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如果一个人,只记得一个人。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第一眼就认出他的,是因为他是同学眼中的风云人物,还是因为他的眼睛,遥远却有微光。
我们都期待在青春里遇上这样一个人,他会让身边的自己也发光。他身边会不会有这样一个抢了全世界幸福的人。
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做什么样的傻事,我是一个很傻的人,只是很恋旧,还不会写字的时候喜欢画画,画下每天的阳光和微风,花朵和白云;会写字的时候喜欢写下一小段一小段的文字,记下那些清清淡淡的文字。爸爸常说,孩子,你不该长大,不该被带到这世上,我会抬头问他,爸爸,那我们可以去哪里?爸爸摸摸我的头,孩子你是爸爸的唯一。
对,我是唯一。
妈妈她为什么不要我,我问过一次,就没再问过,因为爸爸会沉默然后走出房间点燃好几根烟。爸爸是一个好人,后来我知道,妈妈离开是因为遇见了更好的人,爸爸很简单的成全了她,谁不希望自己爱的人可以过得幸福,哪怕不在自己身边。
然后爸爸开始带着我一边工作一边治病。我的童年是幸福的,很幸福,简单到整个世界只有我和爸爸,还有那些只会微笑的花,草,白云,和拧不紧的水龙头滴下的一滴一滴像隔壁孩子家的钢琴键。
还有他,我很恋旧,所以还能记得他,如果一个人只认识了一个人,你就会知道这个人在你心里有多舍不得忘掉。
2012年的时候,我已经来到了厦门,爸爸问我,大学为什么要去那么远,我对爸爸说,爸,我很想看海,想天天都能看到。我喜欢这里,不自觉的,就像觉得这里是自己的第二个故乡,在这里萌生一种落叶归根的归属感,很强烈,就像命定。
我从来不信命的,不敢信也不愿信。就像算命的说,我的病好不了,可是爸爸带着他一穷二白的全部和我竟也在这个城市活了下来,可是爸爸很累,为了给我治病,我们不得不奔忙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孤独城市,所以,爸,我多想每一天都告诉你,我有多感谢你,谢谢你在上帝都放弃了我的时候,还有你把我当成宝贝。如果世上有轮回,下一次换我为你受尽千难万险。
十二岁的时候,我的病奇迹般的好了,我开始认得好多事物,接受好多情感,我还记得那天,爸爸把我抱的好高好高,他不记得我已经十二岁而他已经老了,突然闪了一下腰。对这个世界的真正认识,我好像是从十二岁的时候才开始的。我接受各种文化课,我很聪明,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愿意理解为,是因为我的世界很单纯,可以全心全意的做任何一件事,只要爸爸想要我做好。所以我用比别人少了几年的时间学完了小学中学的课程,与同龄人一起跨入了大学校园。
十二岁的时候,我才开始真正的认识这个世界,包括它的好与坏,邪恶与黑暗,我开始逃避,那一点点的黑暗开始侵蚀我内心的阳光,我不敢告诉爸爸,爸爸,我的病好了,可是我好像无法用正常人的心态活在这社会,我总是会把伤害和痛苦放大,我总是会把不友善设想成恶魔,我总是会觉的涌动的人群是吸血鬼,我不喜欢跟别人争吵,我害怕别人发脾气。
爸爸,要是我的病没有好,是不是就可以永远在你的身边当个小孩,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永远相依为命。我是不是就有理由活在自己的蓝色水晶体里,那里只有阳光雨露和孩子气的脸。
2011年,我来到厦门。
2012年,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次高数课上,我因为落了一次课,来到物院的高数课上蹭课。我永远感谢,上天又让我遇见了他,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心情,就像哑巴想说一些很重要的话,却被上帝封了口。也会想,如果我们永远都不会再遇见就好了。那样,我就不会在很深很深的夜里听这样的歌,我不喜欢歌手卖弄自己的转音技巧,因为,眼泪会敲打着心跳太不安静。
