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世家

我们总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好朋友”心里是怎么想的?它们也把人类当作好朋友吗?你可能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又不是它,怎么知道它是怎么想的呢?

还真有这么一个学科,专门就在研究这个事儿,那就是动物行为学。顾名思义,它是研究动物的繁殖、觅食、社交、沟通等等行为举止的学科。观察大量动物的行为,动物行为学家就可以分析动物的行为动机,总结出一套专属于某种动物的行为机制。而我们今天要解读的这本书的作者,康拉德·洛伦茨,可能是世界上最了解动物的人。他开创了“动物行为学”这个学科,可以说是一个“子非鱼”却特别清楚鱼乐不乐的人。

你可能没听说过洛伦茨,但你应该听说过“印随行为”。就是小鸭子会在破壳而出之后,把第一眼见到的动物当作母亲,然后一直模仿这个动物的动作。这个概念就是洛伦茨最为人知的研究之一。洛伦茨也因为研究动物的行为模式,在1973年和另外两位科学家共享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狗的家世》这本书是洛伦茨专门针对狗写的,尤其对狗的行为和心理的分析,至今都是非常经典的。洛伦茨一生的时间都花在和动物打交道上,对动物的观察细致入微,对细节的描写非常丰富,更对大自然和别的生命充满深深的敬意。我们能够听到各种猎奇的小故事,收获与动物相关的冷知识。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能够锻炼与动物沟通的“特异功能”,甚至开启“上帝视角”来观察和反思我们人类。

那话不多说,接下来我将用三个小视角,带你走进狗的世界。分别是:狗的视角,人类的视角,还有我们刚刚说的“上帝视角”。

我们先从狗的视角,看看它眼里的人类、其它的狗,乃至其它的动物,到底和它是什么关系。接下来,是人类的视角,这是这本书占据了最多篇幅的部分。你可能觉得自己已经很了解狗了,但洛伦茨这位最了解动物的人,他眼中的狗和我们看到的可不太一样。最后我们来开启“上帝视角”。我们来讨论,如果狗是人类的好朋友,那它的世界里有没有更高级的人性成分,比如说,道德呢?

第一部分

我们进入第一个视角,狗的视角。我们很清楚自己怎么看待自己的狗,但是狗对人又是怎样想的呢?抱在怀里的泰迪,是怎样看我呢?是食物的来源?打猎的伙伴?家庭的成员?

那我们就来看看在狗的眼里,主人、主人的亲友、小孩,乃至主人身边的其他动物都是什么样的吧。

我们常说,狗,是忠诚的代表。这忠诚里就隐藏了许多狗与人的关系密码。细细分析起来,狗的忠诚和这个物种的演化史脱不开关系。你一定听说过一个说法,狗是狼演化来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狗和狼是同一个物种,但狼并不是狗的起源。具体说来,应该是狗和狼拥有同一个祖先,是一种已经灭绝的灰狼。后来狗又在迁徙的过程中,跟不同的犬科动物,尤其是不同的豺类,进行了杂交。整体来看,狗的血统主要就来自灰狼和豺。具体针对某一个狗的品种,或者某一只狗的个体来说,灰狼和豺的血统所占比例不同,性格就不太一样。所以,我们可以简单分为豺血统较重的狗和灰狼血统较重的狗。

如果是豺血统比较重的品种,比如小鹿犬、吉娃娃、泰迪、腊肠犬等小型犬,它们的忠诚来源,是小狗对父母的感情。这些品种可能终生都带有一点儿幼年的气质,在生物学上叫作“幼态延续”,就是看起来一直都像是幼年状态一样。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人类喜欢狗的这种幼年特性,觉得可爱,在多年的品种培育过程中选择和保留了下来。它们对父母的依恋会持续一生。所以你看,许多养狗人把自己的狗称作“儿子”或“女儿”,还真是有科学依据的。

那如果是灰狼血统比较重的狗呢,比如阿拉斯加犬,它的忠诚有另一个来源。就是野生犬对狗群首领的服从,或者是对共同打猎的其他狗群成员的友情。它们对主人的态度也明显与前面的小狗不一样。

