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聪买了件蓝色马蹄莲花的真丝旗袍,穿着有点紧,让我试,正合适!这样,我没花一分钱,得到一件旗袍。想起以前总是我穿着小了送给别人,没想到野百合也会有春天!哈哈!
这段时间不冷也不热,正好穿旗袍。拿出来穿上,真的好合身,象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本来想向她表示感谢,转念一想,旗袍虽是穿在我身上,却是叫路人饱了眼福,要感谢也应当是跑了眼福的路人感谢她,我又瞧不见!再说,穿在我身上,才算是体现了她这笔钱的价值,照这样想,她该感谢我才对!
明天,要她请我吃饭!我只需穿了这件旗袍去赴约,暂时隐满了自己的性情,装出一副穿旗袍的女子应有的温柔贤淑的样子,让她瞧瞧风景,感受一下什么叫做物超所值![呲牙][呲牙][呲牙][偷笑][偷笑][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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