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读了《当教育只剩下纵容,就绝不仅仅是老师的不幸! 》一文,深有感触,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学校陷入“教育恐慌”,教师成了弱势群体,因为教师的一句话说错,一个举动不当,都有可能招致学生、家长的投诉和围殴;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一些因家庭原因或孩子个性原因引发的极端事件,家长也会振振有词的找到学校,向教师要说法,要求学校索赔,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且有愈演愈烈趋势。
对于教育而言,教师们没有任何武器,唯有一颗赤诚的心。但是这颗教书育人的心拿给学生和家长,却不见得谁都能懂得与珍惜。主张献出“爱心”以感化顽劣学生,必须要有两个前提:第一,所有教师都掌握了高超的教育技巧和艺术,比如雷夫,比如陶行知;第二,所有学生都愿意接受感化,愿意改正缺点错误。但实际的状况是,我们的教师群体,并不是每一个都具备通过语言和情感感化学生的情怀和方法,也不是所有犯了错误的学生都可以在教师的语言和情感引导下,弃恶从善,总有极少数学生油盐不进,冥顽不化。对于这样的学生,很多教师都束手无策,苦不堪言。动手是万万不能的,教师体罚了学生,哪怕很轻微,家长就会找到学校、找到教育局,要求教师赔礼、赔偿,教师轻则颜面无存,身败名裂,重则开除教职,丢掉饭碗。于是,很多教师在“一朝被蛇咬后“,也“学乖了”,对屡屡犯错的孩子都不愿管,也不敢管,会‘’明智‘地选择不闻不问,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与中国校园禁止体罚的规定相反,在新加坡,校园内实行体罚是完全合法的,而且不仅仅罚站、罚跑、罚清洁,这都小意思~~针对学生特别严重的犯错,学校还可以动用家法——鞭打!
新加坡教育部规定:学校鞭打的对象只适用于年龄介于6至19岁犯了严重过错的男生,对女生不适用;校方一次最多只能鞭打6下(通常只限于1至3下,鞭打3下以上的例子非常罕见);鞭子用藤制作,比司法鞭刑用的藤鞭要轻细一些。
那么学生犯了什么错会被学校鞭打呢?
打架、抽烟、在考试时作弊、耍流氓行为、欺凌他人、破坏公物、对老师无礼、逃学、旷课等等。如果学生连续犯小过,比如经常迟到,也可能会被鞭打。
当然,出现以上一些不良行为,学校处罚会先采用其它方式,比如罚学生在放学后留下批评教育,或者停学一段时间,反省改正。如果学生还是继续犯错,不肯改过,校方才会以鞭打方式处罚他。有些学校使用记分制,学生每次犯规就记分,如果记分太多,就有可能会被鞭打。在鞭打之前,校方会先通知学生的家长,详细地解释学生所犯的过错和决定鞭打他的原因。有些学校会获得家长的同意后才对学生执行鞭打。
那谁来执行鞭打呢?
在每所学校,只有校长、副校长或者由校方特别指定的训导主任才有权力执行鞭打。他们都受过教育部专业的培训,鞭打时的力度、速度都有一定的标准,既要打得准、又要打得狠,打出学校的威风正气,打灭违纪者的嚣张气焰,目的是要让犯错者记住教训、痛改前非。
那鞭打的形式有哪些呢?
一般由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私下鞭打(最常见的),学生在校务处或校长的办公室里被鞭打。除了有校长或副校长,还有一名老师在场当见证人。学生的家长也可能受校方邀请到场见证;
二是课室鞭打,学生在课室里,在同学面前被鞭打;
三是公开鞭打,学生在全体师生面前被鞭打,地点通常是学校的礼堂台上。被当众鞭打的学生通常都是犯了严重过错的,比如和同学打架,抽烟或破坏公物。公开鞭打有杀一儆百的效果:让全校学生知道不遵守校规的后果,并让受罚的学生感到羞耻,以后不再犯错。有些学校为了增加鞭打的仪式性,会让学生在受鞭前或受鞭后当众向全体师生道歉,以表示忏悔。有些学校(尤其是比较传统的英校)甚至会命令学生换上体育短裤鞭打,让犯错的学生,承受更深度的痛,更持久的痛,更长记性的痛。
新加坡学校的理念是:与其将来进监狱,还不如现在鞭打教育。鞭打就是让受罚的学生感到羞耻,以后不再犯规。让学生从小敬畏规则、不敢再为所欲为。
新加坡是当今世界上仍然保留鞭刑的少数国家之一。翻看新加坡的报刊,经常可以看到犯人被判鞭刑的报道。鞭刑是一种令犯人十分害怕的刑罚。有的犯人被判鞭刑时哀求:宁可多坐几年牢,也不要打鞭。但他们的要求从来不会被法官考虑。一般情况下,犯人挨鞭打后一两个星期内都没有办法坐下,非常痛苦。并且鞭刑留下的伤疤永远无法消除。鞭刑对犯人来说,不仅是一种残酷的肉体惩罚,同时也是一种严厉的精神惩罚。由于鞭刑是一种酷刑,所以近些年来不断有西方人士要求新加坡废除鞭刑,但新加坡政府始终不为所动,而且绝大多数新加坡人也都赞成保留鞭刑。新加坡总理李光耀说:“我们知道有时候把人关在监狱里,也于事无补,他不会因此而改过自新,但是如果你鞭打他,他知道他的屁股将会承受痛楚,在一个星期内都没有办法好好坐下,那他就会三思而后行。“
新加坡政府保留鞭刑不仅是为了惩治罪犯,更是为了震慑犯罪,减少犯罪。实际上表达了这样一种司法理念——惩戒是必须有效的,只有有效的惩戒,才能达到“惩小恶,戒大恶”的目的。
学校鞭打表现不好的学生,同样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之用,高高悬起““达摩里克里斯之剑”,让孩子明白,所有的事情都有底线,如若一而再、再而三的触犯这个底线,必然会得到重罚。
那么,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是不是也能出台相应的规定,面对冥顽不化的学生,教师在反复说教均毫无收效后,也能有一些“硬气”的惩戒措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