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会饮篇》里说,从前人的形体是一个圆团,腰和背都是圆的,每人有四只手、四只脚,头和颈也是圆的,头上有两副面孔,前后方向相反,耳朵有两个。他们企图开天路与诸神交战,而宙斯为避免人类的威胁,下令将人劈成两半。大概是中西方各种类似对于“另一半”渲染和推导的故事,让人将爱情赋予了一种寄托式的匹配目的。
那我们,本来是完整的吗?
爱恨痴嗔怒,只靠自己获得这些是合理的吗?
我跟两个活得很敞亮独立的人询问过他们的答案。一人说为了享受不妥协的自由,一个答“为了跟更多人过”。
百分之百在所有与自己相关的事情上遵循自己的感受,完成自己的意志,同时想要站在最多道路交叉的路口,掌握最多的可能性。这就是为什么选择一个人过。这听起来充满卑劣,与网络上主张的“独立论”、“人生而孤独论”和“一个人过得很精彩”格格不入。
不会反驳质疑你决策的同事最讨人喜欢,购物车里的裙子永远比收到的好看。我们呀,潜意识里是个促狭得要死的流氓。
将近奔三,身边陆续结婚的老伙计越来越多。让人心有余悸的是,回想起自己与他们所有人婚前对话中,很少有提起爱的时刻。“他对我很好”,“差不多了”,“家里人挺喜欢他的”,诸如此类的回答居多。
单身的人,倒是经常提到“爱”,甚至去定义“爱”。那些没有安全感的陌生人给自己打气说“真正爱你的人,会给你最周全的照顾”,“总有一天会遇到一个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人”。
我觉得至此已经把话说清楚了,我们多数人叨叨的爱,不过是“一切如我意”。它被我们寄予了超级厚重的希望——所谓的那个“对的人”或者“另一半”,ta必须以浑然天成的匹配状态出现,其中必须包含心心相印的默契,要有荷尔蒙的天然激增,要有不不问结果的付出,要有罔顾一切的英雄气概,还要有一幅愿意让你感受对方是否具备这些素质的面孔。
说来不太好听,在这些时候总能看到那些正等待“爱”出现的人,一个个膘肥体壮的剔牙状态,他们不喜欢跟另外一个身型饱满的人对话,他们只挑选一个尺寸和形状适宜的门洞,把自己的体态、情感还有未来统统塞进去。
我们没被教育过如何自娱自乐,所以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总会有过量的寄托。即便是在被“孤独宣言”轰炸的时候学会了所谓的一个人做所有事情,其中也不少是为了“耍酷”而“耍酷”。
我们也没被训练过持续激发自己爱人的能力,所以有的人会在荷尔蒙逐渐失色的关系中感到铺天盖地的平凡。比如一个熟人的故事。前一天在人堆中讴歌在自己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相知相识走到一起的老婆,后一秒就敢在别人面前委屈发表言论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早就结婚了。” 我觉得他的两番言论都是真的,二者本身不矛盾,两番“爱的感受”也许无一掺假,只是爱天生就短暂,而我们多数人不具备持续激发自己爱人的能力。
商场里的试衣间,电商购物里的退换货品规则,还有多数人对于欲望默不作声的应允,都在无意间纵容了我们“再来一次”或是“还有机会”的盼望。因为试探的机会多了,你就再难看到自己认真、歇斯底里、坚决的状态,可是所谓爱的能力,如果缺乏了这种歇斯底里和坚决,就很难获得了。
欧文在《独居的一年》里写得最动人的一句话是“……如果必须表现裸体,那什么都比不上第一次在某个人面前脱光,更能让你感受到赤裸”。在这种正能量无比正确的时候,任何鬼祟的私心、霸道的自我、不顾后果的刻薄、还有难拿上台面的贪念,不仅不能在人前暴露,甚至我们自己也羞愧去看见它。可是如果不能因为认知到这些寄居在我们身上的卑劣还有随之而来的尴尬,我们也好像不能堂而皇之地去对另一个人,在感情产生的一开始就拥有非此不可的坚决。
没有人在实际意义上会主动选择一个人过,只是在我们真的能够不为自己身上的阴暗面而促狭之前,在我们适量把握在别人身上寄托的希望之前,在我们个体完整之前,一个人过会显得比较不匆忙,不紧张兮兮。毕竟爱和生命中的痛苦、失败一样,它会产生很多很多次,不同的是,只有时刻准备好“非此不可”的战士们,比较具备享受“在一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