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最喜欢的诗人,却从不告诉别人他的名字,就这样自私地喜欢着他,读他的诗集,小心翼翼摘录他的一字一句。
烦的时候喜欢画画,拿铅笔姿势不对总是把手弄得黑乎乎的。最爱还是蜡笔,上色的时候总觉得它跟孩子气,很任性。
吉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现在只会《旅行的意义》。闲来无事扫扫弦,听听歌,追追剧。
参加学生会,觉得大家都在办家家酒,但是还是很认真地做了群众演员。朋友们去谈恋爱的时候,老是做最无违和感最成功的灯泡。别人都在规划未来,我却从来没有想过未来。哈哈,总觉得自己会变成小时候童话故事里最后冻死那只拉小提琴的螳螂。
可能是习惯吧,这二十多年,就是这样不紧不慢,悠哉悠哉。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情,因为喜欢的事一直断断续续地在做。朋友们考研的考研,出国的出国,我就打算毕业随便找个工作,然后跟我妈一起生活。有时候我在想,幸好我不用盖房子娶媳妇,哈哈。
一开始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可以理所当然麻烦别人,为什么有的人可以以一个人的家境来判断这个人是否值得尊重,为什么有的人的说的比做的好但是还是很多人听。我好像真的很迟钝,很多事情都后知后觉。后知后觉,好生气,当然不是我正义感十足,气得是我老是栽跟头有点疼,气的是我花了好长时间理解这些,然后猛然发现那些人根本无足轻重。
小时候老师教的每个人都该被尊重,每种职业都值得尊重。怎么要绕这一大圈才更加确定呢?也有好多朋友没有上大学,努力生活,照样过得风生水起。一个人的价值并不是考试,家庭背景,工作好坏就能够衡量的。我居然会被那些妖魔鬼怪忽悠地怀疑自己的价值观。
不要糊涂了,不要越长大就越糊涂。不要美其名曰接受高等教育,然后把自己学得耳不聪目不明,心胸还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