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学是黑暗的,被数学、短发和羊杂汤所赐。在数学上,我是认命的,天生了一个形象思维的大脑,与逻辑思维无缘。所以,在语文老师眼里我是“花”,在数学老师眼里我是“渣”。至于短发,因为它,有一次我上厕所时把一个正在提裤子的女生吓得疯狂尖叫,还被请到了教导处,受了比窦娥还大的冤枉。最不该的是羊杂汤。
我爱喝羊杂汤,尤其是到了冬天,鲜、香、浓、热,难道不能满足味蕾在这个季节的全部需要吗?答案是肯定的。
小时候我们家开小饭馆,喝羊杂汤,我有得天独厚的的条件。上了中学之后,学校流行起一股带饭盒的风潮。每到冬天,上午第四节课的时候,两组暖气上满满当当摆的都是饭盒。其实,就我们家开小饭馆这一点来说,我完全可以不带饭,但带饭是一种流行,跟有没有地方吃午饭没有关系。老妈特意给我买了个双层的保温饭盒,下边是一碗羊杂汤,上边是一笼烧麦。第四节课时,也学着别人那样把保温饭盒放到了暖气上热着。我心眼儿多啊,琢磨着羊杂汤一热就会冒热气,岂不是会把上层的烧麦熏得水哒哒的?就悄悄地把饭盒欠了个缝。暖气烧得真好,一会儿的工夫就把羊杂汤给热透了,香气顺着饭盒的缝隙飘出,在教室里弥散开来。我呼吸着这味道,恨下课铃声遥遥无期。然而除了我之外的其他女生们则不然,她们开始捂鼻、掩口、皱眉、斜眼,恨不得把释放这个味道的人给生吞活剥了。连老师都把粉笔一摔,恶狠狠地说:“谁热了什么东西?臭烘烘的!”
后来,我喝臭烘烘的羊杂汤的事情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那时候还没有“屌丝”这个词,要是有,一定非我莫属。
上了大学之后,我自觉我不是个吊丝了。起码在学习上,我读了中文系,告别了该死的理科,成了学霸。有一回考试之前,我们班长找我借复习资料。班长找到我,我这人又侠肝义胆,自然是倾囊相助。还找了个空教室,给他讲解了小半天儿。班长也是重情义的人,千恩万谢,非要请我出去吃饭,我们俩直奔一个清真馆子就去了。我觉得大家都是穷学生,没好意思宰他,便跟服务员点了一笼烧麦,外加一碗羊杂汤。我们班长长得像李宗盛,眼睛小,但是当我说出了“羊杂汤”几个字后,他居然把眼睛瞪到了吴彦祖眼睛那么大,并且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居然吃羊杂!”之后还摇头晃脑地说了一句“仿佛兮春花,其真兮羊杂”。意思就是说我看起来挺有女神范儿的,没想到是个吃羊杂的货。你妹的,学中文的永远忘不了拽两句。
我们班长交际广,没过多久,我喝羊杂汤的事大半个中文系的人都知道了。在一群杏花微雨、垂柳啼莺的中文系女生中,我成了另类。虽然我蓄了长发,当了学霸,但还是摆脱不了做一个吊丝的命运。因为那碗羊杂汤。
上了班,累,压力也大,不到半年我就瘦了十几斤,在外型上,似乎更接近女神了。但心还是一颗喝羊杂汤的心。
那时候工资还少得可怜,哪敢经常下馆子,大多数时候是煮面充数。我们部门有个男同事,跟我同岁,平时也聊得来,巧的是,上下班还同路。有一回在下班的公交车上,他妈给他打电话,说家里停电了,没做晚饭,让他在外边吃。他放下电话问我晚饭吃什么,我说没想好,大概是煮面吧。他说不如咱俩出去吃吧,我说好。既然是他提出的,必定是他买单。我这人还是善良,合计大家都不赚几个钱,依然点了烧麦羊杂。我同事眼睛也小,但在我点完之后,也瞪得跟吴彦祖似的,说:“你居然吃羊杂。”我心一沉,刚刚树立的白领丽人的形象,又被这碗羊杂汤给毁了。可他并没有像我班长那样嗟叹“仿佛兮春花,其真兮羊杂”,而是说:“我也爱喝羊杂汤,今天找对人了。”
三个月后,我们恋爱了。我问他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他说:“就是你点羊杂汤的时候。”“就因为这个?”“画龙点睛,懂吗?”
爱情是什么?不是全世界都喜欢你的时候他也喜欢你,而是在全世界眼中你都是个喝羊杂汤的吊丝,而在他眼中,你是个喝羊杂汤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