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喝酒,一人死亡,家属索赔60万,看完以后还敢劝酒吗?
26岁的海归晓东原本是长沙一家外企的日语翻译,然而他却在一场聚会之后意外身亡。
家属认为晓东的死,与聚会时过度饮酒有关。同他一同饮酒的朋友未尽到提醒、劝阻和照顾的义务,便将5名聚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告上了法庭,并索赔丧葬费、死亡补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共计603348元。
监控显示,身穿白色衣服的晓东从楼梯下来时,走路有些摇摇晃晃,身旁没有人搀扶。
“当时他(晓东)主动说去夜宵,吃点口味虾。”被告之一的王勇介绍,下车时晓东说有些晕,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王勇就先去附近酒店开了间房,再和朋友一起将晓东送到了房间休息,之后便离开。
两个多小时之后,等王勇一行人吃完夜宵返回酒店时,才发现躺在床上的晓东已经身亡。
“虽然本案中没有强迫性劝酒或拼酒、斗酒等情形,但因共同饮酒客观上导致了晓东死亡的后果。”承办法官介绍,根据各被告人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次要赔偿责任。
确实是令人惋惜,原本的开心的饭局和聚会,却因为这样的意外变成了痛苦的回忆。
这件事告诫大家:在聚会的时候酒虽可以调节气氛,但是不但不能劝酒,还要及时制止过量饮酒!
要知道,一旦出现意外,
大家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一
Vol.01
林某和吴某是好朋友。一天,林某和吴某在外喝酒,当时夜已深,吴某打电话约朋友方某来接他和林某。车行经一段山崖路时,林某下车方便,不慎滑落山崖不幸身亡。事发后,林某家人要求吴某和方某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余万元。后在法官调解下,方某和吴某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案例二
Vol.02
陈某在某饭店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周某家人随后将参加饭局的7人全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官提醒
五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五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
劝酒致饮酒人伤亡,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是否有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劝酒人应当对饮酒人酒量和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断,并给予饮酒人必要劝阻的注意义务。如果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造成饮酒人伤亡的,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主要责任应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比例约为60-70%。组织者、同饮者、劝酒者承担次要责任,为30-40%。
2
劝未成年人饮酒导致严重后果的,又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劝未成年人饮酒,分两种情况:如果饮酒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上,18岁以下),由此导致的后果,劝酒者承担次要或同等责任。如果饮酒者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劝酒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3
如果对方原来就患有疾病,酒后诱发身亡的,责任又该如何承担?
道理同上,劝酒者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加深,需承担同等责任。
4
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的,劝酒人和同饮者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如何才算尽到“劝阻义务”?
如果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仍然承担次要责任。尽到“劝阻义务”,例如明知对方要开车,就不能默许对方饮酒;明知对方喝了酒,就要阻止对方不开车,找代驾或送其回家直至交付其同住家属。
5
没有把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把对方送到小区门口,在上楼过程中摔伤,各方又如何承担责任?
劝酒者应当承担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的义务;如果撒手不管,则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