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给了竹马的哥哥,在他去世三年后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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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琛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距离死亡时间过了半月有余。散发着浓郁腐臭的身体被他养的四只流浪猫啃的七零八落,脸上的肉所剩无几,眼眶里留下两个漆黑的空洞,混着黄绿色脓液的血迹几乎干涸。
时值冬日,凛冽的寒风从出租屋因老旧而日渐扩大的窗缝中溜进来,没有交费的暖气停供使屋中的空气像是地窖般冰冷。这一切延缓了陈琛体内菌群的繁殖发酵,也导致了直到他被流浪猫啃食开腹腔的皮肉,尸臭才从体内一涌而出,从下水道冲入上下层邻居的屋内,引起警方注意。
通过尸检,法医最后认为陈琛死于休克性肺炎导致的急性呼吸衰竭,排除了非正常死亡的可能性。通知家属后,面目全非的尸首就被人领走草草地火化了。因为陈琛几乎没有亲近的朋友,家里连葬礼都没为他举行。
而我,是在他火化后近一年,才在初中同学聚会上辗转知道这件事的。几个男人在饭局即将结束之时绘声绘色的描述让几个女同学几乎呕吐,直到有人不满出声,才将这个话题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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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陈琛是青梅竹马。
我们同出生在一座叫做章集的北方小镇,年纪相差不过两月,又是挨门的近邻,从幼时便作伴,小学同班,初中同校。他几乎充斥着我对章集的一切记忆:倾斜的长街,硕大的泡桐树,甜腻的花香,和陈琛苍白瘦削的背影。他常年穿着洗到褪色的校服,骑着一辆老旧的黑色单车载着我穿过大街小巷,土路颠簸,车轴吱嘎作响,我紧紧的抱着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他身上经久不散的肥皂味盖过了满城的青草香。
在我小时候,我一直认定自己会嫁给陈琛,就像知道源静香最终会嫁给野比大雄一样确定。那时候,陈琛是我对爱情的一切认知,早在青春期之前,爱就如萌生出芽,随后像雨后春笋般热烈地生长。
成年人总认为年少的孩子没资格去谈及爱情,就像他们认为少年总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一样。在我九岁那年小心翼翼地将爱着陈琛的这件心事偷偷告诉妈妈,却换来她哈哈大笑后一句敷衍的“你只是想和他做好朋友”之后,我便把这件心事装了起来。但我知道我是爱着陈琛的,哪怕被人认为是不知所谓的迷恋甚至胡闹,可我就是爱他。
所以,在听到他去世的消息的时候,我根本没办法把那具腐烂的尸体和我记忆中那个白净瘦弱的男生联系起来。我那天喝了不少酒,直到醉醺醺地栽倒在酒店的床上,思绪却仍然没能理解这件事情。就好像无意间看到了一个并不认识的奇怪字符,它在记忆中占了一席之地,却无法被识别和认知。
直到深夜我的酒劲稍过,爬起来去厕所吐得昏天黑地,手脚酸软后,瘫倒在漆黑的洗手间瓷砖上,才恍然明白他们所说的陈琛死了这四个字代表的意思。
陈琛死了。
我在心里默默地重复着这个念头,它像是一颗子弹,在那一刻旋转着击穿我的头骨,然后如同电钻般不停释放着能量,直到在脑后挖出一个巨大的血洞。
然后,酒桌上他们对这件事的描述,才像是活动的拼图一点点拼凑出原貌。我想象着陈琛死后腐烂生蛆的模样,又忍不住再次扒着马桶圈大口呕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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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那年,我父亲的生意有了起色,家境富裕了不少,毕业后我便随父母迁居到北京。临行的前一天,我约了陈琛到我们从小常去的那条河抓鱼。
那天天气预报说有小雨,但早上出门时艳阳高照,没有风,夏日的大朵白云像是在粘蓝天上,一动不动。
陈琛骑着单车,车筐里放着用来装鱼的小红桶,我坐在他身后一手拿着两根捞鱼用的抄网,一手搂着他的腰,看街边熟悉的店铺像走马灯一样从眼前掠过。
我们骑到河边才刚刚八点出头,但太阳已然高挂,阳光洒在潺潺流动的水面上,波光刺眼地闪动着。
我和陈琛脱了鞋放在岸边,赤着脚踩进近岸的浅水处,脚下的鹅卵石冰凉滑腻,我那天特意穿了新买的浅黄色连衣裙,格外小心不让自己摔倒。
我看着水面,手中的抄网却在水底晃来晃去,半晌,忽然对他道:“我明天要去北京了。”
“我知道啊,你之前说过了。”陈琛没有看我,一抄网住一只小鲤鱼,他一边把网里的水草择出去,一边语气平淡地回应,像是我又说了一次昨天晚上吃了什么。
“我要走了诶!”我不满道,“以后我就不在这里了!”
“无所谓吧,”他终于回头看向我,耸了耸肩,苍白的皮肤在阳光下像是半透明的薄膜,“反正我马上也要走了。”
我怔了一下,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你要去哪里?”
“去广东,我妈说亲戚在那儿开了厂子,让我去打工。”他抓起那条小鲤鱼,琢磨了一下,还是扔回水里了。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叫道:“什么时候的事?!你还都没念高中呢!”
“反正我成绩也不好,就不读了。”他一副不太在意的样子,又把网沉回水里,聚精会神的盯着水面,“我哥考上大学了,我妈说家里供两个孩子太难了,我去打工多少能补贴点。”
“你妈怎么能这样!你现在去打工是……是……是……是童工!是违法的!”我气得话都说不连贯,把网抄一摔,一把抓住他的肩膀使劲的摇,急得要哭了,“你妈怎么这样啊,什么都向着陈晓!”
“诶呀,你咋这么大反应。”陈琛用没拿鱼抄的手搂住我,拍了拍我的背,以示安抚,同时露出了大大的笑容,好看的眉眼弯成月牙,“没事啊,我又不爱读书,早点挣钱,给你买好吃的。”
“我不吃好吃的!”我猛地摇头,“你这么弱!去打工一定会累死!”
