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小说就是说故事,故事说的扣人心弦,引人入胜就是好小说。也有人说,小说像戏剧,搭好框架,构建一个文字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有许多人物来来往往,他们生出了许多情节,这些情节被渲染,被加工,那么这一出作者自编自导的戏也算是完满,便也成了一部受观众喜爱的小说。
仿佛一切都是刚刚好的。当我想把现实中的某个真实故事诉诸笔端的时候,我便开始思索,到底什么才是小说,我又想写出什么样的小说。
当我走在校园的青石板路上,梧桐树叶在秋风里瑟瑟飘零,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他们有的牵着此刻另一半的手,慢悠悠地在校园的小路上散步,说着话,偶尔笑着打闹,有的步履匆匆,闷头赶路,仿佛有一个急切的目标等待着自己赶快去实现,有的独自一人背着书包,一步一步看着自己的脚步,目不斜视地只是往前走着。看着这些来来往往的人们,仿佛每个人都盛满了一个故事,而这些故事又包含了关于生活的一个又一个谜团。而小说,似乎便在这些人身上寻找到了生存的出口,也许它只是在还原他们的生活,可是却不负责解除生活的谜团,它只是对关于生活的问题表达深刻的思考,在思考之下对生活产生新的认识,就是从不对生活本身下结论。
如果小说只是表达对生活的思考,只是对人生产生新的认识,那么我想,也许它对自己包含的人物也只是记录与表达,并不作任何主观的评判,因为人物本身自有他本身的血与肉,也自有他们自己本身的来路与归宿,小说只是记录他们,保证他们的完整与鲜活便好。
我想起蒋勋在对贾瑞这个人物作解读时,他谈到曹雪芹在写这个身份卑微,品格低贱的人时并没有对他做出任何评判,而只是仿佛写作者自己就是这个人物本身,按着他的心性,他的身份,他的地位,说出他说的话,做出他做的事。蒋勋说这是作者对人的一个极大悲悯,仿佛每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有他自己存在的方式,而作者并不添加任何对自己笔下人物的评判,至少作品里面不会。每个人物就是一个真切的存在,这是作者对人的最大悲悯。
也许小说来源于生活,而生活中的人们便构成了小说的灵魂,因为每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也拥有自己对生活的解读,而小说对生活的思考,对人物的记录,也只是小说自己的思考和记录,这和写作者没有关系,小说自己就是一个饱满的生命。
可是这样说来,似乎小说就是一个对生活,对生活里的人的还原。我想这也是对的,但是也不够。也许小说除了记录与表达以外,还可以传递一些什么,比如某些关于终极问题的思考,至于思考成什么,这又取决于小说的基调。
这些只是我很浅显的关于小说的思考。不过想起老子的话,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说,人生于泥土,也归于泥土,但是最终不能违背自然规律,我想小说所蕴含的也如是,它也许也有一些自然本身蕴含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