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吧”,这是他关于初中时代记忆最深的一句话。还未进入青春期的他偷偷的翻看那个女孩传给他的纸条,“嗯,一辈子”,他这样在心里默默念着。
那年,就像那个女孩的名字一样,“姗姗”,姗姗来迟,相见恨晚。在还没有手机的年代,传纸条是最浪漫的事,更浪漫的是两个人每天都传纸条。从老师、同学到自己的烦恼和梦想,他无话不谈,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春风拂来,幸福洋溢到纸上传到另一个人手中。很久之后,他才回想起,自己其实并不了解她,每天谈论的内容都是自己,他把自己的烦恼扔在她这个“垃圾桶”中,而她就像姐姐一样安慰他。
十六岁,高一的年纪。尝过初恋的痛苦之后,他作为转校生再次遇见了她,只不过这次不同班。手机开始流行,传纸条也开始显得很土。两人时有时无的聊天,延续着那个“一辈子”。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她和一个男生并排走着,娇羞的样子是自己不曾见到过的。恍惚间,他觉得她真的很漂亮,好想自己和她走在一起。
十七岁,她终于和男朋友分手。他又开始陪她没日没夜的聊天。那个冬天,格外的冷,即便自己第二天要六点钟起床去补课班上课,他还是坚持陪她聊天直到凌晨两三点钟,为了让自己清醒,他一直坐着,坐到对方许久不说话。第二天的一句 “对不起,我昨天抱着手机睡着了” 也会让他开心好久。“恋爱”也会带来烦恼,有时他会很生气为什么对方回消息要二十分钟。当然,那时的他并不知道,自己只是她聊天对象的其中之一。
十七岁那年的寒假,他第一次向她表白,满心欢喜。等来的却是对方的一句对不起,“友情比爱情更长久,不是吗”,“如果担心分开,那就是爱的不够”,在这样的誓言中,他还是输了。那个晚上,他在网吧听着“习惯”流泪一整夜。“好冷”,是他对那个冬天的记忆。
十八岁,经历了几个月的“陌生人”之后,两人竟又和好如初。她是不想失去这个朋友,他是放不下她。于是,再一次的,冬天,他第二次表白,1314颗星星还没有送出去,他便知道了结果,还是同样的话,“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哭,只是笑着说“没关系”。
十九岁,大学。各自的新朋友,各自的新生活,老朋友就被慢慢淡忘出去。几个月只有寥寥数语。只是那年的第一场雪,很大,很美,美的令他感到格外伤感。莫名的想起她,要是没分开该多好,他想着。褪去青春期的年少冲动,他忍住了第三次告白,肯定是不同意的吧,他想。
二十二岁,大学已经过了三年,也三年没有见过面,若有若无的交集,令彼此感到陌生。只是他每到孤单一人,每到黑夜降临,都忍不住想起她,手机上的言语删了又删,从无话不谈竟到了不知道说什么。那年,他第一次听到“The Scientist”,听着听着就流泪了。
二十五岁,毕业两年的他还是一事无成。找她倾诉,却未得到安慰,自尊心极强的他把她的话听成了讥讽挖苦。那时,他明白,再也回不去从前了。
二十七岁,小有成就的他收到她的结婚邀请。那晚,千杯不醉的他硬是把自己喝的不省人事。他想,她永远不会知道,十七岁那年的圣诞节,因为自己不能出去陪她玩,男子汉竟窝在被窝里偷偷的哭了。她也不会知道,为了离她近一些,和父母争吵过无数次,也不会知道他曾对她写过1314句情话,就藏在1314颗星星的下面。当然,肯定也不会知道,在北京无数个孤单的日子里,思念最多的就是她。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影视剧里的剧情在现实并不会重演。记得他曾问过她“如果能预见未来,你会选择改变当初吗”,“不会”,这是她的回答。“我会,我一定会”,他说。
婚礼那天,他去了,很庆幸背景音乐没有“The Scientist”,但他还是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