理解了这两个因素,就不难理解许多狗的个性和行为的来源了。比如前面提到的一些长不大的小型犬,豺血统较重的,可能一辈子都看起来像是幼犬。也就一辈子都调皮得像个被宠坏了的孩子,见到任何人都“叔叔好”“阿姨好”。既对主人忠诚,也对别人忠诚,也就成了“撒手没”,非常容易跑丢,一旦放出去就找不回来。而灰狼血统较重的,比如野生的狼本身,或者松狮犬。像这些品种的雌性犬在出生后5个月左右,对父母的依恋还没消退时,就会选择心目中的狗群“首领”,一生忠诚,来追随这位首领。这也就是养狗上常说的“认主”。如果错过了这个时期,它已经选了其他人作为“首领”,就一辈子都不会认你为主。而这些品种的雄性犬呢,即使选了你做主人,成年后也可能还是会要挑战主人,想赢得狗群“首领”的地位。它甚至还会想另起山头,去别的狗群当首领。作者洛伦茨曾养过的一只澳洲野犬,就是这样的。因为很喜欢洛伦茨,不愿意与作者为敌,所以到了成年就一心想要跑开,去建立自己的狗群当首领。

你看,豺血统太重,认谁都是主人;而灰狼血统太重,又过于独立,认谁都不是主人。你可能会想,如果能够有幸选到一条,能把对父母的依恋之情和对首领的服从态度,完美结合起来的狗,那就太好了。如果再加以优秀的训练,那它就有机会和主人建立一段美满幸福的关系,留下许多感人至深的回忆。这也是很多人选择养狗的原因,和许多养过狗的人的心得。洛伦茨就有过这么一只,它是松狮狗和牧羊犬的混血。由于洛伦茨因为工作和战争,搬到了别的城市居住,这只狗甚至上演过类似《忠犬八公》的情节,留在作者原来居住过的地方,痴等主人回来。这种健康的关系能够让狗融入人类的家庭,和家庭成员建立亲密的联系,比如忠心守护家中的幼童。

可不好的主人,也有可能和狗建立起畸形的关系。比如洛伦茨在书中提到,他曾见过一个主人在街上打狗,神态凶狠恶毒。而刚巧的是,这个人的上司苛责他时,态度几乎是一样的。正所谓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狗与人的关系,也往往是人与社会中其他人如何相处的一个缩影。洛伦茨本人喜爱自然,不太讲究,他的狗就常常四处打滚,毫不在意泥泞。而他夫人的狗,尽管生活在同一个家庭里,却很爱干净,绝不会一脚踏进水洼里。

讲到这里你应该已经发现了,其实人与狗建立的,是一段家庭关系,跟养小孩和交朋友非常类似。进一步来说,狗脱离了野外环境,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它会把主人认作狗群的首领,把主人的家人认作狗群的成员。如果这家庭中包含有其他动物,比如猫、仓鼠、鸟类等等,忠心的狗甚至会抑制自己追逐和捕猎这些动物的天性。它会遵从主人的训练,去和这些动物建立友情,把它们也纳入“狗群的家庭成员”中来。

洛伦茨在这方面颇有经验。狗有清晰的“领地”和“家庭”意识。一旦别的狗踏入,一定会奋起反抗,直到驱逐入侵者。甚至可能为此忤逆主人。比如,不顾主人的责打,执意要尿在家里,来标识自己的领地。可如果是训练有素的狗,领地里出现了别的物种,比如小猫,而主人又反复用语言和行动强调“不许骚扰它”,狗就会暂时和平相处。为什么说是“暂时”呢?还是以洛伦茨的故事为例。他的狗尽管没有攻击小猫,但每次洛伦茨抱起小猫时,狗就会兴奋地迎上来,猛力摇动尾巴,四脚踏步,露出强烈的幸福表情。主人抱了小猫,为什么狗会这么高兴呢?说起来可能有点让人毛骨悚然。因为它在期待着主人把小猫当作食物赏给自己吃掉。因为它的反应,和洛伦茨喂食物时的反应是一样的。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在一部小说中,也描写过类似的情况。狼群对筋疲力尽的猎人不再凶狠,反而露出缓和、亲切的表情,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这意味着对狼来说,猎人已不是危险的敌人,而是可口的盛餐。洛伦茨意识到,即使这只小猫已经跟这只狗相处了好几周,只要他一下令,狗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把小猫撕成碎片。要持续训练很久,狗才能逐渐理解,这小猫也是“狗群成员”的一部分。从此才可以和它和平相处,嬉戏打闹。

