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莫名朋友:
请原谅我以这样的称呼和这样的方式和您交流。
昨天,在演讲结束的互动环节,我收到您托主持人递来的便条。您说您欣赏我并且确认我就是您心里的“吴秀波”。
我十分汗颜,因为我知道自己非常普通,普通得根本不值一提。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很容易喜欢甚至“爱”上一些人或物,比如乡野里一朵绽放的野花,我们会惊艳于荒野里面的生命竟然会如此多娇;比如一只猫儿、狗儿,我们对它那娇媚神情或憨憨姿势总是难掩亲昵;比如因为剧情的渲染,我们把丰富的情感乃至泪水抛洒给某个演员……
其实,真正让我们动情的并非是那花、那物、那人,我们深爱的是那个躲在背后的惊艳的、娇憨的、幸福或委屈的自己。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喜欢一个人,往往是因为在他的言行举止里面发现了自己。我们喜欢的那种品质、姿态,我们灵魂里面早已具足,只是透过那个人、那个物表达出来而已。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因为优秀而喜欢。很多别人认为的优秀我们甚至会熟视无睹,因为那种优秀不是我们喜欢的。我们是因为自己喜欢,才觉得那是优秀。
小时候我也暗恋过歌星影星,收藏他们的海报抄写他们唱过的歌词,甚至做有他们的梦。这是很美很真的事情,现在想起来都会觉得开心。我也很喜欢“吴秀波式”的大叔范,这种范并非是因为外貌的精美,而是那种成熟的阅历感、那种大事临头依然风淡云轻的把握感和安全感。
能够喜欢一个人或一件物,是幸福的。
现在我们觉得自己越来越强大、越来越聪明了,对除已之外的人事很少信服,更别说敬畏。我觉得,一个人如果自我优越感越强,那么幸福感就会越低。很遗憾,很多人并不赞同。
不肯欣赏别人的优秀倒还算不上是一件糟糕的事情,糟糕的是我们看不到自己的不足。我们用成功学、鸡汤滋养内心的贫瘠,用各种头衔装饰自己的教育背景和阅历,用名牌和奢侈品显示自己富有和豪气,这本来没什么不妥,只是我们的眼界还是原来的眼界。
很久以来我们都以为欲望是前行的动力,事实上,谦卑才是。
我们越谦卑,喜欢的人和物就会越多。
我想和你一起,喜欢任何事!
永远和你在一起的:郑远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