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提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义务教育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各年级全面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四个基本属性和四个特征
四个基本属性:必修课程、跨学科实践课程、跨学段课程、动态开放性课程。(不同于一般的学生课外活动。有课程目标、有评价要求)
四个基本特征:
1.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课程目标要求)
2.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课程开发要求)
3.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课程实施要求)
4.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课程评价要求)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具体目标分为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方面并分别提出小学、初中、高中学段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活动方式包括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四类。
1. 考察探究
基于自身兴趣
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
研究性学习(观察、记录和思考)、实地观察、访谈、实验等方法
如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
关键要素包括:发现并提出问题;提出假设,选择方法,研制工具;获取证据;提出解释或观念;交流、评价探究成果;反思和改进。
2.社会服务
满足被服务者需要中获得自身发展
如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
关键要素包括:明确服务对象与需要;制订服务活动计划;开展服务行动;反思服务经历,分享活动经验。
3.设计制作
运用各种工具、工艺进行设计,并动手付诸现实,转化为物品或作品
如动漫制作、编程、陶艺创作等
关键要素包括:创意设计;选择活动材料或工具;动手制作;交流展示物品或作品,反思与改进。
4.职业体验
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见习、实习
如军训、学工、学农等
关键要素包括:选择或设计职业情境;实际岗位演练;总结、反思和交流经历过程;概括提炼经验,行动应用。
还有党团队教育活动、博物馆参观等
课时如何安排:
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课时的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