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

 在疯子眼里,所有的正常人都是疯子。

                  ——题记



他叫什么名字?他在哪儿?是干什么的?

我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在哪儿,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可我不能说。不可以说出来。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他知我知,没第三个人知道。所有的人都是疯子。他们一旦知道他,就会受到刺激,就会发病,到处喧哗,让我们的世界不再安宁。

我怕自己一不小心要说出来。

所以,我要找个地方躲起来。最好的地方就是山上的庵堂了。那儿僻静,干净,不会被弄脏,也没人骚扰我。我要让自己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健健康康地等到他来找我的那一天。

他说他可能永远都不会来找我。他又说如果到了没有障碍的那一天,哪怕六十岁了,如果我们还相爱,他就一定来找我,跟我一起坐在墙角晒太阳,说往事。这一天很遥远,但我愿意等。六十岁他就退休了,就可以从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挣脱出来,远离那些为位子、票子、儿子而发疯的人们了。

但或许,或许他永远都不会来找我了。但我还是要等。我坐在高高的山巅,可以看到脚底下蚂蚁般密密麻麻、来来往往的人群。我看得出哪个是他。他在认真预防疾病,努力诊治一不小心就要染上的病苗,尤其夜深人静时,他会久久站在窗前,看手中的一个小镜框。框里装着一张红叶,是我送他的。我感觉到他的心疼了一下。这是施行针灸疗法时那枚细细的银针到达穴位深处时病人的生理反映。这时他思想的轨迹跟我汇到了一起。他想——无法抑制地——想到山上看看满山的红叶。


这个白墙壁、白窗帘、人人都穿白衣服的地方叫做医院。别看它到处纯白纯白,其实很脏。白晰的皮肤下涌动着暗红的血,白布笼罩着腐烂的尸体,乳白的涂料覆盖着的墙壁上,蠕动着数不清的细菌。

跟我在一起的这个男人是煜。我就是为他而将那张红叶送了人的。我们一起赚钱,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照顾宝宝。可自从有一天我看见他用宽大的手掌去抹鼻子和嘴巴,又用宽大的手掌去摸一个女人的乳房后,我就不愿再跟他在一起了。我后悔竟然为了这样一个人放弃了红叶,放弃了满山的美丽。跟他一起吃着饭,我突然就想吐。碰到他的手,我就浑身发抖。我不让他碰宝宝。我肯定他染上病了,比如瘟疫一类。我们躲着他,躲到水边,躲到山上,但他总能找到我们,缠着我们不放。有一天我终于忍无可忍地说了一句:“你该上医院看看了。”

其实我还没想好他这种病应该到哪家医院看。谁知他听了我的话,却如获至宝,赶紧说,“我们去看病,我们去看病。让宝宝在家,宝宝不能去医院。”

我只好反过来让他带进这样的医院,好象有病的倒是我。

我不停地对护士说他的病情,希望能找到治疗的方法。我觉得护士其实比医生高明,因为总是他们直接在跟病人接触。医生除了坐在桌前在纸上乱涂乱画,不过偶尔再会点妖术,比如,他把嘴张开,发出一声“啊”,坐在他对面的人也就不明不白地就张嘴“啊”了一声。

我一边与护士分析煜的病情,一边冷耳听到医生指着纸上的一连串符号,和煜商量着让我吃多少,怎么吃。明明是煜有病,怎么算计着让我吃药?煜有病,这医生也有病吗?我就知道不能上这样的医院来看病的。或者,他们要害我,害我也得他们一样的病?那样,我就没有闲心老说他们的病了。

我得小心。

煜捧了一大堆药出来,一脸坏笑。这是阴谋的策划者看到自己的阴谋正在进行中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流露在脸上的表情。我忽然明白,原来这种笑就叫做“坏笑”。