他坐在第一排,初春的日光刚好只能撒到那里,原来他是一个怕冷的人啊,跟我一样。
他坐在第一排,老师的目光刚好只落在那里,他真的是一个勇敢而骄傲,好学的人,刚好我不是。
我身边的朋友会嘲笑我十多岁了还尿裤子和流口水,我身边的朋友会嫉妒我功课比他们好,害得他们被爸妈说,书念得还没有一个傻子好。然后他们会扯我的小辫,会抽走我的凳子,会往我的头发上粘口香糖。所以,我一直不知道什么,是朋友,所以,我无法骄傲,勇敢,好学。
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过物院的大楼,物院学生住的宿舍,或是靠近物院的食堂。我知道什么叫不配,你说,一个总是低着头走路,总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总是往人群里躲的懦弱女孩,就算勉强和一个身边总是一大堆仰慕者的男孩走在一起了,也会因为呼吸不了同样高贵的空气而化成泡沫吧。
我多希望,还是那年,你还只是一个小孩,我也只是一个小孩。我多希望,你长大以后不是那么优秀的男孩,而是一个需要依赖我的胆小鬼。
离毕业还有三年,我告诉自己,当个蜗牛安全的缩在自己的壳里,一点点的改变,哪怕是以蜗牛的速度。
2012年夏,学校举办了校运会。一天的比赛完了,我却好像只看到了他一个人的表演,400m,800m,都是他的奖牌。我听见校广播里在喊,物院XXX获得了800m第一名,那天起,我才知道,他叫严乐世。那是我许下的第一个愿望,那你一定要想自己的名字一样,快乐无忧的过完自己的一世。
乐世,愿你,喜,乐,团,圆,安。
后来再也见不到他的时候,为他祈祷似乎成了一种坏习惯。
那天,负责的人把搬桌椅的活理所当然的交给了我,我点点头说好,就开始往我们数院的场地走。不远的位置看见好多人围在一起,中间是点燃的烛火,男孩子把手中的一束花捧给面前的女孩子,两个人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拥抱然后离开。是他,我怎么会忘,记了十几年的模样我怎么会忘得掉呢。他们牵手走过身边的时候,我居然低下了头,真可笑啊,他怎么会认得你呢。
蜡烛就在数院场地的前面,我蹲下来,把没燃尽蜡烛一根根吹灭,然后捡起来,他点下这些蜡烛的时候,是不是已经认定了他们之间的一生一世呢。
后来总是喜欢从别的女生嘴里听那个她的消息,她是法学院的院花,家境如何好,从小到大获了多少奖等等,我慢慢的笑了,她是足以配得上你的女子。你已经足够完满,有一个默默记住你十几年只愿你好的人,还有一个优秀得让造物者骄傲的女子,我还是一样缩在壳里,别人走不进来,我也不愿迈出去。
再后来遇见他,是在2013年的冬天,已经是夜里的十点,我从校外兼职回来,那个女孩子气冲冲的跑在前面,对着手机大喊,我死给你看,我缩了缩鼻子,原来,爱情这样容易变化,这样不堪一击。原想只是一句气话,可是她却往校外的明湖跑去,我就想着跟出去看看,我只要等到他来了安慰她,就可以安心离开了。
她一直跑一直跑,我的脚步也不由的加快。
学法律的女生是怎样的,太勇敢太坚决或是太极端。她在湖边就要往下跳,湖面散发着寒气把月光吞噬,那湖里的水怪会吃掉身高160cm的我吗,我把她拉起来她却失手把我推进湖里的时候,我是这么想的。后来听见他在喊,傻瓜,那只是误会,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听见他说,对不起,我认错人了。你没有认错人啊,你是在找十几年前那个找不到家的孩子吗。
原文在晋江首发,晋江上名为《人鱼公主的蓝色水晶球》,自闭的言衿,是因为我太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