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节课的主讲人是YC 的CFO Kirsty Nathoo(好年轻!) 以及 YC 法律顾问 Carolynn Levy。她俩讲了很多在创业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的法律、财务,以及在雇人,解雇员工所需要考虑到的事情。看完后,最大的感受是,创业真的是一件非常困难重重的事情,仅仅是法律和财务这一关就可以把很多初创公司给难倒了。
结合两位主讲人所讲,根据我的理解,主要记录了以下要点:
- 为了保证创业公司一开始就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初创人最好是在特拉华州注册一家公司。
- 股权分配方面,初创团队最好是平均分配。因为平时人们过于强调idea的重要性,事实上“执行力”比“创意”更重要。在分配股权的时候,想出创意的人和执行创意的人分配的股权不能相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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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资之后,投资人经常会有要求以下四种权利:
- 拥有董事席位(Board Seat)
- 成为顾问(Adviser)
- 按比例分配权(Pro-rata Rights)
- 有知情权(Information Rights)
如何和投资人沟通、相处,如何处理投资人提出的各种要求——是接受还是拒绝...都是极其重要且考验创业者智慧的。
- 具体到公司的运营管理这一块,初创者应该聪明地去使用投资人的钱。尽可能节约使用,把钱用在对公司运营有帮助的地方。一开始,初创者可能没有那么多精力去公司的各项开销,这个时候最简单的做法是把相关单据妥善保管,作为日后对账的凭据。
- 前面几讲,好几位主讲人都提到,在创业初期,要慎重选择合作者。Why?初创团队的人员既是公司的股东,又是公司的职员。既然是职员,那么创始人就得为其工作劳动提供报酬——薪水,包括创始人自己。这份报酬天经地义,一方面可以避免触犯劳动法——劳动法规定不能让公司员工无偿工作,更重要的是,当这些员工要离职时,他们不会因为平时没有得到薪水而要求给与更多的股份。总而言之,“Avoid problems by paying yourself, paying your payroll taxes, and thinking of your co-founder's wages like a marital prenup. ”
- 雇用人同样是需要注意的。首先创始人得清楚自己需要的是正式员工还是短期合同工。还得确保员工有基本的工作福利,比如交付工商保险等。
- 没有抄过人的创始人不算是真正的创始人。——在YC流行着这么一句话。为什么呢?因为炒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是影视剧里那样——丢一句“You are fired ”这么简单。因为创业早期的伙伴往往是与创始人关系非常好的一类人,他们有可能是创始人的朋友,同事等。在创业早期,公司的演化速度非常快,这个时候难免出现不适合团队的人。及时把这些人解雇,可以让创始人更加专注地做事。
那么问题来了,要如何解雇人呢,Carolynn给出了一下几条建议:
- 炒人要快。不能让一个不合适的人磨在那里,让其待的越久,对公司的损害有可能越大。所以,炒人要趁早。
- 直来直去。不要拐弯抹角,不要找借口,不要说对不起,直接告诉他:我要解雇你了。直接面对面地和其交流,最好是有第三方在场。
- 把所有的薪水,假期都补齐。这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 终端系统使用权。限制其原有的得到公司资料的权利。比如修改github账号等。
- 收回公司的所有授权。
炒人是创业者的必修课。一个创始人是否有让人刮目相看的特质,就看他能不能很好地处理解雇员工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