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出作品了。
因为我这个人把诗,情诗,内涵诗,批判诗,散文,故事,想法。我自己以为是分的很清楚的。
当然类似于想法这样的文章,在“爬山猫”的最初定位里,不算出作品。
我是个什么都写的人,或者只能说什么都想写。写一首好诗,不需要太久。
这是我本人给诗歌标准的定义,不代表大众。
像那首《转笔》我只写了不到十分钟。因为当时的灵感。
很多人说,诗这一体裁写到现在已然死亡。可我觉得,剩下的大多却都变成了“抒情”诗。为什么给“抒情”打上引号。重点在于第二个字。
抒的是什么“情”确实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大话喜欢说文人骚客文人骚客。比如徐志摩。
相比之反对的观点我在自己的三行诗里写过——
俗人总说常写情诗或有万番情史。
我说我不写情诗,
埋案几阕,便想你几次。
我并不喜欢徐志摩。所以不评价他的诗。
此话说到这里难免想起以前看到的一篇文章里把一个人的作品和感情史成正比的联系起来。我这句话说的很隐喻。
读的出来的人若是有兴趣我们当然还可以线下抬杠。
除此之外,写一首读者喜欢的诗,却需要很久。少之两天,多之半个月。也只是我自己。
那首《最是人间留不住》真的就是这样。虽然到现在为止,还自诩不足的太多。
我以前写的诗,也确实不能称之为诗,这是我后来回头看的时候自己省悟出来的。
我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关于写作这件事,或者关于写诗。
若是关于写作,写作就和当群演一样。有梦想的人是很累的。或许用“累”来形容,不太恰当。
所以我经常和朋友或者线下的朋友说,真的还是不要把写作这件事当个事儿了。
那样或许还能好受点。就像写诗。
我不只讲过一次我这个人思维跨度比较大。和人说话的时候也一样。
不爱说话的本质在于,很可能你说完上一句我就已经脑补出我回了下一句后你会以怎样的语气句式来回复我的对答。
所以那样的类似于对台词的谈话,实在是没意思。
所以在某一部分程度上,至少现在。我当然能分辨的出来,什么样的作品一般人看得懂,什么样的看不懂。
不重要。看不懂的,当然是写给自己的。看的懂的,只不过借我的手去表达你们的心事罢了。
所以我一直是有点排斥写情诗的。
对于一个没怎么谈过恋爱的我来说。写情诗太熬人了。
难免要调动知觉情感。好的,坏的。
然而有些事可以想,有些事最好不要想。另外,有些就是真的想不起来了。
如果情诗是我的作品。那必然,我应该是排斥给我喜欢的人写情诗的。
如果诗歌不死,那诗歌本身就不是一个大众化的文学标配。
今天聊到这里。
若得我心映明月。明月如何照沟渠?
毕竟一个狭隘,一个普度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