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儿子又去交警大队,去找交警大队长去处理前天的交通事故,在那里等了一个多小时,大队长下乡回来,让我们自己回家和对方协商解决。
如果对方当时能通情达理,往事上办,能报警吗?当时不就协商解决问题了吗?他不但不承认自己强行超车,撞坏我们的车,却倒咬一口,说是我们家的车撞伤他,他去住院治疗。这是什么行为?不言自明吗?
何况报警的人是对方,他说他没有责任,是直线行驶,并且他的父亲在大街上扬言,一分钱都不会理赔,他儿子正常行驶,有人说他电动车开的快,却说,快不快和你们有鸡巴啥关系?
现在让我们自己去协商,这不是分明在拖我们吗?把行车证,驾驶证都没收在交警队,车子在交警队,车子在交警队产生的费用谁来出?我们有自己的工作,不能天天守着这点破事吧。并且这事已经过去三天了,交警队并没有给出责任划分,也没有人出来了解情况,我们昨天去找大队长,让我们等等,让今天去,今天去了让自己去协商,自己能解决问题,去交警队干嘛?
在家等了一上午,儿子回来说这个结果,心里的确很气氛,不明白现在的法律是为谁服务的?我们只要求法律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处理,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就会承担,但是也绝不会给小人可乘之机。明明就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却一拖再拖,这是为什么?想不通?
那天去交警大队似乎明白点什么。为什么对方当时那么嚣张跋扈,那天一进交警队,那里的人就对他说,哦,“怎么又来了?”看来他是那里的常客,并且和那里的队员都很熟悉。他报警打电话接案子的人都是他们的熟人。其实我们不在乎这个,我们不想拖人情走关系,就是让交警队,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事情,可经过这两天的情况看,我们所认为的公平合理,这个想法有多幼稚,原来是我们想多了。公平得由自己在社会的背景决定的。小老百姓哪来的公平可言,那就是笑话,就是寻求自我安慰骗骗自己罢了。别在做梦了,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