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还未走远,就请先别放弃

       “纵使年华老去,你一直是我最在意的女子”。

   

      大多数人把这句话定位于爱情,可我们却用这句话来形容我们的友情。

      我们总是不走寻常路,喜欢下雨天淋雨,喜欢晚自习后躺在操场看黑夜,喜欢下课后自己一个人安静的看小说,喜欢每周周末三个人不约而同的走向校门口的书店,喜欢大半夜在大马路上喝着啤酒唱着歌......每次想起这些日子,嘴角总是会不自觉的微微上扬。那时的我和她,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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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总是说,我们仨有太多的相似,又有太多不同的小个性。相似的是,我们都喜欢读书,都喜欢小说。她喜欢独木舟,另一个她喜欢加西亚·马尔克斯,而我喜欢三毛。她总是说出那种朦胧小清新的文艺话,另一个她却总是会说出那种深奥晦涩难懂的烧脑话,我总是会说出那种随意不找边际的欠揍话。然而,尽管我们看起来是这么不搭,但是总是在一次又一次的交流中,给对方精神方面的力量,给对方一次又一次的温暖和安慰。“朋友是需要交换观点的人,而不仅仅是交换感情”。没错,我们仨平时就是自由散漫的状态,所以大多数时候总是显得很不合群。我们有我们的小乐趣,有属于我们的小确幸。她的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另外两个姑娘都能意会。

       古人有“得一知己,夫复何求”的说法,那时我就说我上辈子一定拯救了银河系,脖子都快扭断了才会遇见她们,不是还有“前世的一千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回眸”的说法吗?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都变了,曾经无话不说的三个人,现在连叙旧的机会都没有。她们很好,我不好。我和她们的距离,远隔千山万水,是跨越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的距离。我一直坚信,真正的友情不会被某种特定的外力因素所制约,况且我们都不是那种会被制约的人。或许,真的是变了?有些时候,一个人在夜晚默默的刷刷朋友圈和微博,看到她们的互动,心里总是说不出的感觉,就特别想大哭一场。很多人喜欢黑夜,或许是因为黑夜给了他们太多自由的空间和安全感,没有了白天的茫茫人海和大庭广众。黑夜真的容易多想,矫情手贱也一定是黑夜的标配。莫名其秒的咸液体,不痛不痒的矫情文字......或许变了就是变了,远了就是远了,毕竟我们都讨厌口不对心的把酒话桑麻。

     还记得《追风筝的人》里的哈桑和阿米尔吗?“为你千千万万遍”,是我听过对友情最高的定价。她说,我们也会像他们一样。哈桑说那句话时的表情灿烂无比,她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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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老到捧不起一本书的时候,你还会记得我吗”?

       我和他,我们之间的友情经历了八年,从年少轻狂到成熟稳重。

        我们总是太有默契,喜欢互损却在困难时刻想起对方,互相嫌弃却在背后相互称赞......因为某个人恶语攻击对方,可以为对方挥拳回击。为了给对方一个生日惊喜,可以坐很久的车去另外一个城市。太多太多,八年的时间,足以给对方太多的感动。

       高中时我们无尽憧憬大学,约好了要在同一个城市学习生活四年。他说,陌生的城市因为有我才会觉得不陌生,在我心情差的时候尽管过来找他,他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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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同一座城市,呼吸着同一片天空下的雾霾,跟着同一片区域的柳絮做着斗争。从最开始一周一次的见面,到一个月一次,再到一年一次,到现在......多久没见了?朋友圈的互动也从留言到点赞再到浏览无痕迹变化着,不愿承认的是,随着各自环境的变化,每个人都在或好或坏的变化着,但是还没有涉及到社会阶级的变化。更多的是,我们都对这段友情太不负责,听之任之,顺其自然,我们好像没有任何商量。直到快要消失的时候,才突然想到,我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老友。

    他说,我们不仅可以共青春,还可以共苍老。他说这话时,那天当地沙尘暴。我回他的是,有些话不会消逝在风里,有些情我们都懂就好,但愿永远都不会变。

          我是一个患有精神洁癖的慢热青年,习惯于倾听,却不善于表达。只是想把我的故事分享给你,如果有同感,请接受我的一个隔空安慰的拥抱。如果你也喜欢黑夜矫情,就找个时间找个角落放下那不安的躁动,静静地放空自己。

           如果还未走远,就请先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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