以是“横向拓展”,即发展到与自己业务相邻的有发展空间的市场。
3. 基因决定定律
“一家在某一特定领域特别成功的公司一定已经被优化得非常适应这个市场,他的企业文化、做事方式、商业模式、市场定位等已经甚至过分适应传统的市场。”这些特征方便了公司在一些市场的成功,又阻碍了它其他市场的发展。这也就造成了一家成熟的公司很难在其他领域成功。但这其实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好事,旧的不去,新的就没有发展空间,“一家昔日跨国公司的消亡,也许是它为我们这个社会做的最后一次贡献”。
互联网的未来趋势
互联网2.0
这个概念在中国也火过一段时间,互联网2.0的定义其实很模糊,简短地说,应该是以用户生产的内容为主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公司,(按照这样的定义,知乎、简书、微博这些都是互联网2.0的产品,著名的例子有wikipedia、Facebook和YouTube)
互联网2.0并不是技术上的革命,而是互联网生态环境的大转变,可是这些公司虽然有很多用户,或者说流量,但并没有很好的商业模式。新浪微博胡乱做广告快要把自己搞死。不够未来会出现什么样的转变,谁能说清呢?
云计算
相比之下,云计算的概念就靠谱多了,云计算是集合计算机的资源去处理工作,显然在机器的利用率上有很大的提高,而且可以租用服务器而不是购买,节约了成本,这起码在商业上是可行的。再者,对于个人用户而言,把数据储存在服务器端,便可以随时随地访问和处理信息,并且方便共享。
云计算的核心技术和工程
实现云计算“包括储存、资源管理、结构化的数据储存”,“储存有包括海量数据的存储和结构化的数据存储……Google的代号分别是GFS和BigTable”。
利用云计算,可以产生很多意想不到的应用,“17岁的美国高中生温格利用Google的云计算工具分析病例,提高了癌细胞取样活检的准确率”。
下一个Google
判断一家公司是否伟大的一个标准是——它们是否代表了或代表过一个时代,现有领域不会再产生这种公司,它们必然出现在新领域。
作者在这里列举了一些它认为未来很有希望的新领域,包括新能源和生物制药等。
读后感
写完上册的读书笔记,我看一下字数,已经有6000+的字数了,这本书的信息量的确很大,可是这是不是也可以说明我写的总结没有抓到重点?这些公司的历史占了很大比例的字数,这些内容有价值吗,这种资料随手可查,更详细,更清楚,我花那么大力气总结干嘛?
在写的时候,我也在想,花这么大力气写这种书的读书笔记有价值吗?因为这类书比较适合泛读而不是精读,有这样的时间啊,不如去读几页专业书,更有用。
不过不对也做下去了,得到经验也不算吃亏。
下册关于金融危机和那未介绍的6个公司还有斯坦福大学的内容打算掠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找资料或者直接找这本书来阅读。
科技的发展史不均匀的,而是以浪潮的形式出现。对个人来讲,看清楚浪潮,赶上浪潮,便不枉此生。
最后,我摘录一段作者在后记里的话,读者们问作者为什么要写《浪潮之巅》:
我的初衷是为了让中国的读者了解美国,了解科技产业,而不是写一部IT史记。正如大部分美国人不了解中国一样,很多中国人也不了解美国。中国人对美国的了解很多来自于好莱坞的电影、麦当劳、名牌时装和化妆品;2008年以后还包括了金融危机、债务、霸权等很多负面因素。这些东西固然是美国生活的一部分,但是,也仅仅是一部分。科技公司、创新力及商业的公平性也是美国的一面,而且是更重要的一面。正巧2007年,Google中国黑板报给我提供了这么一个版面,让我有机会向中国的读者介绍世界级的科技公司及它们的成长规律。
// 下面的部分可以忽略不读
// 我在读此书时看到了对此书很不同的评价,所以我打算记一下。
当然分为批评和赞扬两个方面了:
批评:
---douban---LipingTaBaBa---这部分批评集中在于作者总结的关于公司的历史和成败太过随意
1.这本书不过五百几页,讲了几十个公司累积起来有几千年的历史,而且是每个公司分别叙述,野心未免太大.
2.作者这本书基本依据二手资料和一些个人感想, 没有干货, 拼凑了很多不相干的内容,比如在公司历史中插一章讲硅谷,在这一章中又花了很多篇幅讲在硅谷上班和在其他地方上班的性价比问题.
3.作者根据当前的数据,大胆的给每个公司定性,比如摩托罗拉是没落的贵族,微软是罗马帝国. 苹果复兴了, 这种定性如果放在十年前或者十年后,能成立吗?
4.作者基于上述的定性,就总结出IT企业成功或者失败的背后原因,判定某些抉择是对的,某些是错的,而对其中抉择的过程却一笔带过, 未免太草率了,实际上对读者来说,最有参考价值的乃是过程.
---douban---师北宸
https://book.douban.com/review/5363799/
这评论也是说作者关于历史的部分不严谨
赞许:
其中有一段摘录下来:
“网上所有的评论,只要能找到的,我们都发给吴军老师看了。正如真正自信的作者那样,吴老师虚心接受了读者的批评,对书中叙述不够严谨之处给予了反复修订,但他同样保持自己的主见,坚持在书中给出自己的见解,而非模棱两可,更不追求面面俱到。他对我解释过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这恰恰是西方学术界的风格:一个人提出一家之说,必有偏颇,但多个“一家之说”,便能让事情的全貌变得清晰。”
作者:周筠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612417/answer/19234570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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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是什么?
作者在事实的陈述上有没有错?当然有,也应该有。就算是《史记》里也不可能没有错误。但是,不应该抓住那些错误的细节不放,而是应该思考,这本书给你带来了什么,你获得了什么不一样的观点和知识。一本好书,你知道哪里好,哪里不好就最好了,不必有错误就全部否定。
小故事:
1943年,徐复观初次拜见熊十力,请教应读何书。熊教他读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徐说那书早年已经读过了。熊十力不高兴地说,你并没有读懂,应该再读。不久后,徐再见熊十力,说已经读完。熊问有什么心得?徐便接二连三地说出许多不太满意处。熊十力未听完便斥骂道:“你这个东西,怎么会读得进书!任何书的内容,都是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你为什么不先看出它的好的地方,却专门去挑坏的?这样读书,就是读了百部千部,你会受到书的什么益处?读书是要先看出它的好处,再批评它的坏处,这才像吃东西一样,经过消化而摄取了营养。比如《读通鉴论》,某一段该是多么有意义;又如某一段,理解是如何深刻;你记得吗?你懂得吗?你这样读书,真太没有出息!” 徐复观后来回忆时所说,这对他是起死回生的一骂。
作者和作序的李开复先生都说这其实不是史书,这说明什么?
//说明我是标题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