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场上,几个人围桌而坐,推杯换盏。都带上酒意时,大家的兴致就会大幅提升,头蒙了,胆壮了,平时憋在心里的话也很自然地脱口而出了,一些陈芝麻烂麻子的事也随着酒精味浮上来了。
酒无尽,话无尽,有人不胜酒力,有人渐入佳境,有人敬酒不吃,有人死缠烂打,于是,酒官司就产生了。
甲为了让乙多喝酒,就制造出各种理由,让乙不得不频频举杯,哪怕乙已经超量,甲仍不放过,继续找理由怂恿别人跟乙“表示”,乙感觉出甲在“使坏”,就打住不喝了。甲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他使出诱惑、激将、嘲弄甚至威逼的手段,让乙就范。乙坚持不喝,双人便各说各理地舌战起来,并尽力争取旁观者为自己说话。通常情况下,能言善辩的一方总能占上风,但再能说的要是碰到“赖皮”,那也只能甘拜下风。
所谓“酒场无真理”,要让你喝酒总能找到理由:年轻?身强力壮,正是“拿酒”的时候;年长?久经沙场,姜还是老的辣;脸不变色?自然是能喝一族;沾酒脸就红?也不能轻易放过;女的怎么了?谁说女子不如男;初次见面?喝了认识酒后还得加深印象;老熟人?谁不知道谁的底,少装;身体不舒服?那是因为缺酒了;表现好了?奖励你一杯;说错话了或做错位子了?罚你两杯;上级、老师或兄长?敬;同学、战友或老乡?同喝……
打酒官司,也就是活跃酒场气氛的一种方式,当事人一般都没有什么恶意。但是,“人是好人,酒不是东西”,酒精上了头,不定会做出什么不合适的举动或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来。再者,如果喝酒的几个人里有互相不对脾气的,比如张三和李四,平日里面和心不合,此时坐在一起喝酒,彼此心里总会觉得别扭,因此两人都很谨慎,都想控制住酒量,免得给对方留下什么笑柄。控制不好,借着酒劲很容易擦枪走火,并以酒水为武器互相撕脸攻心,酒杯装满玄机,话里夹枪带棍。不明白的人看到的是两个人在打酒官司,明白的人看到的则是爆发在两个人之间的一场战争。
甭管善意还是恶意,有时候,为了一杯酒,两个人或几个人你不让我,我不让你,脸红脖子粗地说着那些“车轱辘话”。时间慢慢地在唇间和酒杯上流逝,一桌子菜都凉了,也没人再去关注,所有人都只关注那一杯“喝还是不喝”的酒了,打酒官司的人被酒精彻底征服了,他成了酒精的代言人,甚至说着说着就成了酒精本身,一点火就会燃烧了。最终,有清醒者制止了一场“火情”的发生。第二天,清醒者问打酒官司的那位醉酒者:你昨晚失态了,知道吗?我要是不劝你,你今天可能真的要去跟人打官司了。醉酒者问明了当时的情况,笑道:真的吗?我一点都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