“呸!你才弱!看我摁吐了你!”他拍着我背的手一个用力,把我按在他胸口上。
他心脏沉稳有力的跳动随着身体的接触传到我的耳膜,我感觉耳廓发烫,连忙推开他,怕他听到我血脉涌动的怦怦心跳。
后来我没再继续那个话题,我知道我没办法说服他别走,就像我也没办法继续留在章集一样。
从那时起,我们两人分隔天南海北,但我仍未曾想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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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从章集回家和我妈说起陈琛死讯的时候,她居然告诉我,她早已经知道了。说是陈琛的妈妈在一两年前想来北京看病,辗转找到了她,于是加了微信。
我妈在章集就做护士,在迁居北京不久后,我爸托人把她送进了离家很近的三甲医院工作,从那之后但凡有点关系的亲朋好友来京看病,都想从她这里找找关系挂个专家号。陈琛妈妈的忙我妈说最终没帮上,但微信也没有删,就那样扔在列表里,几乎忘了这个人。
直到陈琛去世后大概三个月,他妈妈发了一条哀悼儿子的朋友圈。那时候我正在北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读大三,准备毕业论文以及申请硕士的各项事宜,忙的焦头烂额。所以我妈思考了一下之后,决定假装没有看见,刷过了那条朋友圈,当作无事发生。
“妈妈这也是为了你好。”她一边用手机玩着消消乐,一边搬出了这句老套的台词来,冷漠的像是我说隔壁姐姐同事他老舅家在乡下养的大公鸡死了一只。
我妈大概是曾经在急诊科待过之后,对生死之事已经有了不同常人的超脱,又也许只是没法共情一个几乎成为陌生人的旧邻居。她显然并不想把时间花在唏嘘女儿近十年没见过的童年玩伴的死亡上,甚至我不知道我这个女儿此刻在她心里是不是也快要无足轻重了。
我看着半倚在沙发上的妈妈,她的孕肚已经微微隆起,里面住着和我相差22岁的弟弟。一年前,他们用三分之一的家产转入我名下以及保证我婚育绝对自由的承诺,换来了我对他们生二胎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三个人对这次协商都很满意,我父母想要一个儿子和一个会在他们年老力衰后替他们照顾小儿子的姐姐;而我,想要没有人能干涉、干预、干扰我和陈琛结婚这件事。
可是陈琛死了。
我看着我母亲的孕肚,拿起了茶几上的便携式水果刀。
铜色刀柄上的雕花有些硌手,我摸索到柄底小小的铬质圆形按钮,拇指一摁,十五厘米长的刀刃立刻从侧面的凹槽里弹了出来,在客厅的大落地窗前反出寒光。
我妈听到动静,古怪地看了我一眼,很快又将注意力移回手机上:“你要削苹果吃吗,给我也削一个。”
我恍惚着笑了笑,端起桌上的苹果去了厨房。
那天晚上我改了机票,和他们说临时接到导师的新任务,提前结束圣诞假期飞回英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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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的第二次下岗潮波及了我爸的厂子,从他被迫下岗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只有我妈一个人的收入。我爸一开始去打打零工,但改制后他能做的工作愈发少了,后来逐渐赋闲在家,厂里承诺给的遣散费一直没有消息。大概过了一两年,他带着家里为数不多的存款下海经商碰碰运气,一去就是数年未归。在我小学的那段时间,只有妈妈的工资养家,有时候甚至还要补贴在外的爸爸,家里经常是揭不开锅的状态。
在这样的情况下,三年级的我把相当于我妈一月收入三分之一的书本和学杂费弄丢了,我至今记得那个数字,四百六十七块两毛一。
头一天晚上我妈特意用发黄的白纸把钱包好,装进我的书包内夹里,唯恐我弄丢。然而当负责收费的班长站在我的座位边上,不耐烦地晃着脚,看着我把书包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摆在桌子上的时候,我盯着已经空空如也的书包,惊恐地发现,那笔钱消失了。
我一边发疯一样抖着书包,期待着钱从里面奇迹般地掉出来,一边止不住地哭起来,大颗大颗滚烫的眼泪从眼眶涌出来,被泪水打湿的领口冰凉地贴着我的脖子,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勒住,我感觉自己似乎要窒息了。
我知道我不是忘了带我清楚的记得它被放进书包里了是丢了绝对是丢了我丢了钱我丢了四百六十七块两毛一。
我在心里放声尖叫,心脏在胸腔里如同失控般狂跳不止,脑海中止不住浮现出我妈知道钱丢了之后暴怒的样子,恐惧在转瞬间袭遍全身,手指忍不住颤抖起来,空书包直直地落在地上,但在嘈杂的班里只是发出了轻微的声响。
然后,我被泪水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只手,手心上放着一个纸包,我怔怔地抬起头,看到了陈琛微笑着的苍白的脸。
“二傻子,你刚才掉在地上了,拿着吧。”他声音依然稚嫩,明明近在咫尺,在我听来却格外遥远,像是隔着一面墙播放的电视背景音。我死死地盯着他手上的纸包,和昨天我妈给我的折法几乎一样,但纸张的颜色更深也更粗糙,接近于灰,而不是黄。
他见我默不作声,便一把抓过我的手,把纸包塞了进来。他的手心里全是冰凉的汗水,湿湿黏黏。纸包鼓鼓的,一面沾了他的手汗,皱得厉害,隐约能看到里面硬币的形状。那包钱只在我手里停留了一下,就被班长拆开收走,我已经让她等的十分烦躁,毕竟还有大半个班的钱等着她去查收清点。