按照洛伦茨的经验,教会狗不要捕杀鸟类容易。而教会它们不要捕杀其他小型哺乳动物相对困难,尤其是兔子,那简直没有希望。毕竟,这是刻在“狗协助人类打猎”的基因里的。而狗对灵长类的态度就很微妙。因为猴子和人一样,有用眼睛直视对方盯着看的习惯。而这种“凝视”,在狗的世界里是极大的威胁。不知道你看没看过2016年上映的一部电影,叫《奇幻森林》。它是由英国童话名著,吉卜林的《丛林故事》改编的。故事里的主人公是一个狼孩,书中就有狼群成员因为受不了这个孩子的凝视,而离开狼群的情节。连这个狼孩最好的朋友,一只黑色豹子,也做不到直视他的眼睛。但是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们的眼睛成像原理和人类不同。总体来说,动物的视线一直游离,需要关注视野中任何会发生的突然动作,而很少集中。如果动物凝视一个地方,或者一个对象,那往往意味着这个地方或者对象很危险。而人类的眼睛天生就是视线集中成像的,会比动物更多地做出凝视的动作,并不意味着危险。你看,正是眼神的原因,造成了狗对灵长类微妙的态度。

回顾一下这部分的内容。狗是怎么看待人类和人类身边的生物的呢?狗离开了野外环境后,其实刻在基因里的本性并没什么改变。它还是会觉得自己生活在狗群当中。比如它会把主人当作狗群的首领,把主人的家人、宠物等家庭成员当作狗群的成员。“天性”是狗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一只狗,对主人的忠诚或者不忠,对小动物的捕杀或者饶恕,爱干净或者不爱干净,在不在房子里撒尿,都可以追溯到它天然的行为中。

这部分我们说了很多关于狗的进化的知识,其实受困于作者洛伦茨的时代,书里有一个已经被颠覆掉的观点。当时洛伦茨认为,不同品种的狗,应该是全球不同地区独立演化的。他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他的说法很符合我们的感知。你看,不同品种的狗体型、长相等方面差别非常大。像是吉娃娃和阿拉斯加,这个差距太大了,甚至比许多不同物种之间的差别都大。所以在还没有基因组学研究的年代,很多人认为,不同品种的狗,比如吉娃娃和阿拉斯加,它们长相差距这么大,那它们的祖先应该不是同一个物种。

但是,现在基因相关的研究已经证明,不同品种的狗之间,基因的相似度很高。所以尽管狗和狗之间长得很不一样,但它们很有可能都同样起源于某一个地区,然后迁徙到世界各地的。但这个最早的地点是哪里,还在研究当中。

第二部分

了解了狗是怎么看待我们的,对我们认识狗是有很大帮助的。那接下来,我们从狗的视角中切换出来,进入人的视角。在洛伦茨这样大师级别的人眼里,狗应该是什么样的呢?他不仅能带着我们从更多的方面来了解狗,还能给我们很多实用的挑选狗和训练狗的原则和建议。

我们先从狗的品种讲起。可能有许多养宠物的人会十分迷恋“纯种”这个概念,好像“纯种”就意味着这只狗更高级一些。但从动物学的角度来看,这个观念简直是错得不能再错了。洛伦茨就非常非常不推荐纯种狗。他觉得大部分他养过的纯种狗,都明显没有混血狗聪明。这其实很好理解,因为狗的品种,所谓的“纯种”不“纯种”,是单纯根据外貌来挑选和培育的,一切看外表。这个过程肤浅到你不能想象的地步。

洛伦茨举了松狮狗的例子。1920年代人们喜欢的松狮狗,有这样几个外貌特征:嘴唇尖尖、眼睛歪斜、耳朵竖起。当时的狗展比赛就按照这几个特征去打分,于是狗的繁育者们,就往着故意夸大这些外貌特征的方向去繁殖和培育,就培养出了整体看起来非常不协调的松狮狗。这就跟我们现在流行的网红蛇精脸一样,整张脸看起来协调不协调、美不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眼睛越大越好、鼻子越高越好、下巴越尖越好。

