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的书是《拥抱逝水年华》,又双叒是阿兰·德波顿,我也烦了,下周开始再不陪这个中年秃顶大叔玩了。
这本书非常简单,一整本书,阿兰·德波顿都在回答一个问题:成为像普鲁斯特那样的作家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追忆逝水年华》是神作
《追忆逝水年华》是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长篇小说。全书七卷,写了整整14年,而普鲁斯特不过活了短短五十一载。这是承载作者的毕生所历所学所思的“一生之书”。
这本书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毋庸置疑,它开创意识流小说先河,被认为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常被人用伟大来形容。
《拥抱逝水年华》其实是名著《追忆逝水年华》的读书笔记,阿兰·德波顿用一本书的篇幅介绍了普鲁斯特其人其书。
老实说,这次我觉得有点尴尬,因为我写的是读书笔记的读书笔记。我一直觉得我们应该遵守一种思维的礼节,就是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不评论。我压根没看过《追忆似水年华》,甚至连节选都没有读过,我实在是没办法假装我了解。
可是这本书,真不是一般人能看完的,能看完的也都不是一般人。它长期盘踞「买来却读不下去的书」榜单前三名。为什么这么难读呢?它齐长无比,完整中译本足有2700页;还充斥着普鲁斯特式的长句,长到什么程度?原版中最长的句子,用标准印刷体排成一列,有四米长;
但繁缛冗长,难以卒读最主要的原因还不是这个,而是普鲁斯特会随时任性地抛开主题,没完没了地闲扯,旁逸斜出,离题万里。特殊的意识流写法,行文都是兴之所至,出版社的编辑看后普鲁斯特的手稿后说:“我实在搞不懂,这家伙干嘛花了三十页纸写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普鲁斯特的弟弟罗贝尔说:“要读《追忆逝水年华》要先得一场大病,或是把腿折断,不然哪来那么多时间。”
但即便如此也不影响这部作品的伟大,比如著名作家毛姆就这样评价他:“就在我们这个时代,法国产生了一位堪与历代大师媲美的伟大小说家。那就是马塞尔•普鲁斯特。……我自己就曾说过,我宁愿读普鲁斯特读得厌烦,也不愿意读其他作家的作品来解闷。”
不过我觉得人跟书也是讲缘分的,反正我暂时还不准备看这本史上最难读的书。
成为普鲁斯特的体验很差
《追忆逝水年华》那么厉害,但我想应该没有人愿意成为普鲁斯特。
成为普鲁斯特的体验太差了!他的身体比林黛玉还弱。
从十岁开始哮喘就跟着他,后来严重到一天发作不下十次,一次喘一个多钟头的程度;
他进食困难,一天只能吃一顿,不能再多。但吃这么少还是消化不良,每两星期要用强力泻药通便一次,外加小便灼痛,这搁谁受到了啊;
他皮肤过敏,香皂、香水之类的都不能用,衣物要送到专门的洗衣店,用不含刺激成分的洗衣粉洗涤,也因为这样他更喜欢穿惯了的旧衣服;
他极度畏寒,但因为哮喘又受不了烟火气屋里不能生火,所以总是感冒伤风不断;
他被咳嗽纠缠,自称像个患了百日咳的孩子;他还怕老鼠,怕噪音,弱视,牙疼,患眩晕症,被病痛折磨,长期失眠。
他身体羸弱,脆弱敏感得就像豌豆公主,有一回从巴黎到凡尔赛的叔叔家做客,回来连家里的台阶都爬不上去,觉得自己不适是因为凡尔赛的海拔比巴黎高八十三米。
所以35岁以后他几乎足不出户,一心写书,直到去世。他特别恋床,床成了书桌,办公桌,他曾经说”当你伤怀之时,躺到温暖的床上去,在暖和的被中,一切的努力,挣扎都已放弃,瑟瑟发抖呼号如秋风中的寒枝,也自有一份惬意”
他喜欢同性,但不是失恋就是在失恋的路上,阿兰说他对爱情的渴求近乎神经质,在追逐爱情的笨拙却无可救药。
他是奇葩妈宝男,最怕的事是离开自己的母亲,三十多岁了依然像小男孩一样叫自己的母亲“妈咪”。晚上失眠会给母亲写信,放在母亲房间门口,母亲第二天早晨看。
他无业,在成功的父亲面前很自卑,深恐成为父亲诸事顺遂的一生的败笔。但他对19世界末一般中产阶级趋之若鹜的职业毫无兴趣,唯独钟情于文学。作为一个乖儿子,也试过父母首肯的行当,比如进外交部,当律师,做股票经纪人。但试过两周律师就被吓坏,进外交部要离开母亲远行,他当然不肯了。最后当上了图书管理员,但三天两头请假,五年后图书馆终于忍无可忍地把他辞退。
所幸他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父亲是个小有成就的医生,母亲是证券经纪人的女儿,所以可以做个像贾宝玉一样的富贵闲人。
三十岁时普鲁斯特自我评价:“没有快乐,没有目标,没有行动,也没有抱负,有点是已经到头的人生路,是父母忧心忡忡的关注,没什么幸福可言”
很想问问大家,你是想成为普鲁斯特的父亲,还是想成为普鲁斯特?