班长走后,陈琛递给我两张纸巾,我接过来一边擦眼泪一边扯住他的手想说点什么,但哽咽的嗓子里只能呜呜咽咽,竟半句话也凑不出来。
“没事,”他蹲下身用另一只手捡起我的书包,给我放在桌子上,然后又胡乱揉了揉我的头发,“赶紧把桌子收拾一下,不然一会儿上课要挨骂的。”
他见我点了点头,便把手抽走回座位去了。
那天晚上,隔壁家中年女人声嘶力竭的怒骂和摔打吵闹的声音一直持续到深夜。
但我竟没有听见小孩的哭喊,一句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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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英国之后,我放弃了原本准备的美国Ph.D的申请,转而开始联系北京几所高校的博士生导师,最终在硕士毕业前拿到了一所双一流高校的录取通知。
面试时导师曾经问我,我从高中起就读预科,一直到硕士阶段都在英国,为什么会选择不继续在外深造,反而要回到科研环境相对较弱的国内读博。我那时盯着她的眼睛,目光恳切,语气真诚:“我出去得太久了,我想家了。”
那年盛夏,我拖着两个大号行李箱回国,里面塞满了从欧洲带回来的轻奢品牌伴手礼。长达两个月的假期,我拎着这些东西,回章集四处奔走拜访了还能找到的初中同学和校友,辗转打听到了陈晓的联系方式和现状。听说他一年前专硕毕业后留京在一家不错的私立中学做数学教师,几个月前才刚刚和五年爱情长跑的女友完婚。
我得到信息的当晚就添加了他的微信,报了自己的姓名,他显然还记得我,寒暄几句之后,我说亲戚家的小孩想要报考他所在的那所私立中学,希望能约他见面详谈,了解一下学校的情况。陈晓欣然同意,我们约好了后天在一家西餐厅见面。
那天我特意化了全妆,选了一条定制的桃红色露背长裙,戴齐了首饰,还拿了我最贵的托特包赴约。临走前,我在衣帽间的全身镜前打量了自己很久,面容精致,体态匀称,这都是我这几年在国外坚持健身和美容的成果,这一切都是为了回国后,我能把最优秀的自己交给陈琛。我一直在努力,无论是学业能力上,外貌身材上,还是烹饪烘焙收纳整理读书理财……一切的一切,我都努力想做到最好,因为我的陈琛配得上最好的女生,所以我要成为那样的人。
但陈琛死了。
我的陈琛死了。
我和陈晓约在晴远大厦顶层的法式西餐厅,我提前十五分钟到,选了一桌靠窗的座位。工作日的中午人并不是很多,屋里装潢整体偏暗,阳光从窗外洒在洁白的桌布上,把玻璃花瓶中插得两只香槟色玫瑰的影子拉得细长。
陈晓过了一会儿才到,服务员把他领到桌旁,他看见我明显愣了一下,随后不好意思地讪笑着拉开椅子坐下:“差点没认出来,你比小时候可好看多了。”
“陈老师真会夸人,”我也对着他笑起来,嘴角上翘,露上齿六到八颗,是我练习过的标准微笑,“陈老师就不一样了,从小到大都这么好看。”
“还是你会夸人,别叫我陈老师了,生分,”他一边说着,一边双手插在一起,两个拇指不住地相互碰撞,似乎有点紧张,眼睛却上下打量着我,“跟小时候一样,叫我陈晓哥多好。”
“陈晓哥,”我听话地唤了一声,控制在稍甜的嗓音,然后把手边的菜单本递给他,“来点菜吧。”
那天我一个字都没有提到陈琛,只是问着有关考学的事情和我们两个人各自的闲谈。饭后我开着我爸的迈巴赫把他送回了家,临下车前,我从包里掏出给他准备的万宝龙钢笔礼盒。
他一开始觉得过于贵重,推脱拒绝,于是我把上身探过扶手箱,向副驾驶的他凑过去,将礼盒塞进他的手心,然后用双手摁着他的手背紧紧不放。
我们之间近的几乎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我抬起眼看着他,手上用力,但语气柔软,近乎哀求:“陈晓哥不要跟我见外,以后还有很多事需要请教你呢。”我说的很慢,每个字都混着刚刚饭后的草莓薄荷糖的气息呼在他接近脖颈的位置。
他手中向外推的力道消失了,松口答应收下,也让我以后有事找他帮忙的话不要客气,他一定尽力。我将身体撤回驾驶座,微笑点头,然后目送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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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起,学校门口会有一个四五十岁的大叔推着卖爆米花的小摊等着学生放学。下午三点半起,陆续出来的学生里总会有人围上去,几个人凑一两块钱,等在炉火边上。
老板用已经发黑的白线布手套一边拉风箱,一边摇着葫芦形的压力锅,不出一会儿,将压力锅口套上大编织袋,然后随着砰的一声巨响,白烟四起,甜香弥漫,热腾腾的爆米花炸进袋中,再收进塑料袋里递给小朋友分着吃。
那时候我和陈琛都没有零花钱,每每放学只能看着别人买,凑个热闹,吞吞口水。直到有一天,放学之后陈琛把蹲在炉火边看大叔摇转杆的我拉起来,低声说道:“走,带你去个好地方!”
我当时被他一路牵着走了好远,走到了完全超出了我平时活动范围的荒巷末端,在一座破烂的二层废弃厂房前停下。那房子是红砖做的,上面的白色房漆已经斑驳掉色,侧墙上面用红色油漆画了巨大的圆圈,里面写了一个拆字。
厂房的大铁门紧闭着,用有我手腕粗的锁链锁住,我上前推了推,纹丝不动。我正疑惑着想要发问,却看见陈琛从路边捡起一大块石头,毫不犹豫地朝着一层的玻璃窗砸过去,老旧的玻璃应声而碎,裂开蜘蛛网一样的纹路,泛起一层尘土。陈琛又捡了一块扔过去,窗户终于完全破了,碎向房间里面,只留下掉漆的木质窗框。
“嘿!等着!”他拍了拍手上的土,朝我咧嘴一笑,双手扒住窗台的下沿,用力一蹿爬了上去,然后往里一跳,就消失在房间里面。
“陈琛!”我才将将和窗户的下沿一般高,用力垫着脚也看不见他在里面怎么样,只能在外面压低声音喊他,“陈琛你快出来!你在干什么呢!”
里面没有回应,但过了片刻,陈琛从里面举着一块生锈的厚铁板,朝窗口递出来:“接一下!”
