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我们在客厅一边喝茶一边闲聊,丈夫话少,小兵话也少,我们平时在一起的时间少,加之又不是同行,家务事也没什么好说的。一时间,满屋子的人却找不到共同话题,干坐喝茶,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话着。儿子说:“咱们看一部电影吧,怎样?"其实,平时我不喜欢看电视电影之类的,不过,家里有客人,他们又不善言谈,又不打麻将斗地主玩扑克,那就看电影吧。
儿子把电脑与电视联接,从电脑上搜出,从电视上播放。大家聚在客厅,或坐或躺在沙发上,我们一起看了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是由冯小刚执导的电影, 范冰冰领衔主演,讲述了一个被丈夫污蔑为“潘金莲”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诉中,坚持不懈为自己讨公道的故事。
普通的农村妇女李雪莲,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与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打了十年交道,告了十年的状,在十多年时间里,从镇到县,由市至省,再到北京,告得当地官员落马不及,直到最后她的前夫秦玉河死了才就此罢休的荒诞故事。其实,本来不复杂的事情,最后越弄越复杂。女主吃的暗亏,到底应该怎么解决?这是让她自己憋气气死吗?
李雪莲错了,她错在哪里呢?我記得,她说过,这个假离婚的主意是她自己出的,其实这是违法的吧,他们夫妻俩犯了错,再加上一个背信弃义的男人,就需要众多人来买单,任谁也说不通,造成了十多年的行政浪费。既然是李雪莲错了,况且当年法院判决有法可依,为什么官员们不敢出来指出她就是错了?
作为政府部门只一味地判断对错而不向当事人解释她错的原因就没有错吗?本来就是件小事,政府相关部门又嫌麻烦只是一味地推脱和逃避将小事变成大事。
李雪莲冤,冤在哪呢?为了生第二个孩子,为了分得一处房产,和丈夫假离婚,被丈夫抛弃弄成了真离婚,气得流产,又被前夫当众污蔑是“潘金莲”就此非要告前夫说他们是假结婚,法院判得没有错,告到哪也得判离婚啊!告前夫污蔑自己,可看看电影那节当众和前夫对话的片段,好像这“污蔑”多半也是自己找的吧?
归根结底起因是前夫的背信弃义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而李雪莲就是一个性格刚强又认死理还不懂法律的农村妇女,她告了十多年也没有想清楚她怎么才能告赢,应该如何告赢,反而以此为生活的动力了,荒诞至极!
李雪莲无形之中和北京产生的联系,以及互联网、微博、微信可能导致的信息曝光,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是有特定的导向性的:一个妇女只身来到北京申冤,那肯定是底下的官员办事没办好啊,这届政府不行,等…至于这个妇女到底是不是占理,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件事的影响已经从蚂蚁变成了大象,且比事实真相要更具有冲击力,完全符合老百姓对政府办事手段的消极拖延的刻板印象。
再具体说,什么是消极拖延的刻板印象?
只要老百姓往政府门口盘腿一坐,就是政府有问题?
反之,对真正的处理问题的程序正义和法律事实不闻不问,这不成了弱势群体绑架了程序正义,绑架了身为一国之本的司法系统么?
有评论说这是官场现形记,确实,但是,是从下至上现了同一个形:空谈依法治国。
至于那些说官员不理老百姓真实需求只想保自己帽子之类的,也不恰当!在其位谋其事,一个官员所在职位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和权力范围总是相挂钩的,法律起到的是协助判断老百姓的真实需求是不是合理合法,而并不是需要自上而下为所谓的弱势群体众筹爱心,当然信访和关注民生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此电影是我看过得最好的荒诞电影,确实荒诞至极啊!因为明明只有李雪莲一个人错了,搞得好像其他所有人都是罪人一样。事实已经不再重要,控制群众舆论,操控社会影响,为政府形象造势。
现在的钉子户越来越难缠,对错真的难以评论。反正就是我弱我有理的刁民思想。法治不能被“弱势刁民”绑架。这是我看这部电影带给我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