我猛地抢过他的药,扔进垃圾桶,拼命逃离了这家医院。


我来到了一个城镇。弄不清楚这是什么地方。这儿热闹、嘈杂,人头缵动,但没有一个人看我一眼。我也不认识他们每一个。奇怪在这大千世界,我怎么会是如此孤独的一个人?我走着,一会儿被推进人丛,一会儿被挤到路边。不知有多久没有东西下肚了,我饥肠辘辘,又累又困。我看见一个和我一样两手空空、信步闲逛的人走进一家饭馆,端起人家吃过的一只碗吃了起来。我也尾随进去,看见另一张桌子上,几只碗里剩着很少的一些面条汁。我犹豫了一下,走到那张桌子前坐了下来。我看了看那个人。他一边吃,一边古怪地朝我笑,那神态是鼓励我开吃。但我终于没吃。太脏了。谁知道是哪些肮脏的人们吃剩的,谁知道都留下了什么病菌呢。

这时那个人吃毕起身走了出去。我也慌忙站起身跟了出去。远远地,我看见他走进车站的候车室,在角落的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我也走进去,在另一个角落坐着。那人看着我,没有表示什么。我于是侧躺下身子,歪着头,沉沉地闭上了眼睛。

夜的毯子温柔地覆盖了下来。


“……”

分明有一种声音在遥遥之外急切地呼唤着。我蓦然惊醒,可眼前一片迷惘。在四周的长椅上,十来个蓬头垢面的人横七竖八地躺着。昨晚走在我前面的那个人坐在那个角落里,神情严肃地看着我,目光很有些异样。我浑身一激灵,拼命用双手抱住身子,下意识里有一种东西在渐渐地复苏,让我无比羞愧、无比恐慌:我是谁?我在哪儿?想干什么?我怎么会与这群人为伍?

这时,东方刚刚泛起白光,有雾气弥漫,淡淡的,一片白色。这种白若有若无、漫无边际、逍遥自在地充塞在天地之间,给人以透心的凉意。我似乎看见眼前漂浮着几片多肉的绛红色的叶片,被早晨的浓雾浸得肿涨。我将他们一张张涝起,在树底下堆成一座小山。一个浑厚的声音在耳旁悄然响起:“学黛玉葬花啊!”

黛玉!黛玉是谁,谁呢?

“我是国王!”角落里那个人突然跳到椅子上,大叫了起来:“我是国王,我来拯救你们。你,你,你们,统统跟我走!”

接着,他从椅子上跳下来,反背着手,大踏步走了出去。

没有人跟他走,也没人抬眼看他。所有的人都顾自东倒西歪,非睡非醒。而我站起了身。我不是跟他,我不想再跟他了。我走出候车室,看见外面昏黄的路灯下有些小吃摊,简陋的锅灶冒着微微的热气。几个戴口罩拿扫帚的人进来,大声吆喝:起来起来、滚出去!

我逃也似地来到大路上。人迹多起来,路灯相继灭了,天已经大亮。我不知道笔直的大路通向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正在犹豫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有了一种红的感觉。随之,眼前出现了一片鲜红,它们就在对面的山顶上。它使我怦然心动。我不由自主地朝那片红色奔去。


我踉跄地奔走在蜿蜒的山道上。野草覆盖了路面,一些灌木也把它们的枝桠肆意地横伸在上面。潮湿的地上有新鲜的野生动物的粪便,它们说明我并不孤独。我喜欢在这样的山道上独自行走。我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一片枫树林前。那是另外的一条山道。午后的阳光很柔和,有风,风也柔和,但风一过,有一些红叶就往地上掉。这些红叶本来是不应该掉在地上的。于是我就蹲在那儿捡,一张一张,捡了好多好多,统统堆在一起,堆成了一座小山。于是我就听到了那个声音:“学黛玉葬花啊!”

“这不是花,这是红叶。”我纠正道。“是叶不是花。这是两个不能混淆的概念。”

“你总是那么认真?”他问。

我说,“能弄明白的事情,为什么糊涂呢。”

他笑了。是一种会心的、熟悉的笑。我想起来了,我认得他,在这条无人的山道上,我们已经多次碰面。除此之外,我几乎每个星期都能见到他,在本地的电视新闻里。他是我们的父母官。

“你一定知道红叶传诗的故事?”在许多次的相遇后,他问我。

“知道。但忘了那首诗。”

“不要紧,我们来做一首。”

“你来。”我说。

他的诗这样说:

    为什么要在秋天相遇

    遇见你时

    树叶开始凋零

    我俯身拾得一片

    想要丢时

    已经烫了手

    痛

    在心里


“这是哪一片啊?”