我听话的将铁板接下来,然后重重地放在地上,随后陈琛又从里面翻出来,校服正面蹭了一大块铁锈和灰尘混合的污浊,脸和手也有些脏了。
“这是什么呀?”我上前去帮他掸了掸身上的灰尘,问道。
“这是咱们的爆米花。”他拂开我的手,狡黠地一笑,露出尖尖的小虎牙。
他让我跟他一前一后搬着那块铁板,一路走到了废品站去,在秤上沉沉地一放,就换到了五块三毛钱。出了废品站的门之后,我攥着那张五块的纸币,蹦蹦跳跳地绕着陈琛边走边转圈,笑得整个人几乎停不下来。陈琛就像看二傻子一样看着我,最后不胜其烦地一把将纸币夺走塞进兜里,我才安静下来,老实地跟在他身后走回学校。
那天我第一次吃到了学校门口的爆米花,当时学生基本已经走光,我们赶在大叔收摊前将钱递了过去,随着那声像是爆竹炸裂般的巨响,热气和甜香仿佛包裹了我的整个世界。
老板结结实实给我们装了满满一大袋,陈琛从老板手里接过,便塞了一颗在我嘴里。入口烫到了舌头,随后就是浓浓的玉米香和糖精的甜味,咬起来酥酥脆脆,然后又混着口水变得绵绵软软,像是吃到炸过的云朵。
我和陈琛一边迎着晚霞往家走去,一边一人一把往嘴里塞它,嘴巴满得一路没有说话,只是边吃边傻笑。一直走到楼下却还剩下一大半,陈琛想了想,把塑料袋口扎住递给我说:“你拿一下,我叫我哥下来一起吃。”说完就快步朝楼上跑去,在楼道里留下哒哒的脚步声。
我拎着塑料袋等他,不一会儿,陈晓随着他一起下来,他哥当时已经在读五年级,个子比我俩要高一大截。陈琛兴高采烈地把爆米花袋子递给他哥:“哥,你看我买了爆米花!你快尝尝,可好吃了!”
陈晓接过袋子,面无表情地看了看我,我被他盯得脊背发凉,随后他又看了看陈琛:“你这是哪来的钱?”
“我们从破厂房里捡了块废铁拿去卖了,你快尝尝,一会儿该凉了!”陈琛好像没有发现他哥有什么异样,还殷勤地想上前帮他解开袋口。我低着头用手扯了扯他的衣角,把他拉了回来。
“你这不是偷东西吗?我要告诉妈去。”陈晓说着,攥紧了爆米花袋,转身就往楼上走,脚步沉重,咚咚作响。我感觉心脏发紧,像是他哥踩的不是楼梯,而是我的胸口。
陈琛看着陈晓的背影,愣愣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过了一会儿,他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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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来又约了陈晓三次,他每次都会如约而至。直到第四次见面,我跟他约在了他家附近的烤串店,时值夏夜,店口开了大排档,生意红火。
我这次几乎没有打扮,只是化了淡妆,穿着白T和牛仔裤,踩了双运动鞋便去赴约。他见我时又是一愣,后来连连笑着说你朴素起来也蛮好看。
我俩点了六瓶啤酒,一大把烤串,一盆麻辣小龙虾,还有两个凉菜。酒比菜先上,我给他表演了一个徒手开瓶盖之后,倒了两满杯。
“先干为敬!”我举起玻璃杯,对他让了让,一口气仰头灌下去。
我其实酒量很一般,酒品也不太好,尤其是最近半年,每每醉后就会想起陈琛,痛哭不止。所以我近来几乎除非独处时,滴酒不沾。
但今天是个例外。
陈晓跟着我举杯,将酒杯抵在下唇,他喝的很慢,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滑动,徐徐落杯时,只像是喝了一杯白水。
“酒不是这样喝的,你喝那么猛,很容易醉。”他将杯子放下,对着我笑起来。陈晓今年二十五岁,已为人师,着装永远大方得体,笑起来的时候却能看到两颗虎牙,让他仍像个大男孩。
那两颗虎牙和陈琛的一模一样。
“怕什么,”我一边说着一边又给两个酒杯满上,“喝酒就图个高兴,不醉怎么高兴?”说完,我又要举杯。
他把我的杯按下来:“我人老了,可不敢跟着你这么喝,等等菜。”
于是我放了杯,双手托腮看着他。烧烤店的灯牌在他身侧不远处,灯光给他姣好的面容勾勒了半圈轮廓。
从小时候陈琛就跟陈晓长得很像,只是更加瘦弱苍白。如果陈琛能活到这个岁数,大概和我面前这个男人看起来不会差的太远。
陈晓说的没错,酒喝的太猛确实易醉。菜才刚刚上齐的时候,我已经觉得脸颊发烫,头晕脑胀,而他看起来却毫无异样。
“你是不是有点醉了?”他把刚刚剥好的小龙虾放进我的碗里,要将我的酒杯拿远,“醉了就不要喝了。”
“我没有。”我拦了他的手,把杯子抢回来,一口气干了剩下的大半杯,又抓起酒瓶要去倒,但瓶中已经空了。
“不要喝了,”他说着把还没开的一瓶放在身后的地上,然后给我往杯中倒茶,“来,喝这个一样的。”
我突然笑出声来:“哈哈哈哈哈!去你的!你以为都是黄色的你就糊弄住我!”