这还不算是最糟的,要知道“好看”都是有代价的。在狗的品种繁育过程中,为了得到需要的外貌特征,常常会以牺牲狗的生理健康、精神健康和智商等各方面为代价。拿人类来打个比方,大眼睛好看是吧,患了甲亢病的人眼睛会突出、变大,那我们就都选甲亢患者吧,让他们互相结婚生子,看谁能病得最厉害、眼睛最大。持续几代之后,病得越厉害的,血统就越“纯”了。是不是听起来很荒唐?但其实,这就是我们在选育纯种狗的时候做的事情。也就是这个原因,纯种狗常有遗传病,或是天生的精神不太正常。且不说这个过程对狗很没有人道、很残忍,就是选育出来的这个结果,也并不是一个只优秀的宠物狗。所以下次,要是有人跟你炫耀他的宠物是“纯种”狗,你可以在心里默默地“呵呵”一下。

如果到这里,洛伦茨已经说服你放弃虚荣心,不要以人类赋予的价格来看待一只狗的价值。其实,狗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个性。

我们前面说了,养狗,就是建立一段亲密关系,像是想要交一个忠诚的朋友一样,智商和个性都是考量的重点。你先得清楚自己的需求。如果你是个孤家寡人,想要寻找一些温情。希望你的狗能时不时深情地把头靠在你的膝盖上,用充满爱意的眼光凝视和追随你。那就不要选择个性总是满不在乎的松狮狗,而要选爱尔兰赛特犬,或者类似的长毛、长耳的品种。如果你喜欢野性的狼品种,拳师狗和万能梗犬适合新手,而松狮狗和牧羊犬性格敏感,适合已经很熟悉狗的人。当然,在考虑这些需求的时候,要注意自己能够分配多少时间给狗,受不受得了精力尤其旺盛或者特别黏人的品种。

选好了品种,去挑狗也有不少讲究。如果有可能,要从挑选狗的父母开始。狗的父母先要健康、性格你喜欢才行。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娃打地洞”,小狗的性格有很大可能十分接近它的父母。要挑同一胎中最强壮、最肥胖、最活泼的那只小狗,但要注意雌性犬比雄性犬的体型小,不要误以为它瘦弱。很多人可能在宠物商店里,会挑那只跑过来和自己玩的小狗。但是其实,最好不要挑初次见面时态度最亲昵的那只,因为它有可能是前面提到过的,认谁都是主人的那种。

好,现在我们挑好了一只狗,是你喜欢的品种,小狗也很健康。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讲讲训狗的一些基本原则。洛伦茨本人并不喜欢把狗交给专业人士训练,在他看来,这等于一开始就要求狗不要对你一个人忠诚,而是要把教练和你都视作主人。我们前面说过了,狗的天性只认一个主。你让它在小时候先认教练为主人,而后又强迫它改认你为主人,不是说不可能,而是对狗和你建立特别亲密的关系十分不利。

无论是不是自己来训,养狗的人都知道,训狗的奖惩必须及时。你得随时观察狗的行为,在它“准备”便便、“准备”开溜的时候给它惩罚,让狗理解对错,千万不能事后处理。因为狗,尤其是小狗,哪怕只晚几分钟,它可能都难以理解事件的关联性。比如,洛伦茨会在狗不听话、准备开溜的当时,立刻用弹弓偷袭它。让狗将“准备离开主人溜走”和“突如其来的疼痛”关联起来。而不要等到它已经溜开之后,更不要等到它开溜结束回家的时候再打,狗可能会误认为你是因为它回家而惩罚它的。

并且,奖惩一定要看狗的性格。有些性格敏感、容易紧张的狗,不能过度惩罚。而性格倔强顽劣的,可能打它一顿它也不太在乎。最严厉的处罚方式,是抓着狗头拎起来拼命摇晃。为什么这个是最严厉的呢?这源自狼群首领处罚成员的行为。能把大只犬举起来摇晃的首领,必然是体型巨大的野狼。因此用这招惩罚你的狗,它会吓破胆子,要谨慎使用。除了惩罚之外,训练也要看狗的情绪,要多用奖励,训练几分钟休息一下。如果狗看起来不是很情愿,就不要强迫了,以免狗“厌学”。

回顾一下这部分的内容。选狗、养狗的过程,也能帮我们更加了解狗这个物种。比如说,纯种狗并不高级。纯种狗是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故意培育出来的,而这个培育过程对狗本身有着极大的伤害。相对来说,混血的杂种狗反而更健康、更聪明,更适合作为人类的伴侣和宠物。选狗首先一定要明确自己的需求,如果你喜欢安静,却选了一个天性就很闹腾的品种,那可能一开始就注定了你痛苦,它也痛苦。

第三部分

好,我们现在算是把双方都了解了。那么我们从第三个视角,“上帝视角”来看看,从狗的身上,是不是可以有反观我们人类的地方。那么,上升一步来说,它们眼里的世界有文明吗?这也就是洛伦茨将要回答的第三个问题,狗的世界里也有道德吗?

