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写作之余,喜欢在简书里浏览他人的文章。想了解走在最前面的写手在怎样创作?大家追随的是什么样的风格?什么是目前的潮流和趋势?我处在队伍中的哪一阶段?
然后,我发现一个共同点,我们初学写作的人,多数是在写自己。由个人生活渐渐展开,逐步扩大,到周围的人,再到整个社会。
年轻时,最关心的是爱情和职场,话题也多围绕着这两个主题旋转。但是,写着写着便发现,总是讲自己有些遭人讨厌。人们更关心的是一个群体共同面对的矛盾和冲突,至于你的那些期期艾艾,大家根本没兴趣听。
年岁渐长,发现写文最重要的一件事,是胸襟和旨趣。格林说过一段话:“作家在童年和青少年时观察世界,一辈子只有一次。而他整个写作生涯,就是努力用大家共有的庞大公共世界,来解说他的私人世界。”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么,作家的一生其实都在回味、咀嚼青春所留下的记忆,而青春文学呢,则是对作家自己和他这一代人的浓缩性书写。
但写作中的自我总是在成长的,最终个人私事也未必是写作的惟一主题了,写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境界——让人遇见作家的胸襟和见识。
对,就是这个胸襟和见识构成了人们的不同层次和格局,同时也决定了点击量的巨大不同。
在当前的写作队伍中,那些高阅读量的文章多数已经从小我中跳出来了,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取材,撰文,然后引发普遍的思考和讨论。现在看来,以前注重写小我,写有趣,这只看到了生活中表浅的一面,并未触及到一个时代的核心。
记得年轻时读书,最喜欢摘抄有趣的句子。发现人物或场景的有趣描写,我都像发现了珍宝似的立刻摘录下来,留着以后创作时用。
有一次搬家,发现这样的摘抄竟然有几大本了。当时,女儿在读小学,开始热爱作文。于是,那天晚上,我们随手捡了一本作为当晚的读物,结果是笑翻了我俩,夜里女儿做梦都是嘴角朝上。
后来,那些摘抄并没有用上,只是做为曾经热爱过的一个见证,进入了我家的历史博物馆。
那几年写东西,追求有趣。后来发现,只追求有趣,文章就会轻飘飘的。读的人或许会开心片刻,但是一转身,就把一切都忘了。
再后来重读鲁迅,发现他的作品,不仅有趣更有胸襟和见识,让我十分惭愧。
现在我以为,一个作家要走得远,还是要有沉下来的东西,内心也还是要存有庄严的事物,不能简化一切,只为了有趣而有趣,那等于误入歧途。
这些年来,中国文坛日益被简化为欲望的旗帜、缩小为一己之私,人生开始匍匐在地面上,并逐渐失去了站立起来的精神脊梁,所以,尖刻的、黑暗的、心狠手辣的作品很多,仿佛为了一抓眼球,就可以不顾一切了似的,却很难看到一种带着善意和希望的写作,原因就在于作家在写作视野上存在着很大的残缺。
因此,我们需要有更宽阔的视野,除了为自己的生活写实,还需要有更大的虚构的能力,除了观察自己的内心,还要学习关心“他人的痛苦“。
而今日的文学作品无法有效解读现代人的内心,更不能引起读着灵魂上的战栗,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写手做了故事的囚徒,而远离了那个故事背后的意义和精神。
如果写作不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了解我们生存中每一种丰富而有力的经验,作家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们需要作家,难道仅仅是需要他为我们讲一个好听的故事,或者为我们表演一种语言游戏的才能吗?没有这么简单。
月亮和六便士揭示一个主题:人生只有一种成功,就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现在,我们都在按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着,我想,解决了小我和胸襟的问题,我们会在成功的路上跑得更快。
你怎么看这个问题,欢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