“就是这一片。”他拾起一片鲜艳欲滴的叶子,递到我手上。

这张叶子后来被我装进了一个镜框里送还给了他。当我们一次次不约而同地、不由自主地、风雨无阻地来到那条小道上的时候,我知道我们已别无选择。

我想,我们不能再见面了。

他说:“我们不能再见面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说了好多好多,好多人,好多事,可我统统记不起来了。

我还记得一首诗——《午后》,是我写的。我就天天当作歌来唱:

    曾经有一个午后

    在那条僻静的山道

    我们相遇

    坐在路边

    休息 聊天

    你对我说

    你将去一个地方

    是个秘密

    没有第二个人知道

    于是 我便告诉了你

    我失败的初恋

    然后 夕阳西下

    我们站起身

    各自离去


    从此 那条山道

    让一生变得很短

    那个午后

    让日子变得很长


“他叫什么名字?他在哪儿?是干什么的?”有人不停地问。不停不停不停。呵,这个人是煜,对,是煜。我想起来了。可我不能说,不能。他凭什么问我?我都不问他。他天天跟我在一起,可他居然另外有一所房子,另外有一个妻子,另外有一个儿子!据说这是有钱人的一种病,通病。可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他不问问自己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却一定要问我那个人是谁。那个人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走了,早就走了。他自觉地走进电视,走进象电视机匣子一样方正的办公楼里,被那些有病的人们囚禁了起来,再也不会到这条山道上来了。但我要去找他。自从我发现了煜有病的时候,我就恍然大悟了:他是怕染上病——不是怕我,而是怕煜——煜无疑是有病的——煜的病无疑会传染给我——我也就会传染给他——

不,我没病!我必须告诉他,煜是煜,我是我,我没有染上病!电视上有个名人叫濮存忻,还跟病人握手呢,说这样的接触不会传染。可我连手都没有让煜碰过。

是的,我们不能再见面了,起码在六十岁之前,我们不能再见。但他必须确认:我没病!

能弄明白的事情,为什么糊涂呢!

那些红叶忽然不见了,一下子就无影无踪了。是啊是啊,它们在另一条山道,另一个世界。而这儿,尽是荆棘和野草。呵不,不,我忽然发现路边草丛里有一些红黑了的小果,它们叫什么?呵我记不得了,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它们可以吃。小时侯我常常将他们摘下来,用草梗穿成一串,提在手上边走边吃,直吃得满嘴发黑……可我已经没有耐心去穿它们了,我将它们连着藤儿拔起,一古脑儿往嘴里塞……

我吃了好多好多,我发现我的手心都被这些果子染黑了。关键是我有力气了。我的脑海里又有了关于红的感觉。原来它们是大片大片的红树林。原来我是要去找那些红叶。原来它们就在山顶上。我一刻不停地向山顶奔去,急切而踉跄。

当我终于站在山顶上的时候,我发现这儿只有荒草和清风,并没有什么红叶。我原来以为的那一大片红色,不过是缭绕在山峰上的红霞。它们就在我的脚下,而且,转瞬即逝……

那么,那些红叶呢?还要不要去找?我找它们干什么?我……我忽然头疼如裂。



“……”

我又听到了那个声音。这一次,他说,“如果真有那一天,我一定来找你。”

那一天,哪一天?那是怎样的一天?

“阿弥陀佛!总算醒了。”站在我面前的不是他,而是一位老尼。我终于到庵里来了吗?我可以躲在这儿,再也不见那些有病的人,再也不碰那些肮脏的东西了吗?我感觉到自己笑了,由衷地笑了。

老尼问我:“你怎么会到这山上来呢?你昏倒在山岭上,已经睡了两天两夜了。你家在哪儿,有孩子吗?”

