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一位五旬老人被诬陷强奸之后服毒自证清白的新闻刺痛了人们脆弱的神灵。
54岁的老刘是安徽太和人,他和儿子常年在外省做小生意,只留妻子在老家生活。
3月里老刘回老家盖房子。一天中午,他在家午休,有邻居带村里一位傻媳妇来串门。那位傻媳妇乱翻私人物品,被刘妻出言制止了。
之后刘妻带着该邻居与那位傻媳妇一起出门了,但门虚掩着没有锁。傻媳妇离开后又悄悄回来翻东西,拿手机的时候惊醒了老刘。老刘夺回自己的手机时,傻媳妇的奶奶突然出现并带走了她。
十多天之后,傻媳妇的家属以被强奸为由向警方报案。老刘配合民警做笔录当晚,该女子的家属在村里近300人的微信群里,公开辱骂老刘,让全村人都误以为他是强奸犯。
警方鉴定之后无法证实老刘有强奸行为,该事件不予立案。但因原告一家的公开辱骂,老刘在村里已经无法做人。 5月里,他到派出所控告对方,希望追究其诬告和辱骂的责任。但警方并没立案侦查。
5月28日,老刘给12345打电话,说明要以死证清白,然后服敌敌畏自杀了。
遭遇诬陷的时候,你如果自证清白,就已经输了。无论你如何证明自己的无辜,人家总会找出他们自以为的问题来,你根本说不清。
6月里,成都地铁发生一起令人无法想象的“诬陷鞋面偷拍”事件。两个小女子看到一个小伙子鞋面在反光,非认为人家鞋里有隐形摄像机在偷拍。
小伙子竭力解释,脱下鞋子证明清白,两个小仙女却不认账。审犯人一样带小伙子去找警察。警方证实了没有偷拍,两个小仙女却一点真诚道歉的态度都没有。
事实证明,遭遇诬陷的时候,根本不该自证清白。无论你如何证明,人家不信,你能有什么办法?
遭遇诬陷,需要挺直腰杆告诉对方,“谁主张谁举证”,既然她们认为我鞋子里藏有微型摄像机,她们就要证明有那种可以藏在鞋里的微型摄像机。另外,既然她们声称我的鞋面在闪光,就要拿出我的鞋面闪光的证据来。别说她们亲眼看到的,拿出图像或者视频证据来。她们是原告,原告自己不能作为证人。
如果想搜身,对不起,她们没资格。我们也没义务脱下鞋子让她们检查,而且即使她们检查清楚了也不会承认。
要学会对那些无理要求说不,谁都没有义务去配合她们的无理要求。
至于那位被诬陷强奸的老刘先生,他服毒自证清白,人家反而嘲讽他畏罪自杀。他去派出所请求追究对方的诬陷责任,没有得到立案,那就马上起诉到法院,一定要刑事自诉,追究对方诬告和诽谤的责任。
只有把诬陷者送进牢房,才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
成都地铁诬陷鞋面偷拍事件,当事人已经向法院起诉了。这件事情告诉我们,诬陷他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遇到别人诬陷我们,不要自证清白,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据理反诉!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