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们为谁而写作?
目前听得最多的是:你要为读者而写,要写对别人有用的东西。
在这个内容创业、信息泛滥的时代,似乎不为读者而写,别人都懒得点你的文章,你的文章就没有价值;如果你不尽快赶上这个“知识变现”的风口,就会被别人抛在身后,成为一个Loser。
能否在短期内产生价值,似乎成了写作的重要标准和目的。
很多大咖在传授写作之道时,也是建议要为读者而写。
追随大咖的成功道路,努力走在“内容创业”路上,逐步接近并有望实现“知识变现”,多么美妙的一条路径啊。
然而,对于我这样的写作菜鸟,却颇感吃力,甚至有些焦虑和困惑。
文字是用来解释思想的。
写对别人有用的东西,固然没错,但首先一条,你肚里要有东西,要有值得分享的思想,这个取决于长期的思考习惯和深厚的生活积累;其次要有较好的写作水平,能将认知以恰当的方式表达出来。这两者都是需要长期的刻意练习,方能练成。
对大多数初练写作者来说,还不具备这个能力。过于追求对别人有用,为写而写,“为赋新词强说愁”,不仅自己痛苦,读者也不会买账。
看一些大咖的文字,跟你写同样的题材,人家的有层次有深度,这个差距不是一般的大,自己的信心先就降了一半,读者会看你的吗?
还是乖乖地锤炼基本功吧。
那么,到底该为谁而写作?
我很喜欢法国女作家多米尼克▪洛罗的主张:用写作来表达个性,“逃离宏大的主题,写出日常生活提供给你的东西。描述你的忧伤和愿望、头脑中穿过的想法和你对美的某些形式的信仰。怀着不事张扬的谦卑的真挚之情,用随手可得的词语、梦境中的画面和记忆中的事物来描述这一切。”
这不就是主张用写作来表达自己么,写作不应该是一件痛苦的事儿,就该是用随手可得的词语,写日常生活提供给你的东西,写脑中飘过的思绪。
书写首先应该被当作认识自己和聆听心声的一种方法,而不是创利的工具,创利只能是水到渠成的一种结果。
写作要与精神建立关系,同时激发理解力、直觉和想象力。如果我们对自己的现状没有确切的了解,又怎能找到继续前进的方向呢?
纳塔莉▪戈德堡的书籍《再活一次,用写作来调心》倡导的是“自由书写”,自由书写就是展现心灵的历程,通过写作来全面探讨自己的生命。
对练习写作的我们来说,这才是写作真正的样子。
“为自己而写”是一个练习写作者的必经之路。
我需要更多地为自己而写,自由表达自己,不受羁绊。不管长短,有则多写,无则少写。
是不是对别人有用,是一个自然过渡的过程,也许写着写着,就变得对自己,也对别人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