不知怎么,一时间我笑得像是上了发条的玩具,停不下来。直到笑得我眼泪都出来,视线朦胧了片刻,才慢慢靠着调整呼吸,收住了笑意。
我抹了抹眼睛,抬起头来。
我看到陈琛坐在我对面。
虽然我确实有些醉了,但理智尚存,我知道这不可能,坐在我对面的人是陈晓,只是我醉得眼睛花了。
可是。
陈琛坐在我对面。
苍白,瘦弱,模糊,在光下微笑着。
我的泪水一涌而出,但我不敢擦,也不敢揉,我害怕我一动,他就会从我眼前消失。
我只是任眼泪肆意流淌,然后咧嘴笑了。
“我好想你。”我听着自己的声音哽咽。
“你知道吗,我真的好想你……”
“从我们离开章集到现在,我没有一刻不在想你……”
泪水从我的脸颊流淌到下颌,然后又如同小溪汇聚成河,大滴大滴地落在我的T恤上,慢慢濡湿了胸口的一片。
“我好后悔出国,如果我留在国内就不会这样……”
“我应该陪着你才对,如果是我陪着你就不会这样……”
“是怪我才对……”
陈琛俊秀的脸庞在月光下像是透明的乳白色,他的眼睛漆黑,目光温柔地注视着我。
“我喜欢你……”
我猛地站起来,绕过桌子朝他走过去。剧烈的动作让我觉得头晕想吐,脑海中只剩巨大的耳鸣掩盖了世间的一切声响。
我在他身前停下,扶着桌子让自己站稳。我看着他在模糊的视线里清晰,又在清晰的泪水里模糊。
“我好喜欢你,从小时候我就一直喜欢你,是想要嫁给你的那种喜欢……”
“可是我没有机会了,再也没有了……”
“对不起……”
我终于站不住了,缓缓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泣不成声。
耳鸣消失了,环境的嘈杂声重新冲进我的耳膜。
我感觉到有人在试图拉我起来。
我抬起头,看见了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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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初中时,我爸常年在外不归家,妈妈工作也忙得厉害,基本每天放学后家里都只有我一个人在。所以后来,陈琛开始每天骑着单车载我到家后,直接跟着我进家门,跟我一起写作业。
说是一起写,其实不过是我写完了他拿去抄,我们虽然在不同班级,但年级的整体进度差不多,作业也大同小异。陈琛是很聪明的那种男生,但坚持不把心思用在学习上面,每天上课睡觉,下课就去操场打篮球,即使这样,他都能挑出我作业里的错误来。
大概是初二上学期,我从他的书包里第一次看到情书。当时我发现自己的语文书没有带回来,便习惯性地把手伸到他包里去拿他的,然后那个粉红色的信封,就被我一起从书里带了出来。我当时怔了一下,随后才反应过来,那封贴着红色心形贴纸的信是情书。
在初一刚入学的时候,因为陈琛每天都载我上下学,年级里很快就将我们疯传为一对情侣,然而经过我俩一再的辩解以及在学校毫无交流的相处方式,终于让大家相信了我们只是普通的邻居而已。
初二的陈琛已经有一米七五,身材修长纤瘦,模样也出落得俊俏,苍白到仿佛透明的皮肤衬得他有一种病态到令人怜爱的清秀。看着这样的陈琛,让我觉得从他的书包里掉出情书这件事,也实在是情理之中。
我把信封放在他正在抄的物理练习册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打开语文书,眼角却偷偷瞥他:“从你书包里掉出来的。”
他拿起来狐疑地看了我一眼:“这是啥?”
“情书呗,不知道谁塞你包里的,打开看看?”我怂恿着。
“你想看的话你就看吧,我可没那闲工夫,抄完还要回去做饭。”他说着把那封信扔给我,随后便头也不抬地继续埋头抄写。
得到允许之后,我毫不客气地放下语文书,小心地将信封拆开,里面是白底带花的信纸,娟秀的小字足足写满了三页。那女生的文笔流畅,感情真挚,对男孩子的爱慕和羞涩几乎跃然纸上,我看得津津有味,几次拿过去想跟陈琛分享,却都被他推了回来。最后我把落款的署名念了出来,问他是谁。
“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他说完,手下也刚巧落下最后一个字,将笔盖上盖子,收了起来。
“哇,那你以后可以去抄她的数学作业!”
“不要,还是抄你的方便。”陈琛一边说着一边收拾自己的书包,只把语文书给我留在了桌面上,“我要先回去了。”
“诶,那这个呢?怎么办?”我晃了晃手里的信纸,问道。
他把书包挎在一边肩膀上,站起身来:“当然是扔掉了,或者你可以拿背面当草稿纸,随便你。”
“这可是人家的一片心意诶!”我替那个女生不满地抱怨道,“你就这么对待别人的心意吗!简直是畜牲!”
他已经走到了我房门的门口,回头留下了一句“又不是你的心意。”,便消失在门外了。
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转瞬间双耳一热,头脑发懵,口干舌燥,出神了好久。
但那天晚上我回想的时候突然又意识到,他可能是在说我多管闲事。
并不是我以为的,“我比较想收到你的心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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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最后两周,我在网上尝试着通过搜索“21岁男子”、“肺炎”、“出租屋”、“流浪猫”、“死后无人发现”等等关键词,再通过确认时间吻合后,我找出了陈琛死亡时的新闻。新闻上有一张布满马赛克的房间内照片,并提及了城市和小区名字。
我当晚打包好行李,订了第二天一早的机票飞到了那个东北的小城,把行李寄存酒店之后,打车到了陈琛临死前住的小区:幸福家园。
小区大概是八十年代的产物,也许更早一些,公共设施像是许久无人打理,铁栏杆上生满铁锈,人行道掉了不少地砖变得坑坑洼洼,街角堆满腐烂的淤泥散发着异味。这里的楼房清一色都是六层板楼,小区里看起来基本都是年纪较大的老人,拄着拐杖或是坐在轮椅上,围成一堆闲聊。
我找到了小区附近的房产中介公司,开门见山地拿出新闻截图,说我要买这一套房,希望他们可以提供帮助。接待我的女店员面露出古怪的神色,似乎有点不可置信。她请我稍等一下,然后转身将店长叫了过来。
那套房子并不是在这家中介公司租给陈琛的,但在那之前,房主在附近的中介都上架了这套房源,所以店长仍然留有房主的联系方式。他说据他所知那套房子自从出事后就再没租出去过,在确认了我的购买意愿之后,他打电话给房主沟通,对方显然很愿意出手这套已经砸在手里的房子,并同意尽快见面沟通。
第二天一早,我见到了陈琛的房东,是一个看起来十分和善的大叔,他带着钥匙陪同我和中介去看房。那间房在顶层六楼,是一套在楼层角落的小一居室,坐南朝北,无论是光线、位置、户型都不如人意,所以当时租给陈琛的时候价位也很低。但发生了那种事后,即使已经过了一年半,房间也请人彻底清洗消毒过,也很难租出去了。
我看着房子里破败的光景,房主显然没有为这间本来就不容易租出去的房子重新装修的意愿,房间里的家具大概还是陈琛生前摆放的样子,单调简陋至极。
回到中介公司,我表明愿意全款购买,签下购房合同,付了定金和中介费,甚至没有往下还价。这一切手续办完后,我提出希望先住进去的要求,房主爽快的答应了,将钥匙交给我。临走前,他终于还是按捺不住好奇,问了我一句为什么要买这样的房子。
我照着电视剧给他编了一个大师让我买这样的房子挡灾的故事之后,他带着一脸“有钱人都有病”的客套微笑,跟我道别离开了。
当天下午,我拖着行李搬进了陈琛死前居住的房间。卧室的窗户朝北,阳光只能照进来一点,大部分面积仍处在灰暗里,即使是在盛夏,屋里也透着一股充满霉味的阴冷。
单人床上只有一张棕榈床垫,我平躺上去,很硬,硌得背痛。我看着天花板上大块大块的污渍和脱落的墙皮,这大概就是陈琛临死前那段时间看到最多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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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陈琛正式表白是在我去英国留学的前一天晚上。
那天我辗转反侧,一直失眠到深夜,最终还是拿起手机给他打了电话,听筒里嘟嘟的等待音响了很久,随后响起了标准的普通话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忙……”
我不死心,又重新拨了好几次,直到第五次陈琛接起,我“喂”了好几声,他才默默地回了一句“听到了”。
“你干嘛不接我电话?”我先是没好气的嗔怪,完全忘了自己是深更半夜打过去的。
“我在睡觉,”他这样说着,但是声音清晰,明明不带一丝困倦,“大半夜你要干什么?”