当然,洛伦茨也说,人类社会所说的“道德”,都建立在动物所没有的精神能力之上。但狗确实有许多天然的行为习惯,近似于我们人类社会里所说的“道德”。比如我们前面讨论了的,忠诚的来源、领地的意识、对待其他动物的不同态度。它们甚至还有一些“绅士法则”。比如雄性犬绝不能咬雌性犬,雌性犬却可以粗暴地使劲啃咬雄性犬。再比如,成年犬绝不能攻击幼犬。成年犬如果被丢在同母所生的弟弟妹妹们中,会特别照顾它们,即使被咬得厉害也不能吼叫。还有,战败的狗如果仰卧肚皮朝上、露出脖子、发出呜咽认输,战胜的那方就算仍然十分气愤也只能马上和解,无论如何不能伤害对方。

狗的这些行为习惯,构成了它们社会里的天然法则,也是它们的行为准则。这和人类社会里对行为进行刻意约束的“道德”可能有些不同,但它所体现出来的效果,却比我们人类的道德还要强劲。因为这些法则都是狗的天性,不需要任何约束,就会自然而然地这么做。

好,上面是狗和狗之间的关系,或者说“道德”。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狗和人类之间的爱。在狗的“道德”体系里,当然这个是带引号的“道德”,狗对主人的爱,是至高无上的第一原则。这种“爱”特别体现在狗对主人的关注和理解上。比如经常有狗在主人出门后站在窗前目送主人的背影远去;每天趴在门口等待着主人回家,只为主人推开门的一刹那扑上去迎接主人。不仅如此,狗对主人的身体健康还有清晰的反应。洛伦茨的狗甚至会为他醉酒而担心不已。忠犬救主的故事也不罕见。

那相比来看,动物这种加了引号的“道德”, 比如对其他狗的绅士法则和对主人的爱,和人类的道德相比,孰轻孰重呢?这却是一个很可以讨论一下的话题。

狗的天性,这些来源于野生动物心中的动机,全部都是“善良”的。换句话说,这些来自本能的冲动,都是为了这个动物个体或者是整个种群生存下去,而出现的。这些行为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活下去,而并没有任何别的意图。对于自然状态下的野生动物而言,天然的行为和“应当做出的行为”是一样的。不会出现“我应该去做什么事,但是我不想去做”这种情况。所以,这些“规则”是绝对的死线。像前面所说的,即使狗自己想去突破这些规则,也根本无法做出违反这些规则的行为。它们无法不忠诚、无法不绅士。

相比之下,虽然人的天性并非本“恶”,但人类社会的发展,让人类所生存的环境发生了改变。“天然的行为”不适用于人类的文化条件了,它和“应当做出的行为”产生了偏差。道德就成了约束人类的行为的东西。当然,在人类的社会里,违反道德的行为从未停止,并且一直在发生、还将继续发生。但在狗的世界里,就没有这种道德的约束。就算狗的生存环境发生改变,有些事情人类可能觉得不应该做,但狗还会继续按照自己的本性去执行。甚至,有可能会作出十分恶劣的行为,它们也意识不到这是一种恶。比如说,在动物世界里,强奸就并不是罕见的事情,也并没有对错可言。

那这样来看,狗的“道德”,就是天生如此,无需约束。可万一时过境迁,它们可能作出“恶”的行为,而并不自知。而人的道德,在后天形成,一直有人触犯,永不完美。可无论时光荏苒,道德永远同人类社会共同进退,一直演变。这两种道德,到底哪一个更高尚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留给你自己去判断了。

总结

好了,以上就是洛伦茨的《狗的家世》的全部内容。我们从三个视角为你展示了狗的世界。从狗的视角来看,主人是父母,是首领和朋友,而主人的家人、孩子、宠物,都是狗自己的家庭成员。从人类的视角来看,洛伦茨这位可以说是最懂动物的人,给出了他关于养狗、训狗的建议。从“上帝”视角,我们讨论了狗世界当中的“道德”,其中不可侵犯、至高无上的一点,就是对主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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