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决定丁克了以后的这几年总有些朋友和亲人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确认你的决心有多大。S大表姐就是一典范,S大表姐是比我大了两轮的同辈人,在我结婚的第二年我那个争气的大侄子已经给她生了一个大胖孙子了,所以每次见到我甚至是在电话里都会“苦口婆心”地以过来人的身份给我“指明路”。其实人很难做到以一个平常心去对待自己周遭的事情,我也一样,我认为S大表姐没有这个过来人的资格,一是她和我说话的方式就不是同辈人对同辈人的语气,这个确实很难,谁让我和她儿子是同龄人呢。二是她大学教授的身份导致她和谁说话(至少是和我)都像是在教育别人。三是我丁克的主要原因除了我不喜欢小孩子,除此以外就是我认为周遭的环境不太适合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在这样的应试教育下成为一个无用之人,而S大表姐把我大侄子培养成了出国留学还娶了台湾媳妇生了美国孙子的精英中的精英,这个造就下一代的环境我可比不了,也不想比。环境不一样,追求不一样,你也就不该用你的价值观来衡量别人,即便是你的家人。
2.
关于饮酒,小酌怡情,大了就难说了。老公以前海量,但是无酒瘾。自从有次喝大了诱发糖尿病以后就远离了这琼浆玉液了。那以前的朋友怎么办?刚开始总有朋友约酒喝,我老公最棒的就是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自己就推了,有时同一个人会连着约他三四回,他推的多了那些人也就不会再打电话了。但是呢,是你的朋友不喝酒他也是你的朋友。而那些非喝酒吃肉就不能来往的人呢不交也罢。一个真正的朋友是应该劝解你远离少喝酒的,而不是把你放在两难的境地拿友谊来要挟人的。
3.
“合同”到底伤害了什么?我看到好些朋友喜欢找认识的人一起搞一番事业,这本无可厚非,认识的人知根知底,但是为什么那么多朋友间的合作最后变成了一个人的公司,到最后两个人连朋友都做不成甚至有些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了呢?
那句“多年的老哥们,别提钱,伤感情,你还不信任我吗?咋们还用得着签合同!?”。真真害死人。我的一个朋友因为和他的另一个朋友合作前没签好合同,共同投资的钱不仅最后变成了他借钱给人家投资不成,现在连这“借”的钱都要不回来了。难道朋友之间签个合同真的就那么“伤感情”吗?这个绝对是谬论!道德绑架!夫妻关系那得多进,还得去民政局领个“合同”以此证明。父子之间财产转移更得有法律来保护双方的利益,难道你所谓的朋友关系还大过血缘关系吗?我和朋友借钱总是要写欠条的,记得有一次我要写欠条时,朋友上前阻止说“咋们之间写这个东西就太伤感情了!”我说,你错了,不写这个伤得更重。
好久没更,除了懒没别的借口。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哲学,血缘无法选择你只能做好自己。朋友可以选择,去伪存真,在三观尽量达到一致时互敬互爱才是真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