“我睡不着。”
“数羊。”
“数过了,睡不着。”
“那你给我打电话也睡不着。”
“陈琛,我明天要去英国了。”
“那你在飞机上睡。”
“我说我明天要去英国了!”
“我知道啊,你这阵子说一万遍了。”
“可是我明天要去英国了!”
“一路顺风?”
“……”
我不再说话,他也随之沉默,话筒两端安静得像是处在真空里。
半晌,我盯着房间里的一片漆黑,脑袋放空,那句话像是不受控制一般从嘴里溜出来:“我喜欢你。”
陈琛没有说话,但我听到他重重地叹了口气。
我感觉自己心跳加快,血液几乎像是想拱破太阳穴的血管,一股股涌动着冲向大脑:“我说我喜欢你,我……”
“我知道,”他打断我,语气像是沉下深海的玄冰,“可我不喜欢你。”
玄冰像是钢钉,直直地把我钉在了漆黑一片的海底。
我怔住了,下意识地问道:“为什么!”
“这种事哪有为什么。”他回答的速度很快,快到像是不耐烦。
“我不信!我们从小……”我开始慌乱,但他再次打断了我。
“我困了,睡觉吧。”他说着,直接挂断了电话。
听着听筒里的忙音,我竟先是笑了,笑得像是听了天大的笑话,我咧着满脸的笑容,再次拨了回去。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您稍后再拨。”
提示音不含任何感情的冰冷直击心脏,我明明清楚这是陈琛把我的电话号码拉黑了,但又不甘心地拨了三四次,都听到一样的提示音之后,熄灭了屏幕,目光被埋在黑暗里,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力气一样瘫软下来。
良久,我想起什么,又颤抖着手点开微信里他的对话框,发了一个表情过去,按下发送键的同时出现的红色感叹号终于让我哭了出来。
这是我从来,从来,从来没有考虑过的结局。我不知道不明白不能理解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我以为我们两情相悦,结果是我自作多情。
作贱了自己,为难了别人。
我抱着手机,把冰冷的屏幕贴在胸口,边哭边笑。
那是我和陈琛最后一次联系。
后来我想了很久,终于想通大概是我太过平庸,不够优秀,还不足以让他喜欢。所以,即使后来我在英国换了新的手机号码,也没有再去联系他。
我希望陈琛下一次见到的,是焕然一新,能在人群里闪闪发光的我。而在那之前,我不愿意去打搅他。
我一直抱着这样的目标努力变得更好,直到我知道,陈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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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户手续的前一天晚上,我在陈琛用过的电脑桌的抽屉里侧,发现了一行用利器雕刻出的小字。
这几天我不停在屋中抚摸着每一样他留下的物品,想象着他在这些东西上留下的指纹,企图用这种方式寻找他残存在这里的气息。但实际上,除了沉灰和被粗糙的木质品刮破的伤口,我寻到的只有这一行歪七扭八的刻字。
刻印在抽屉的最里侧,深深浅浅,想必陈琛当时刻的十分吃力。我用手机打着光,也只能靠着不断地调整角度看出个大概轮廓。如果是别人,恐怕只以为是什么随手乱刻的划痕。但我却仅仅通过那模糊扭曲的轮廓就立刻辨认出当中的每一个字符。
因为那行大写的英文字母,是我的姓名全拼。
我用指尖摩挲着刻痕,闭上眼睛跟着笔顺一遍遍书写。他也许是用的剪子,也许是刻刀,也许是改锥,用手腕和小臂发力,攥紧手指,目光明亮或暗淡,默念着我的名字。
他把我的名字雕刻在这里,等着我来发现它。
他希望我会来。
他知道我会来。
他有话要告诉我。
心头发紧,眼睛干涩得胀痛。
我将手垂落下来,给陈晓发了一段微信,大意是我的电脑坏了需要送修,但是有一篇论文返修时间很紧,因为是未发表的学术成果,不太方便用外面的电脑,询问他有没有闲置的笔记本可以借用一下。
其实这个理由十分牵强,若细究起来,正在家居住的我,从父母手里要不出一台电脑实在说不过去,即便是随便买一台新的应急,也不过一两万块罢了。
好在陈晓也许是没有想得太多,也许是不好意思窥探别人隐私,并没有追问。他回复我说家里确实有一台备用的,但款式比较旧了,不知道可不可以。我满口答应着表示感激,约了见面的地方后,第二天手续结束后飞回北京直接去取回了那台笔记本电脑。
在见到它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它曾经是属于陈琛的。电脑很厚重,是少见的纯白配色,后来我拿到手里才发现是外壳上粘了一层白色贴膜。陈琛喜欢白色,虽然他大部分的生活用品都是用陈晓的旧物,但一旦选择空间,他几乎都会买白色,然后每日都将它们擦的干干净净。
和他自己一样,苍白,洁净。
晚上,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打开了他留下的遗物。在屏幕亮起来后,却并没有出现输入开机密码的界面,我点进账户,桌面上干干净净,连背景都是Windows自带的风景图。
显然,在我拿到它之前,已经有人将它重装过系统了。
我盯着空空如也的屏幕,呼吸沉重,喉头哽咽,突然觉得非常疲惫。就这样怔怔地愣了许久,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双击打开了桌面上“我的电脑”。
陈琛给电脑只分成了C、D两个盘,已用空间看起来都少得可怜,我猜想重装系统后,C盘怕是已经完全清空了,于是打开了D盘。里面还有几个系统文件夹,都凑不满半页,我像是着了魔一样,一个个打开它们和它们的子文件夹,挨个浏览里面的文件。
翻阅到几近凌晨一点,我终于发现了端倪。在一个系统文件的隐藏文件夹里,有一个txt文档抓住了我的目光,文件名看起来是一串乱码,但中间藏进了我名字全拼和出生年月交织的字段。
