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美的认识
叁七
朱光潜先生说:“美是物和你,客观的存在,加上审美的眼睛,才能看到美的存在。”能够吸引你的美好是让你浑然不知的陷落。一束刺破黑夜的光,一粒泥土中微微开口吐绿的种子,一朵异香袭人的花,一片慵懒的云。一行直击灵魂的诗,一副摄人心魄的画,一首真挚动人的曲。这些都能让人发出“真美”的感叹。
我大体把“美”分为两类——自然固有之美和有人类介入的人文之美,但这两种美都是由人类定义和审视的,因此都存在着“人”化。
“美”的事物可以脱离人而存在,但美感产生的过程是人类的一种活动,是人类定义了美,谈美与人分不开。
如果要追溯到美的定义,西方哲学最早关于“美”的讨论是柏拉图的《大希庇阿斯篇》是,这里面借苏格拉底之口提出了美是有用的,能够产生有益的结果的事物就是美的,以及美是视觉和听觉上的快感这几种观念。后来柏拉图又继续完善和修正这个理念,提出了“美是理念”的概念,将美从实际意义的事物中抽离出来当作一个不生不灭,独立存在的至高形式。
但我不喜欢用定义来束缚住对美的探索与发现。我的审美观大抵是一种偏向个人主义的观点。
康德说过,美的感受是受情绪冲动的初体验,再加上高级意识的重新评估生成的。因为每个人的意识不同对“美”的审视角度也就不同,但由于人类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社会性、稳定性等特性,会让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类,在审美观念上存在着趋同。
以我们身边的事情为例,我们会发现身边很多人对审美的理解就是:“我觉得好看就行了,别人觉得好看不好看关我什么事?
”那么美是“我觉得……”么?
对此我只能说,过于泛滥的个人主义审美所产生的后果将会是“少数人的审美自由,与大多数人的附和(被自由)”。
有点扯远了,说回“美”。美作为一种永恒的存在必定是处于一种“流动”状态的而不是固态的。美的永恒的实现必须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古往今来对美的审视也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改变。比如对历朝历代的妆容服饰审美的变化,对人体美的审视上有“环肥燕瘦”等等。纵向来看,美,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改变。
在当今社会,“美”的含义似乎被过度诠释的有点让人气愤。美就是美啊,本来就是简简单单的,却非要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给灌输进去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好似有些人口中的儒家的“仁”与道家的“道”,似乎可以吞并天地,包揽全宇宙一样,简直令人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