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交往时常怀同理心,经历房产纠纷这件事后才知道知人知面不知心,同理心和善意备受打击。
去年八月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在9月6号同贷书下来的第二天就即可把15万转给了卖家,毫无防备地没做任何监管,一周后才拿到卖家迟迟寄来的收据。总共18万的款帮助卖家赎楼,之后的流程是卖家去银行赎楼、取注销抵押资料、办理注销抵押、过户、等银行放贷。当我们承担了所有风险,在此后的过程中,卖家夫妻二人开始谋划心机,拖延时间,提出补签银行放款具体时间的补充协议,我们不应允,卖家夫妻露出狡诈赖皮的真面目,无理取闹,歪曲事实。如果没有律师在旁协助,真不知该如何应对蛮不讲理却理直气壮的人。
上周提交仲裁申请,预计三个月整件事情会尘埃落定。经此一事,殚精竭虑,才知人心叵测。再不敢轻信任何有利益瓜葛的人,也不再能轻易落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