我点开它,里面是一行行计算机的英文代码,于是又开始逐条浏览,最终在接近三分之二的部分发现了一行网址。复制进浏览器打开后,进入了一个我从未听过的小众博文页面,网页风格像是至少十年之前的产物,而屏幕上出现的是一篇匿名博文,只有一行字:
“用户名:手机号”。
我打开网站的登录页面,在用户名那一栏输入了陈琛的手机号码,那是我无数个辗转反侧的夜晚都会默默在拨号按键上敲下,但从未有勇气拨出的11位数字。
而账号的密码,我本以为会是他刻在出租屋书桌里的那一行大写字母,也就是我姓名的全拼,但按下确定键后弹出的错误提示则让我迷茫起来。之后,我在一段漫长而焦急的情绪里,不停地将我能想到的我们两个相关的数字字母挨个试了一遍,终是让我猜到了密码。这个答案仿佛情理之中,但又让我极为震惊。
那是我出国前和他还联系时用的11位手机号码。密码正确后跳转页面的那一瞬间,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喉头只觉得一阵哽咽。那个手机号码已经停用得太久,连我自己刚刚想起都觉得吃力,他却一直记得。
陈琛一直记得我的手机号码,就像我一直记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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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希望你永远不会看到这些话。
……
上一句是骗人的,如果是真的不希望被看到,我大概就不会继续写下去了。
但你看到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死了,也许已经死了很久了。
我把这些话藏在这里,大概会用还算复杂的方式藏起来,不是害怕别人看到,是害怕看到这段话的你,并不是我希望看到这段话的你。
听起来有点拗口,你是个笨蛋,大概率看不懂,我还是替你解释一下吧。
我这些话是写给,事到如今还仍然喜欢着我、放不下我的那个你的。如果你并没有喜欢过我,或者已经不喜欢了,开始新的生活了,你就不会、也没必要看到这些了。
所以,还是有一部分无私的我,真的不希望你看到这些话的。
但另一部分自私的我,也希望你能喜欢我的我,正在这里和你说话。这应该是穿越了生死的交流吧?一定是的,如果我侥幸活下来,我一定会删了这篇文字,当面亲口对你说这些话。
但我怕我不能了,所以在这里写给你。
我喜欢你。
从我们很小的时候,从我开始有意识起,到如今我即将失去生命,结束这一生,在这段我仅有的时间里,我喜欢你,一直一直喜欢。
我其实很害怕告诉你这件事情。哪怕现在我知道,会看到这里的你,一定是那个喜欢着我的你,我也仍然是忐忑着敲下这段话来。
因为我,是不配被人喜欢的那种人。
我生来就是残次品,被当作衬托陈晓的道具,各个方面都远不及他,当然也应该远不及如今的你吧。我没有学历也没有能力,每天筋疲力尽的挣钱也勉强糊口而已,这一生注定不配与爱情扯上关联,毕竟爱是奢侈品,而我仅仅是活下去就已经用尽了全力。
我时常觉得我生下来就是错误,我妈说我只会给她丢脸,唯一的用处就是给陈晓挣学费。有时候我想,像我这样活着,真的还算是活着吗?我好像是一种残破的道具,被人一边嫌弃一边勉强用着,只等着彻底报废的那一天。
所以,我没有再去医院了,当然医药费太贵也是主要原因之一(笑)。说起这个,也有一部分是因为我身体太差,预感到了自己会早早地死掉,才不愿意再打扰你的生活吧。毕竟就算是朋友,突然发现我死了你也会难过吧。
写到这里突然察觉到了自己的自作多情,像我这样的人,居然还臆想着会有“你仍然喜欢着我”的这种情况发生。这些话想必永远都不可能被人看到了,只是我一个人自怨自艾罢了。
我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的人,对人生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再不会有任何交集。
虽然你应该不会看到了,我还是要谢谢你,你是我对美好这个词的印象,是我心里唯一的不舍得,谢谢你让我的人生出现过短暂的色彩。
祝你往后一切安好,事事顺遂。
有缘来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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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陈琛放在草稿箱里的这篇文字读了一遍又一遍。从最初不安的快速浏览,到一个字一个字的咀嚼,吞咽,然后它们锋利的棱角割破我的食道,混着血腥味在胸腔里横冲直撞,最终强行挤进了心脏。
胸口一阵剧痛,我闭上眼,眼前皮肤下的毛细血管随着心跳膨胀收缩。
良久,才有力气挪动鼠标。
清空历史记录。
我的陈琛死了。
关闭浏览器。
我的陈琛死了。
关闭txt文件。
我的陈琛死了。
关闭文件夹。
我的陈琛死了。
点击开始。
我的陈琛死了。
点击电源。
我的陈琛死了。
关机。
我的陈琛,死了。
我盯着屏幕转黑,合上了电脑。
随后,我脱了衣服钻进被子里,抑制不住地开始笑起来。从低声的轻笑,到那种在聚会上充满活泼气氛的大笑,最后压着嗓子笑到歇斯底里。我把被子的一角团起来拼命塞进嘴里,将笑到几乎尖叫的声音堵在嗓子里,随后便呼吸困难起来,大脑因缺氧开始迟钝,脸颊发烫得像是高烧。
终于,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了。我用力咬住了嘴里的棉被,像是咬破了泪腺,泪水像是割开动脉一样喷涌而出。
我真想死。
那一刻,我真的想死。
但我不能。
翌日,我在房间里等到傍晚时分,直到猜测这个城市的大部分上班族陆续归家之后,拨通了陈晓的电话:“陈晓哥,电脑我这边已经用完了,现在给你送回去好吗?”