家、孩子……

“宝宝!”我忽然大惊失色:“宝宝,我的宝宝呢?”

“你没有跟孩子在一起,你只是一个人。”

那么,我的宝宝在哪儿呢?

该死!我止不住泪如雨下:我把宝宝弄丢了,我把我自己弄丢了,我把整个世界都弄丢了!

“别急,”老尼好脾气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慢慢找,会找到的。我们帮你。”

她说的我们,是指她和另外一个年轻的女尼。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位叫觉慧的女尼就一直陪着我四处去找我的宝宝。

我的宝宝,他会在哪儿呢?


我去找那个人,我要告诉他我没病。宝宝跟在我的身后,寸步不离。他从不问我到哪儿去,只是跟着。无论我到哪儿,他都跟着我。我们走在大街上。有人给他东西吃,给他衣服穿。我说脏,脏死了,谁知道这些东西沾了多少毒。油条是用泔水油泡的,包子馅是死猪肉做的,卤豆腐的石膏是从医院的废料桶里拣出来的,蔬菜全洒了农药,而每一寸布料上,都带着进口的或自产的爱滋病菌……他就把它们统统扔了。扔到垃圾堆里,扔到人行道上。我们边扔边笑,打着赤脚,抱着发抖的双臂,在寒风中咯咯大笑。

有一群人在河滩上烧棉被。他们把从商店里缴来的被子、枕头、靠垫等等堆成一座山,浇上汽油,点把火就烧了。黑烟弥漫。他们还鼓掌、大笑。有摄像机、照相机在不同的角度忙碌。我很满意他们也有不糊涂的时候。烧得好!如果不烧了,那些刚刚遭了灾的人们或者那些穷得一塌糊涂的山里人会蜂拥而至把它们抢走的,他们可不管什么病菌不病菌的,只要能给他们的孩子一件遮羞的裤子或者能平安地度过眼下的冬天就行了。

我们躲在商店的门后面看电视。那里面打打闹闹。宝宝喜欢看。里面的人不是好的就是坏的,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一眼就看出来了。而且他们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他在里面不出来了……电视匣子说不定是个无菌室。事实上它就是个无菌室。医院里为什么不多备一些电视匣子,把需要隔离的人统统装进去呢?

我带着宝宝来到野地里,刨泥里的根茎给他吃。我们还摘山坡上的野果、抓草丛里的虫虫。我捡树底下的落叶,用草梗穿成一片片,挂在他的身上,这样他就不冷了。如果这些叶子是红的就好了,那样我的宝宝会很漂亮很漂亮。我拼命地捡,想向自己展示一个美丽的成熟的花园……


“曾经,有一条山道,飘着红叶。那条山道、让一生变得很短……”

但我找不到那条山道。没有红叶。

一阵风过,枯黄的树叶纷纷往下掉。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脚踩上去,嗖嗖地响。我翻开每一片叶子,仔细地找寻着。我找人。他、他们都在哪儿呢?

白白净净的觉慧和我一起找。她纯洁的前额表明着她的无欲无求,光秃的头顶显示着她的无尚智慧。她到悬崖下找,到丛林里找。她说,她自己也是在一个落叶满地的秋日傍晚被山中的老尼从树底下抱起的。觉慧唱经的声音好听极了,浑厚、飘渺,象从大山深处传来,绕过丛林,直向云端而去。这种声音让我的心田得到滋润,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舒展、平坦,而在此之前,我的心是一片因焦渴而龟裂的土地,满是皱褶,充塞着骚动不安的情绪。

觉慧唱经一般说个不停:哎呀,你让我怎么办呢?你又不开口说话。不说你是哪儿人,不说你叫什么,家住哪儿。你连自己的名字、你宝宝的名字都忘了吗?你把你的过去全忘了吗?还是,你什么都不想说?那肯定是不堪回首的吧。可是你那么美,天生丽质,真是个淘气的可人儿!你那个老公,肯定不是个好东西。他怎么可以把你弄成这个样子!他怎么可以把你弄丢了呢!他们会怎么找你、上哪儿去找呢?好了,这山前山后,我们都找遍了,看来你的宝宝不在山上,我们下山去找吧。说不定,你的宝宝也在找你呢,不能光你找他们,得让他们找到你,对不对?

