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虽然繁华,但却让人感到孤独。纽约这座有着八百万人口的都市,有八百万种人生,也有八百万种死法。
在这座城市中,你可能会因为一只狗,和二十多年的邻居争吵然后被枪杀。也有可能从垃圾堆捡一个旧电视回家,结果被里面的炸弹炸死。还有可能因为劝别人别在地铁里抽烟而被枪杀。
我:这本书并不是侧重于写探案,什么天才推理,有的只是马修慵懒又近似行尸走肉般的行走。通过马修对金·达吉南死因追查的过程中,让我们认识到了一位又一位性格鲜明的人。寻找凶手的过程也是马修的自我救赎。
钱斯:大学没上完的黑人小伙就退学入伍,在越南服役时有个女友,原本要带回国结婚,却发现她只是个小姐,并且用他给的钱养其他男人。心灰意冷的他回国后干起了拉皮条生意,成为这一行的大佬。他对手下姑娘们一向公平,从不打骂,也不威胁,更多是是一种互利关系。其实他真正的兴趣,是收藏非洲部落手工艺面具,并且在拍卖行拍卖,价值不菲,然后时常听古典音乐,看拳击比赛。自我感觉:他是一个喜爱艺术的年轻人,但因生活所迫,做了一名皮条客,虽然他赚的盆满钵满,但是他并未乐在其中。幸运的是最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做自己喜欢的事,非洲与本地的交易见证人。这不仅仅是马修的救赎,也是钱斯自我救赎。
这个城市有八百万人,每一个生命都有一个不一样的故事,有人外表光鲜亮丽,却颓废堕落,有人虽然生在沟渠,但仍仰望星空。钱斯的几个姑娘虽为妓女,但却不甘于此,她们都有自己所喜爱的事情,这也是她们异于其他妓女的证明,有的爱写诗,有的爱表演,有的爱写稿子,这都是平凡的事情,但她们充满斗志,对未来的希望使她们不像大多数妓女一样自杀。她们的人是平凡的,但她们的心不甘于平凡。这其中有我可以学习的地方。即使身在泥沼,她们心却在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