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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卷说:“其下来水,造酒也。”关于用甘蔗酿酒的技术,印度大概很早就发展起来了。《摩奴法论》XI 92\94 规定:严禁婆罗门饮用糖酿造的酒guadī。(李普曼,前引书,第85页)。公元后第 4 世纪后半叶写成的《包威尔残卷》(Bower Manusripts)也讲到用甘蔗酿酒。(李普曼,前引书,第105页)
中国方面好像没有用甘蔗酿酒的记载。残卷中讲的似乎是印度的情况。但是中国史籍中讲到南洋一带用甘蔗酿酒的地方确是相当多的。我在下面举几个例子:
《隋书》 三二五 ,赤土:以甘蔗作酒。
元汪大渊《岛夷志略》,苏禄:酿蔗浆为酒。
同书,尖山、吕宋:酿蔗浆水米为酒。
同书,苏禄:酿蔗浆为酒。
同书,宫郎步:酿蔗浆为酒。
同书,万年港:酿蔗浆为酒。
同书,层摇罗:酿蔗浆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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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摩奴”即是印度版的诺亚,不知道救人于洪水中的时候,有没有附送一袋甘蔗酒解渴。
许多读书人声称不胜酒力,因为饮了酒,头会晕,智不清醒,看了文字也记不住。
不过,对于写文的人来说,酒确是好东西。不想彻底醉去,平素用米酒就能轻微唤出不那么越界的灵感。至于甘蔗酒,没有试过,街边贩卖的甘蔗汁也不会轻易尝试,总觉得哪里不够对。下回可以买来发酵看看。
季老的书,散文薄本系列基本扫过。这本自选集也不记得哪天买的了,厚到无法轻易扫完,厚到随时打开都有好玩的小文,比如这篇,于是打出来分享。
“赤土”是“赤土国”,居民是双11过后的“吃土族”(不要当真),地理位置在泰国南部的马来半岛,不是马来西亚,况且古代划船过去也没有马航可坐。
《岛夷志略》的撰稿人汪大渊就是当年的文青,喜欢没事去个新马泰五天三夜游,又中意研究那些好吃好喝好玩好用的东西,夜深人静时会发在穷游和小红书上面,最后集结成册出书成了达人。
苏禄不是个人,是国名。瞧瞧以前的命名规则,看起来就很养眼,位于菲律宾苏禄群岛,古代是三王制,当然最后灭亡了,永乐皇帝在位的时候三王还组团来帝都游玩了一番(脑补了太子妃升职记的三王),不知道有没有进贡甘蔗酒,结果归途东王中途挂在了山东德州,现在那边还有他的墓。
吕宋眼熟吧,就是卖芒果的那个地方,其实那边更盛产黄金,怎么都是黄黄的东西。
层摇罗这个名字也好听,在今日的坦桑尼亚桑给巴尔岛,是不是诗意全无?
不过说起来,好像鲁滨逊在玩荒岛求生的时候也喝过甘蔗酒,唔,顿时想重看一遍《富二代出洋训奴.avi》了。
原文摘自:《季羡林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1年5月初版初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