觉慧就是这样唱着,将我带下了山。我被她的声音迷惑了,对她毫无防备。我以为她什么都是对的。后来的事实证明:她对人世缺乏了解。她差一点就上了煜的当,成了他的帮凶。

山脚的台阶旁有个垃圾池。一个邋里邋遢的瘦小男人倦缩在池中的角落里觅食。还有一名老妇背了只蛇皮袋在边上用细细的铁钩勾她要的纸屑和破铁罐。但转眼间两人就打了起来。他抓着她的铁钩,她用力一拉,铁钩拉破了他的手,还在他的头上敲了无数记。他的手上、头上因此流淌着通红的鲜血。一个找吃的,一个找用的,各取所需,本应该相安无事。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大打出手。一下子来了无数围观的人。人们幸灾乐祸,哈哈大笑。我弄不明白这又有什么可笑的。这些人都疯了。这明明是一出人间悲剧啊!后来我终于弄明白,原来是一听罐头惹的祸。这罐头不知是哪个有钱人撂在这儿的。有钱人总是这样,到处埋下祸根,连垃圾池这样的地方都不放过。而这两个人居然被这听罐头迷失了心智,看不出其中的祸心,用自己的力量和鲜血上演了一出苍蝇争血的丑剧,让围观的疯子们哈哈大笑。

老妇在笑声中满意地离去,手中高高地擎着那听罐头。

失败的小男人落寞而沮丧地蹲回角落里,继续用十根柴芦棒似的手指扒拉着那些发着霉味的垃圾。他渐渐地瘦小下去,而垃圾越来越高。一会儿他翻到一小块质感颇好的东西,很小心地放在太阳下照看了半天,终于认出来几天前它应该是很蓬勃的白面馒头。他无比优雅地用两根手指捏着它,不慌不忙地将它放到嘴边,细细地啃了起来。

正当我忍无可忍的时候,随着“呀”地一声长啸,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猛地跳进池中,飞起一脚踢掉了小男人手中的馒头,再一个猴子探海,拎着他就往溪边而去。小男人在他手下手舞足蹈了一阵,接着便被扔进水中。

我不由地拍手大笑。是得将他放在水里浸干净了再说别的。

而这个高大男人居然就是国王。他是来拯救他的臣民、制止堕落的吗?不错。他居高临下地看了看在水中扑腾的人,反背着手,大踏步地向前走去。我不由自主地向他靠拢,想跟他而去。

觉慧把我紧紧地拉住。我差点忘记了她的存在。

她白晰的脸上有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现在这双眼睛里充满了悲悯。它让我的心刹那间泛滥起无尽的怜惜,让我无法抗拒她的心愿。我停住了脚步。我跟在她的身后,任她将我带到任何一个地方。

接下来的情况可想而知——觉慧听信了一个穿制服的人的话,我们坐车,换了一辆又一辆,最后她将我带到了煜的面前。

是在一栋小楼里,觉慧说这是我的家。我想起来了,我是在这儿住过。我看到了我的电视机、我的书柜,还有宝宝的相片、衣物和玩具。但我弄不懂煜怎么会在这儿。我记得我说过让他去他另一个家,再也别到这儿来了。

我无法想像我见到的人会是他而不是我的宝宝。

而且他居然不让我见我的宝宝。他把我的宝宝弄到哪儿去了?

