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及原则:一天只完成一件事,起草法律意见书
完成时间:1个小时
工作感悟:
起草法律意见书需要对事实进行深入的剖析,然后找到所剖析事实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进而对事实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一般的法律意见书都是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不可能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这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价值就会在法律没有涉及到的方面进行体现。
例如:《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借款期内利率不得超过24%,超过24%但未超过36%的部分,当事人已经给付,随后反悔并请求返还超付部分的利息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条规定,仅限于借款期内的利率标准,关于逾期还款的利率并未进行限制。
基于上述事实,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可以类推适用,一种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防止高利贷者获得法律规定之外的利益。
存在矛盾的方面,就是律师大展手脚的方面,律师的价值就体现在如何将矛盾有效的解决。而法律意见书,就是对矛盾进行深入浅出分析的一种方式,并在分析之后,给当事人最有效的解决方法。
自己在起草法律意见书时,看了网上的几个模板,自己的一个感受就是太过单薄,而且关于如何解决问题没有给出行之有效的方法。
模板之所以称为模板,就是因为它本身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也仅限于普遍适用性。所以,如果能拟定出远超出模板本身的法律意见书,那我的价值是否会得到更大的体现呢?我给自己的答案是一定的,别人做不到的,你做到了,别人做到了,你做的更好了,别人做好了,你已经做到卓越了,先行一步,快速开始,你就是领先者。
关于一天只做一件事的原则已经持续了5天,这五天所获得一个最深刻的感受是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以及自己思维的活跃性大大提升。我对此的理解是,一天只做一件事没有给我很大的压力,且因为给自己留了很多的空余时间,所以自己会探求更多的可能性,而这种探求过程激发了自己思维的活跃性。
除此之外,每天自己基本上都是花费半天的时间便完成了当天的工作,所以,留给自己学习的时间也是非常多的,当自己的时间由自己掌控时,“自由”将无处不在。
除了一天坚持做一件事之外,自己记录时间的习惯也已形成,并向着内化渐变。
刚开始记录时间时,觉得这有些疯狂,总不能去上个厕所也记录时间吧,但是只要开始记录之后,就发现记录真的很简单,只需拿一个笔记本,在做事之前记录开始的时间,结束时记录结束的时间,以及在中间的过程中,自己有什么想法等等,就可以了。这种可以,也只是我的可以而已,因为用到你自己身体上才是你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