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决G3骑士扳回一局,整场比赛打得酣畅淋漓,赢得痛痛快快。
此刻的我躺在宿舍床上,桌子上的音响唱着伍佰,心里在纳闷:我为什么喜欢听这个丑b唱这么老的歌,还忍不住要跟着哼唱,不能自已。
我接触篮球很晚,初中的时候学校里有几个打得挺厉害的,可也没能激起我的兴趣。可能是因为学校里的场地太烂了,走一步尘土飞杨,跑一步狼烟四起。
到了高中,情况完全就不一样了,第一次见到学校里有那么大的体育馆,宽敞明亮,干净整洁。
“08年入学,对篮球一窍不通,交了那么多的学费,想必这体育馆的“门票”也算了进去,不用一用实在可惜”我当时一定是这么想的。有时候你就是不能否认小人物的小幸运,如今回想起来,接触篮球使我感到如获至宝。
我不会赘述我是如何疯狂的喜欢上篮球,我只想拍拍我篮球般大小的脑子,回忆一下,这些年伴着篮球,我收获了些什么。
第一个教我这个外行打球的人,白白胖胖的,有点盛气凌人,我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第一次见面,就感受到大城市孩子从骨子里的散发出的自信和优越,可我们成了好兄弟,在后来认识的那么多自信和优越的朋友里,我始终觉得他应该是我的兄弟。
第一个女朋友,篮球馆里认识的,竟然也是白白胖胖,第一次见面那天我就那样穿着那么不正式的衣服去和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吃饭,真是欠揍。她的成熟和温柔维持了我们之间短暂的关系。时隔多年,我依旧觉得从她身上学到很多,但在她身上做过太少。
第一套球服,是我大姑家的表哥送的,那时我还在上学,那么贵的衣服想也不敢想。他工作了,挣得不多,但在我这个弟弟身上还是丝毫不吝啬。衣服我到现在还穿着,也穿出了小小的心得:无论小时候是饱经苦难还是备受呵护,长大成人的我们终究是要学会感恩感激。
第一场篮球赛是和本科的同学们一起参加的,没拿什么奖,但大家一起流过的汗和泪还是洒在同一片操场上了,也是很值得怀念的一件事;留学的日子里,和外国同学讨论学术不大现实,打篮球倒是可以刚一下,拿到过五国联赛第二和第三,虽然其中一个越南自动放弃了比赛,但黑人朋友和毛国友人还是很顽强的。
毕业工作后第一次打球,是公司的火箭汤和三分康邀请的,下班匆匆吃了口饭,去的时候做了1小时地铁,回来做了2小时公交,到寝室已经将近12点了,可是依旧坚持去了好几次,认识了许多原本没有机会认识的同事、领导。
现在,我的兄弟们我已经好久不见;我也不知道我第二个女朋友在哪儿;我的球服已经伤痕累累,面临更替;我的同窗们各自奋斗在生活中,好久没联系了;公司邀请我的两个小伙伴已相继离职,我已好久没去球场和其他人拼抢厮杀。
赛后采访,听到曾经的小皇帝考虑的是如何带领球队在往总决赛的路上继续前行,一字一句老练稳重,大心脏的魅力掩盖了些许扣篮时的暴力,现在或许应该叫他老皇帝了吧。
从接触篮球我就喜欢詹姆斯,除去乔丹不说,那时身边的人大多是科比、麦迪、艾弗森、姚明的球迷。我对NBA历史不熟,对我来说,NBA的历史就是从詹姆斯开始的。
詹姆斯可能打不了多久这样高质量的比赛了,也许是因为我的篮球生涯要提早结束,所以我才如此期待詹姆斯能再多几枚戒指吧?伍佰唱歌是真的难听,也许是因为我唱他的歌比他还难听,所以才要听着他的歌,默默哼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