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狠,《金锁记》——一个普通小女孩如何变成连自己孩子都“吃”的魔鬼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1943年11月发表在上海《杂志》期刊上,一发表就引起了轰动。傅雷先生忍不住发文章称赞道:“您的小说是写在针尖、刀尖和舌尖上的,犀利,爽亮,细碎,嘈切。您一出发即踏上巅峰、一出手即成经典。向您致敬!”而多年以后,夏志清从张爱玲的好友宋淇那里得到两本香港盗版的《流言》和《传奇》,读了《金锁记》之后,为之叫好,他说,据我看来,这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我不得不琢磨,为什么,为什么有极高造诣及鉴赏力,并且从不随便夸人的傅雷和夏志清先生面对着《金锁记》一个说“一出手就是经典”,另一个说“最伟大的中篇小说”,这是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能给予张爱玲如此高的评价?


《金锁记》究竟不寻常在那里?虽说研究这篇小说的文章多了去了,说什么的都有,从各种层面进行分析和评价的文学评论家不乏大有人在,但我看来看去都没有一篇点到我心里隐隐约约的那个“穴”。直到有一天听到止庵在《大家书斋》节目中对沈星说,有些作家是说这世界好话的,有些作家不是,说不是的还得说的深,说得深不一定说得狠,但狠的一定得说得深。张爱玲就是这种说得又深又狠的作家。(注:不是原话,大意如此)我觉得这话说到点上了。


据张爱玲弟弟张子静在《我的姐姐张爱玲》一书中介绍,《金锁记》小说脱胎于李鸿章次子李经述家中的事。故事中的七巧是李经述的二儿媳妇。我不竟瞎想,这个故事若是落在如今这些编剧的手里,会编出什么样的三十集电视剧呢?我想大概会是这样吧:江南某一小镇卖麻油的麻油西施七巧被嫁入一豪门,这本来是件让小镇女孩羡慕嫉妒恨的事,但是一打听才知道,这家豪门公子是一残疾人。七巧自己也是不愿意的,但无奈唯一的亲人哥哥贪财,为得一笔嫁妆,他才顾不上妹妹将来是否幸福呢。


七巧嫁入豪门后,自然是被婆家全家人不待见。除了要伺候如僵尸般的丈夫,还要强装笑脸四处逢迎,连仆人都瞧不起她。虽说在婆家不愁吃穿,可没有一分钱是真正属于她的。想起来她真是失败啊,要钱钱没有,要爱情爱情在何方?如果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也就算了,可她偏偏与小叔子发生了恋情。小叔子年轻健壮活鲜鲜的身体与残疾丈夫的“死肉”型成了鲜明的对比。小叔子与她的苟且终于被发现,小叔子离家出走。


看在七巧已有身孕的面子上,没有被休妻,但她从此更没有好日子过。她整日以泪洗面,忍辱负重把孩子生下并且养大。多年以后,小叔子功成名就,荣归故里,七巧以为苦日子熬到了头,可是小叔子早已娶妻生子,早把她抛到了脑后。七巧绝望,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冲出家门,投河自尽……。或者像话剧《雷雨》似的,被雷劈死了?故事大概就八九不离十地这样进展吧,不会有悬念的。这类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映,层出不尽,要多少就有多少。


可故事到了张爱玲手里,就全然变了样。人生的悲剧怎么可能就是那样的简单和肤浅?人这一辈子若是都能这样轰轰烈烈地生生死死那就不叫做悲剧了。在张爱玲的笔下七巧可没有这样幸运,为情壮丽的,如英雄般地死去?不,决不,别着急,张爱玲有足够地笔墨和耐心把七巧这样一个普通小贩人家女孩一点点地变成连自己孩子都“吃”的魔鬼!


七巧本来也没有什么野心的,不过想着嫁给肉铺的朝禄或者哪个裁缝的儿子就行,为他生孩子,时间长了,对她有点真心……。但是她哥哥为了钱把她嫁进了门不当户不对的“大户人家”,她的命运从此改变。她有钱了吗?没有,至少在没有分家之前她没有自己可以支配的钱。嫁了人,那有爱情吗?当然也没有。以为会有的都没有,倒是收获了全家上上下下,连仆人都包括在内的瞧不起。


说来也是,家里大奶奶三奶奶都是公侯小姐出身,要不是为了残疾的公子,像她这样粗鄙人家的的女孩怎能进他家的门!他们歧视她的出身,歧视她的教养,歧视她没陪嫁,总之怎么都看着她不顺眼就对了。不过七巧也不是省油的灯,别人的歧视好歹也是藏在心里,这种大户人家也不可能对她大呼小叫,可七巧尖酸刻薄撒泼打混的招数可是说来就来,从不掩饰的。凭着一副扁平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七巧不甘心整天陪着伺候着半死不活的残疾丈夫,她心里喜欢上了小叔子,年轻的三少爷。虽说三少爷也是个花花公子,但他玩归玩,却不愿意招惹家里人,他心里明白,知道自己一时兴致过了,难得收场。


