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在宿舍收拾东西,再三地下了决心,才准备把年前就整理好的一包旧东西和刚打扫出来的垃圾一起扔掉了。
这真的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我掩了门,把东西从二层宿舍提到了楼下,放到了丢垃圾的地方。已经准备离去了,几乎习惯性地,我又打开了那个旧包裹看了一眼,内心大约颇为挣扎了几秒钟,又把那个要丢弃的手提袋拎了回去。
其实,这个手提袋中不过是一条秋裤、一件睡衣、十几支笔。秋衣本来是一套的,上衣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丢了,这条秋裤也就很少再穿过;那件红白混色、带着兔耳朵的吊带冬睡衣,是读本科时买的,过去是常常穿的。毕竟已有好几年的光景,白色部分已经陈旧变黄,完全洗不白了;而那十几支笔,明明知道是早已坏掉了的,可我仍旧一支一支地在纸上划过,然后,将它们再重新放置到文具盒里。
我知道自己在舍弃与释怀上,从来都不够洒脱。
家中的房子里,大箱小包地堆满了我的衣服、鞋子、小物件以及书本。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东西之所以这样多,并不是买得比别人多,特别是衣物之类的,而是因为无论在多远的地方,我从来都不肯轻易舍弃曾经陪伴在身边的每一件物品。
本科毕业那年,拖着沉重的行李箱,背着硕大的背包,经过两千公里的漫漫路途与到处奔波的千辛万苦,我终于踏上了家乡所在的城市。到车站接我的是疯子,我迫不及待地告诉他我背回来了一件宝贝。就在他还在云雾里想象是什么东西时,我已经拉开了书包的锁链,小心翼翼地揭开了一层层包裹着的衣物。“暖壶?”,疯子几乎不敢相信地说。是的,只是平常打水用的普通暖壶,因为是易碎品不能邮递,我只好不顾千里之遥与屡次倒车的辛劳,把它背了回来。
其实在学校中收拾好东西,我还去了一趟好朋友秋菊的宿舍,已是人去屋空,一片狼藉。一个孤零零的衣架挂在秋菊的床头上,上面还有一个标签,写着她的全名。我把它摘了下来,放在了自己的行李箱中。
刚去读硕时,我的行李是最少的,可是临近毕业,柜子里、书桌上、床与墙的空隙处,已经塞满了我的东西。因为平日里就连生日蛋糕的盒子,我都不舍得丢掉的,而是把底座清洗干净后晾晒,放进去一些东西,保存起来。就更别提那些或实用或略有“姿色”的包装纸、赠品等小东西了。
2015—2016年,我在武汉的一家图书公司实习了几个月。匆忙离开时,我把一时带不走的东西存在了一个即将硕士毕业的朋友那里。2016年6月,他在即将离校时,问我如何处理这些东西。我想着不仅有衣物棉被、还有锅碗瓢盆、烧水壶、食品盒,并不是都能够邮寄的,我还是决定亲自去一趟了。特意从西安去了武汉,能邮寄的都邮寄了,不能邮寄或者邮寄有风险的,我就装在了随身的行李箱中,准备坐车带回安阳。朋友忍不住打趣我:“以前一直觉得你是勤俭持家的,现在才发现你是太奢侈了。”的确,我来回折腾所花费的钱财,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些不方便邮寄物品的价值。
然而,纵使千里奔波,纵使这些物品远非贵重,纵使它们已经不再“有用”,我仍是不舍,我仍愿花费心力,好让我们的缘分更长久一些,好让我们的故事仍能继续。
就像在我手边的这只优盘,挂着海贼王路飞这样的小装饰,已经陪伴了我八年。虽然八年的时间也不算特别长,但是也许长过很多人的上一段恋情。虽然也曾多次遗失,虽然内存在这个数据爆炸的今天的确有点儿显小了,但是没关系的,它仍在我身边,它此刻正在我身边。这已足够让我感到安稳与欣慰。
可是,我终究有疏忽的时候。
2013年,在济南开往青岛的列车上,我弄丢了自己的日记本。马上就要出站了,我又逆着人流,踏着电梯的台阶,一路狂奔,终于来到了原来的车厢,可最后还是没有找到;2015年,我刚用了一年的手机在广州火车站被人偷走了,我失了神似的,在站外的广场到处飘荡,一再地在目击者那里进行确认,还报了警去调取监控,却到底没有再找回我的手机。
多少年来,一直不敢主动拥有,更不习惯轻易失去。因为我知道,一把丢失的雨伞,一个打破的水杯,已经足以引发我内心巨大的失落感。
只是,旧物尚如此,又奈故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