父亲身体壮实,从事着体面的工作,有着不菲的收入,是社会一般意义的成功人士,他的一生是顺遂快乐的,但时间流逝,谁还记得这位曾经很有名望的医生呢?普鲁斯特体弱多病足不出户,虑多眠少,那些体面的工作他都不感兴趣,就算写小说,直到生命的最后三年才真正开始声名大噪,但他却彪炳文学史,作品有永恒的价值。
有点像《月亮与六便士》,你要月亮还是六便士?
作家和普通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书名叫《追忆逝水年华》 ,普鲁斯特是用写作来对抗时间与遗忘。就像博尔赫斯说的:“我写作,不是为了名声,也不是为了特定的读者,我写作是为了光阴流逝使我心安。”这句话曾经被我写在日记本的扉页。我总在想,活过了,然后呢,世界在变,人在变,而记忆不断被重述一点也不可靠,终究会物非人非。
过往就如水上书,唯有写作可以对抗,真的,这是我坚持写日记的原因,出于对时光流逝的焦虑,而非靠意志在坚持。
这就是作家和普通人最大的区别。他们以独特的方式感受世界,然后用有生命力的文字,忠实而细腻地捕捉这种感受。
而普通人对这个世界只有公式化的描述。月亮一定是皎洁的,天空一定是蔚蓝的,人群一定是人山人海。我们的表达方式和我们的感受方式息息相关,而我们描绘世界的方式必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我们最初怎样体验这个世界,陈词滥调伤害了我们对世界的感受。
可是我们好像越来越懒了,比如聊天用233代替捶地大笑的表情,用我很方表达状态,把句子生造成不明觉厉、人艰不拆这样的伪成语,一言不合就甩表情包。我属于接受新东西很快的人,我会第一时间开始使用,因为确实太方便了。
在速朽但层出的网络流行语面前,中文的优雅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
这样公式化地表达感受,真的一点问题的没有嘛?你真的知道,手机另一个头的那个人,真正的感受吗?
小文艺青年呢,想形容初见的美好,就是“人生若只如初见”,想形容爱情的美好感受,就是“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滥用到让句子失去了最初的美感。而且,这些句子真的已经将这个情境一眼道尽了?
你记得爱情产生瞬间的感受吗?普鲁斯特是这样写的:
希尔贝特的名字传到了我的耳畔…就像绿色的喷水管中喷出的水珠,那样尖利、那样沁人心脾地洒在茉莉和紫丁香的花丛之上;
它用纯洁的空气渗透它所经过的地区,并以缤纷的虹彩笼罩那个地区,它还以它所指的那位姑娘的神秘生活,把那个地区隔绝起来,成为有幸同她一起生活、一起旅游的人们专有的禁地;
这一声呼唤在山楂花下,在我的肩头,表明了他们亲密的关系,表明他们同她、同她神秘的生活是亲密无间的,我更觉痛心,因为我无法进入那个神秘的天地。
墙上的蚊子血,衣服上的饭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张爱玲写出了: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们打开手机,简单粗暴的新闻报道铺天盖地,看过即忘。但托尔斯泰看了一则少妇出轨卧轨自杀的新闻,写出了《安娜·卡列琳娜》,福拜楼看了看了一则女人债台高筑自杀的新闻,写了《包法利夫人》 ,作家可以透过表象,看到新闻注定无法言尽的悲喜。
也许我们学着像作家一样感受这个世界,记住爱情产生瞬间的感受,到秋天的树林里去站一会儿……用自己的方式感受世界,然后用自己的语言表达感受。
书还是亲自读的好,别人的终究是二手的
李小墨
前海南特区报记者,简书原创作者,现在在一家可以把老板做成表情包的逗比自媒体公司。我我我,看完一本书,就给你们写篇原创干货读书笔记粗来,保证不卖劣质鸡汤,不说正确的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