更可气的是,他让我上医院看病。觉慧居然也受他的鼓惑来充当说客,她说,“你要是不看病不吃药,就不能见宝宝。要想见到宝宝,就必须上医院去。”

“不,不行,我不上医院。我没病!”我一急,忍不住开口说话。我指着煜对她说,“你小心别被他骗了。他才有病!他有好多病!我认识这个人。他的病我都知道。他才该上医院。他屁股上长痔疮。他的脑颅里、鼻腔里全是浓脓。他脚底下有鸡眼。他的眼睛也不行,连老婆孩子都认不清。而我没病!他也没有传染给我。自从他有病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碰过他。他知道。我真的没有病。你们休想让我上医院。我连医院的大门都不会进去。我如果进了医院,就会染上数不清的病菌。那我就完了,就什么希望都没有了。好了,你带他上医院吧,他要再不去就没治了。我要看电视了。我看我的电视,不碍你们事儿。你们也别来烦我。遥控器呢?”

我一边看电视,一边顾自唱道:“……你对我说/你将去一个地方/是个秘密/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于是 我便告诉了你/我失败的初恋/然后 夕阳西下/我们站起身/各自离去//从此 那条山道/让一生变得很短/那个午后/让日子变得很长……”

可是电视里的人我都不认识。我摔了遥控器,起身想往外走。我想上大街,我要去找人。我找一个人。电视里没有,不知道他上哪儿了。我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可我不能说……

觉慧按着我说,“你看,你又控制不住自己了。这就是你的病,你知道吗?只要你不乱跑……”

“可我必须见到他呀!我要让他知道我没病!”我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我怎么能这么怪声地大叫呢,难怪他们非说我有病!

“他是谁?他在哪儿……”煜又开始了。

觉慧同时说,“可是你怎么证明你没病呢……只要你听话,不乱跑,就不会害病,就不送你上医院。”

我想她说的没错,我不能害病,不能上医院。一旦犯了病就完了,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我真的怕自己一不小心要说出来,说出他的名字,说出红叶,说出那条山道。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又坐到电视机前。可电视里还是没有他。很久很久没有他了。他没有说自己是怕我有病,这是我后来悟出来的。他直言不违地说我们不能再见面是为了所谓的身份、地位、家庭。这些东西对我毫无意义。可对他有用。他说他可能永远都不会来找我。他又说如果到了六十岁了还相爱,就一定来找我,跟我一起坐在墙角晒太阳,说往事……可我等不到六十岁,我想离开。这个地方太脏,只要看看太阳底下的灰尘就知道了。万一被弄脏了,就再也别想见到他了,别说六十岁,一百岁都别想。我不能被弄脏。我一天也呆不下去。我不得不走。我一走,他就找不到我了。我想我今生今世再也见不到他了。就象我再也见不到宝宝一样。我把他、把我的宝宝一起弄丢了。

他、他们,都在哪儿啊!

煜将觉慧拉到阳台,趴在她的耳边喁喁私语。

“……”

他想干什么?我警觉地耸起了耳朵。

我隐隐约约听得觉慧在问:“施主真的……真的另外有……个家?”

煜说,“哪里呀!那是一次选举……竞争……官位不高,但我的遭遇跟马克吐温差不多,甚至比他还精彩……”

觉慧念了声阿弥陀佛,说:“……我看还是不要送医院吧,到了那些地方,她可能真的会发疯。不要让她成为疯子。那样太残忍了。她只是一时迷失了心智。她对堕落有一种本能的排斥,这是她的希望所在。事实上她自己也正在挣扎,在努力拯救自己。我们得帮她,不要把她推进疯人院里去。如果放心的话,还是让我带她回庵里吧。山上的空气、环境都对她非常有利。我会慢慢解开她的心结。只要她把心里的话说出来,病也就好了。”

“那我呢,我能做些什么?”

“让她见到孩子吧。让他们相亲相爱。不要把她的这点权利也剥夺了。还有施主您本人,请好好爱她……”

“……好吧,我把她的生活用品送上去。”

“这不要紧,山上什么都有。”

“那……我为庵里捐点什么吧。”

觉慧说,“阿弥陀佛,施主一片善心,贫尼心领。向佛不在表面形式,只要心诚即可……愿我佛慈悲,早日救得女施主脱离苦海。”

“……”

他们一直絮絮叨叨说个没完。我坐不住了,我担心觉慧不谙世事,上了他的当。这个男人巧舌如簧,天知道他想干什么!他一次次地对天发誓,说自己只有这一个家、一个妻子、一个儿子!他让我一百个放心,安安份份当好他的太太,管吃管喝管化钱,什么也别做,什么也别想。但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明明白白地看到他用他肮脏的手去摸另一个女人的乳房。这还不够吗?这还不足以证明他已病入膏肓吗?他既不肯上医院,就由他去罢,看来所有的病人都害怕治疗。他自己不想好,谁都奈何他不得。但是,他休想再碰我和宝宝了。我们千万不能染上他的病!千万离他远点!

