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刷单连环诈骗风靡一时,很难过我的家人没有幸免,但也是由此我时刻都注意新的诈骗手段。结果今晚遇到个还用刷单诈骗的人,我就好心陪她聊了聊,刷单这事儿违法,但是对方好像并不怕?我说你们涉嫌诈骗,某人还说我诋毁公司,等着律师函,额,还有给我发我们省政府的大门图,问我怕不怕,我就没见过这么幼稚的诈骗人员。搞这么久,你连最起码的告人要告到哪儿去都不知道,都不知道我翻了多少个白眼,无语子……
还有我就算没学多少,但最起码也是个学法的,她是在侮辱我的智商吗,用我QQ号的所在地威胁我说知道我的网络IP地址,真心太无语了。我还知道你们的洗钱账户在国外呢,我天,还说什么等着收报警回执单,这东西我知道诈骗人员可随手捏造一份儿,最起码咱都是新世纪的青年了,也不需要这样来侮辱我的智商吧。希望我们的人民警察可以早日抓到这些智商欠缺也很欠揍的诈骗团伙。
另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以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的规定,对商品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的,或者以组织虚假交易或者其他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这只是刷单的处罚,诈骗不用多说,大家都懂,还有刷单是违法的,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