“现在啊?”他那边压低了声音,“也不用这么着急,大晚上还让你跑一趟,明后天等白天送也可以。”
“没关系啦,而且我快要开学了,后面可能不太容易腾出时间来。你是不是今晚不方便呀?一会儿送到我就走,不会耽误你的。”
“倒也不是这个意思……好吧,那你来吧,到了给我打电话。”他听起来还是有些为难,但最终还是答应了。
晚高峰的北京堵得像是在高速公路上涂满了速干胶,几乎把每辆车都粘得一动不动。好在我出门的时候从地库挑了辆高调的超跑,大部分司机本着不惹麻烦的心态,都在这辆看起来就昂贵的敞篷跑车并线的时候都让了路。即便如此,我到达陈晓家所在的小区,停好车之后,天也已经擦黑了。
我打电话给陈晓告诉他我到了,他本想下来自己取电脑,但我却以堵车堵的太久,拜托他借我用一下卫生间为理由,迫使他不情不愿地告诉了我他家具体到门牌号的地址。
我按响他家门铃之后,门立刻打开了,开门的是个女人,想必是陈晓的妻子,疲惫的神情让她看起来接近三十岁,像是已经步入初老的年纪。穿着朴素的衣裙,脸上的妆已经有些花了,大概是到家不久,还没来得及卸。她先是一愣,随即有些警惕地盯着我打量,脸上皮笑肉不笑:“你找谁?”
她流露出的敌意让我心里有种别致的快感,为了这种敌意,我今天特意穿了深V露脐装和超短裙,把常规范围内的裸露做到了极致,妆容和发型也尽量往妖媚的方向打扮。此刻的我在她眼里,大概像是高档会所里一只花枝招展的鸡。
穿了高跟鞋的我比她要高出半头还多,眼神下垂刚好可以做出蔑视的神情,我嘲弄地勾了嘴角:“我找陈晓哥哥,你就是他妻子吧?”
我话音还没落的时候,陈晓已经忙不迭地跑到了他妻子的身后,他看到我的打扮显然吃了一惊,一时间甚至没说出话来。
于是我便叫他:“陈晓哥哥,给,你的电脑,太感谢了。”我说着,把电脑用双手提起来,越过了女人的头顶,递给他。
他赶忙接过去,这才想起来寒暄:“真麻烦你大晚上还特地送过来。”
“不不不,这么晚还来打扰你真是不好意思,”我腼腆地笑起来,眼神温柔地望着他。
“没事没事,进来坐吧。”他说着想把我往里邀,却被他妻子拦住了。
她回头瞪了自己的丈夫一眼,又转过头来对着我咧开了一个难看的笑容:“不好意思,今天家里不太方便。”
“这样啊,那我就不打搅了,”我仍然把目光挂在陈晓身上,声音里有点不情愿,又有点期待,“那陈晓哥哥,谢谢了,我改天再请你吃饭。”
“慢走,就不送了。”女主人说完,等我刚刚转身,就立刻把门重重地摔上。
我走进电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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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陈晓的妻子,但实际上,在五年多以前,我就已经知晓这个女人的存在。
当时我正在北京读高中,而陈琛也在广东亲戚的厂子里打了将近一年半的工。直到他后来离开了那间厂房,我也并不清楚那段时间他究竟具体是在做什么样的工作,只是知道他很忙,忙到我每天抱着手机,双眼因困顿而红肿地等到半夜才能等来他的一句回复。而第二天早晨,几乎天才擦亮,他又要去上工。偶尔周末他接起我的电话,传来有气无力的声音仿佛是被纵跨了整个国家的距离削弱了一般。
他每日断断续续的回复里从不主动向我透露他的生活,即便我问起也都被敷衍过去,那时我一度感觉我要失去他了,终日里胡乱猜测着他是不是有了亲近的女生,才不方便跟我联系。
直到那年的二月十五号,情人节次日的深宵,陈琛几乎喝得烂醉,给我打了这一年多以来,最长的一通电话。
刚刚接通的时候,他还勉强算是正常,带着亢奋的笑声告诉我他的哥哥在昨天成功追求到了喜欢的女生。我那时正在春心萌动的年纪,听到这个消息便跟着八卦起那个女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但他给我的回复,现在想来甚是奇怪。他只说那女生家境优渥,父母皆是公职人员,也算是书香门第,他说那女生平时穿着几百一件的衣裙,用着几百块的口红和香水,他说那女生大方慷慨,喜欢请朋友吃饭喝奶茶,他说那女生给哥哥的情人节回礼是高达两千块的剃须刀。
“那她好不好看?温不温柔?”我在电话这边焦急地好奇着。
“不知道,我妈只告诉了我这些。”
“这女生家庭条件这么好,陈晓哥还真厉害,居然追到她了。”
电话那端的传来了片刻的沉默,已经酒精大口灌入喉咙的吞咽声,半晌,他声音低沉:“用钱砸的。”
我有一句“哪来的钱”在出口的一瞬间又被死死噎回喉咙,霎时觉得窒息般头晕目眩。
陈琛在刚刚去工作,还没有像后来那样对自己的事情避而不谈的时候,曾经告诉我过,他的工作包吃包住,环境也还差强人意,所以他妈妈让开厂的亲戚将他的工资一部分给家里打回去,剩下的再留给他自己花。
那一刻,我仿佛明晰了这“一部分”的含义。
我的陈琛,披星戴月,通宵达旦,夜以继日,筋疲力尽挣来的钱,统统化作了那个女生的衣裙、口红、香水。
我的手指不觉紧紧地攥住了手机,几乎想将指甲嵌入其中,我忍住了想破口大骂他亲人的火气,只是咬牙切齿却小心翼翼地提议:“不然,换个工作吧。”
他却又开始笑,恢复了我熟悉的那种轻灵爽朗,因酩酊而囫囵不清的语调里裹挟着一丝无奈:“用说的当然轻巧。”
我一时语塞,却又焦急:“可是……”
但始终没有可是出个所以然,在首都的国际高中里衣食无忧的我,对于孤身一人远在他乡、甚至还不到十七岁的陈琛的处境一无所知,即使知道也无法理解,更没有能力提出任何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没关系,”他又灌下了一口酒,声音里仍然洋溢着笑容,坚定得令人安心,“会有办法的。”
我盯着漆黑一片的房间,仿佛看到他轻松地耸肩,苍白瘦削的脸上,一双眸子熠熠生辉。
两个月之后,他果真逃离了那座南方的小城,在更大的城市里找打一份更加体面的工作。就如同一直存在于我的记忆里,不会被任何事打倒的陈琛,他聪明、乐观、自信、坚韧不拔。
而就是这样的陈琛,被他们,生生逼死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