我迫不及待地说:“我要回去了!”

煜问:“回去,回哪儿去啊?”

我不理他,拉起觉慧说,“我们回庵里。”

他说:“这是你的家啊!”

我说:“这个家给你,我不要了。我要跟她走。我们快走,宝宝说不定已经回去了。他找不到我,一定会哭的。”

“好好好,”觉慧好脾气地扶着我,“我们走,我们回去。我们去看看宝宝回去了没有。”


我们回到了那座大山跟前。在山脚,我又看到了那个垃圾池、那个瘦小的男人和那个国王。看来这个国王奈何不了他的小臣民。那人被扔在水里浸了片刻爬上岸后,不动声色地又蹲回到垃圾堆里。倒是国王的壮举很不划算——本来不够结实的裤子被那人扑腾了一阵后,竟撕成片片,尤其是裤脚管,一直开到裤裆。风起时,裤片就在身后激烈地飞扬,象旗幡。而垃圾池里的人渐渐地缩成了一只鸡大小、鸡一样地啄爪并用。这会儿,他正聚精会神地扒拉着垃圾,才不管有个国王正站在身边对他虎视耽耽。一位官员模样的人提了一筐垃圾朝他没头没脑地倾倒下去。或许他太小,人家根本就看不到他。他顷刻间就缩成虱子一样大小在我们的视野里消失了,再也见他不着。

国王眼尖,看见刚倒进去的垃圾里有几只黄而且圆的东西。我也看到了,是苹果。只见他毫不犹豫地放下国王的架子,一纵身跃进垃圾池里。但那些苹果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他十分茫然地站在池中央,不知所以……

我扭过头去。我再也不想见到他们。

这以后的日子里,我就带着我的宝宝住在山上的庵堂里。我们整天呆在山野里。庵堂后面的山坡上有成片成片光滑的石崖。石崖周围长满蕨草和野山楂丛,潮湿的地面有无数藤蔓爬行,那上面结着的黑果就是我们常吃的地石榴。在它们的上方,伸出了金银花高贵的花冠。

山楂,又名木楂,落叶灌木,消食、止血,主治消化不良。

鸡血藤,常绿攀援灌木,镇静,有小毒。主治狂躁型精神分裂症。

金银花,又名忍冬,草本植物。味甜、性寒。有清凉解毒,凉散风热的功能。

地石榴……

觉慧把这些东西煎成汁让我们喝。

有一天,在如血的残阳里,我向觉慧说起了电视里的那个男人,那张烫手的红叶。她没有问我“他叫什么名字?他在哪儿?是干什么的?”她只是静静地倾听,然后,用一声佛号慰籍我沧桑的情感。

这就是她和俗人们的不同。

深秋,我终于在上下山的山道两旁见到了一树一树的红叶。当然,它不是我记忆中的那条山道和那些红叶。当我在高高的山顶上往下看,那些红叶就象盛开的硕大的花朵一样点缀着满目青山,让我的心里柔情似水。是啊,它们是叶,也是花。

有时候,我依然会听到自己和一个男人的关于红叶的对话:

“学黛玉葬花啊!”

“这不是花,这是红叶。是叶不是花。这是两个不能混淆的概念。”

“你总是那么认真吗?”

“能弄明白的事情,为什么糊涂呢。”

“……”

至于他六十岁后还会不会来找我,有没有那一天等等问题,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拥有一张滴血的红叶以及一个关于红叶的故事。

我们共同的故事。

它让我幸福、满足并且不由自主地抿嘴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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