就这样要钱没钱,要情没有情地过了十多年,家里老太太过世了,老公也走了,姜家也就撒了架,分家分了财产,带着两个孩子自己单过,七巧好歹这才有了可以支配钱财的权利。可她的心里还是不爽,这可是她用十几年的青春幸福作抵押换来的呀。她死守着,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打她财产的算盘,都想算计她,甚至是她自己的孩子。还没等到孩子长大,三少爷,季泽倒是先找来了。一开始七巧还是高兴的,他毕竟还是她心里爱过的人。听着季泽胡编的谎言,七巧即使心里明白他是假的,装的,七巧还是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此刻她甚至以为自己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与他相爱。但是七巧毕竟是七巧,她还是要试探季泽对她是否真心。真心?当然不是了!张爱玲笔下可没有这样美丽的童话。七巧一下子看穿了他是来骗她钱的用心。小说里是这样写的:



“七巧虽是笑吟吟的,嘴里发干,上嘴唇黏在牙仁上,放不下来。她端起盖碗来吸了一口茶,舐了舐嘴唇,突然把脸一沉,跳起身来,将手里的扇子向季泽头上滴溜溜掷过去,季泽向左偏了一偏,那团扇敲在他肩膀上,打翻了玻璃杯,酸梅汤淋淋漓漓溅了他一身。七巧骂道:"你要我卖了田去买你的房子?你要我卖田?钱一经你的手,还有得说么?你哄我──你拿那样的话来哄我──你拿我当傻子──"她隔着一张桌子探身过去打他,然而她被潘妈下死劲抱住了。潘妈叫唤起来,祥云等人都奔了来,七手八脚按住了她,七嘴八舌求告着。七巧一头挣扎,一头叱喝着,然而她的一颗心直往下坠──她很明白她这举动太蠢──太蠢──她在这儿丢人出丑。

……

季泽走了。丫头老妈子也给七巧骂跑了。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寂的一刹那。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阴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她的爱给了她无穷的痛苦。单只是这一点,就使她值得留恋。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今天完全是她的错。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


七巧眼前仿佛挂了冰冷的珍珠帘,一阵热风来了,把那帘子紧紧贴在她脸上,风去了,又把帘子吸了回去,气还没透过来,风又来了,没头没脸包住她──一阵凉一阵热,她只是流着眼泪。”




这一段写得太好了,这个故事到这可以说是写到了高潮,那怕就在此结束也不乏是一很好的作品了。但是张爱玲是太了解“大户人家”的人情冷暖了,她怎肯就此罢休?她把锋头一转,写到,过了秋天又是冬天,七巧几乎和现实失去了接触。虽然她还是和以前一样的使性子,打丫头,换厨子,但她总有些失魂落魄的。她变了,就在她对爱情完全失去希望的时候,她便更紧地牢牢抓住钱。她把钱当武器,收拾她周围的人,把儿女紧紧地拴在自己的身边。


他不让儿子上学,(后来虽然为了和姜家人较劲,倒也改了主意,但儿子自己已经不愿意了)她亲自教儿子抽鸦片;知道儿子去逛妓院才慌忙给他娶媳妇。她自己没得到过爱情,便见不得别人相爱。生怕儿子的心被媳妇勾去,当面背后羞辱儿媳妇,直到把她逼死算完;她自己的亲侄子和自己不过才十二岁,还是孩子的女儿玩,她也认定侄子是打女儿的主意想霸占她的财产。她怕女儿一双大脚跑得远管不住,竟也下令让女儿裹小脚!尽管那时社会上早已不时兴裹脚,而且女儿早已过了那年龄。她对女儿说,男人……,碰都碰不得,谁不想要你的钱!事实上,即使想娶女儿的男人有钱,不要她的钱,她也不舒服,她饶不了女儿,因为她见不得任何人比她幸福,哪怕自己的女儿也不行!最后她费劲心机,一步步毁掉了女儿那依稀可见的幸福,让人毛骨耸然。


张爱玲最狠的一招是,七巧的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对母亲的无理作为并不反抗,(至少表面上)。长白是可着劲儿在母亲面前装奴才,背后就去嫖妓,捧角当票友,胡乱瞎混;而长安呢,她把母亲有意无意地断送她的幸福,比如迫使她离开她喜欢的学校,离开她喜欢的人,她都把它当成人生的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而淡然处之。所谓让人欲哭无泪的悲剧就是悲在此处,如同鲁迅的《阿Q正传》。


七巧一生与人为敌,到头来又如何呢?最后张爱玲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都说张爱玲的文笔很有镜头感,此话不错,因为读到这,大概每个人都会不有自主地看见那玉镯子在七巧干枯的手臂向上滑动……,不竟又一次毛骨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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