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离可自欺,遇见不能知。
我走了以后,来到了这个城,身边也有人陪,和以前一样一群人在一起吵吵闹闹,倒也没尝过孤独的味道。
在这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我买了一个很长的羽绒服,出去的时候穿着,像是你抱着我,就暖和了很多。可能是心理作用吧,但是我就是喜欢你的温度,你的模样,和你的一切。
离开了一年多都没怎么回去看过你,不是不想,只是晕车的感觉实在很难受,在你那里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你看你,把我惯的这么娇气。
上次回去的时候,火车晚点了五个小时。我一个人,拖着大大的行李箱,蹲在候车室的角落,盯着一个个焦躁的人看。这边的人大多习惯了快节奏,受不了这般等待。
突然就想起和你在一起时,经常慢慢地走在门口那条小路上,邻居婆婆看见我会给我一大把花生,或者是煮好的玉米红薯。早上八九点起来,穿着睡衣晃悠悠的去小路边吃早点。最喜欢那家油饼店,阿姨煮的小米粥很好喝,五毛钱一大碗,喝完肚子撑撑的,抹抹嘴。看吧,在你身边就是很容易满足。
我其实没有很想离开你,只是他们说,分别是人生重要的路。去你妈的重要,老师还说高考是人生最重要的呢,那么多人没高考不照样活下来了。罢了罢了,在这里犟嘴皮子也没什么意义,我离开你就是离开你了,回不去也就是回不去了。
作家都喜欢讲人生的高度,灵魂的高度,可是我没有灵魂,我这个人太庸俗了,灵魂需要思考去升华它,而我满眼金钱和利益,忙着赚钱和生存,没有时间去思考,不然我也不会抛下你,不然我也不会天天嚷着我再也不要回去。我满嘴跑火车,谎话连篇,活该我只能靠照片来看看你,活该我一个人在这里不敢回头。
我不喜欢久别重逢这个词,它把我们的距离拉的太远。
可是当故乡变成了他乡,我只能偷偷的把它捡回来。
这么多人在这座城里苟延残喘,我挣扎着最后一口气不愿和他们一样,可是这口气,都散了一半了。
那边落叶也满地了,收拾收拾,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