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后有一篇作品赏析,说什么“他没有哭死去的母亲,但心里是爱她的,并曾努力去理解她”,不知道他想说什么。社会传统的荒谬,是人人都批判得的,而一些更深层次的基本价值观的荒谬,则万万不能说出来,比如说,所谓“爱”的荒谬,比如说,“某种程度上说,每个人都有一丝让所爱的人死去的念头”。因此,这篇赏析,意思是对了,却只扒了一层皮,没切开骨肉,也就看不到五脏六腑,看不到真心,又或者说,写这篇赏析的人其实是明白的,说了这么多“荒谬”的人,怎么可能不明白呢?只是不敢说。
我们历来不缺批判的人,有时甚至很有些声势,比如说新文化运动的时候对于“孝”的批判,比如说我们从新文化运动之后就没停息过的对“重男轻女”对批判,然而并不能真正有什么用,并不能把一些人解脱于许多强加的、不堪忍受的重负之中。我们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构建起一道现代的法律,然而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甚至于光天化日之下,传统的丑陋,习俗的狰狞,依然日日重演。
背后的原因,可能是我们的批判从未深入,从未真诚,因为批判本身也是一种社会行为,也要被外界所裹挟;也可能是批判的人屁股决定脑袋,换了一个位置坐,目光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也是这荒谬的一部分。
荒谬的意思,其实是不“真”。我们当然知道,社会上的每个人都需要一套衣服,穿起来,斯斯文文的样子,然而真正的感觉,真正的想法,这个人的本身,也要有它的空间。把真心剖开来,放到阳光之下,不论是美丽的还是丑陋的,都应该得到尊重,或者至少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其存在的自由。否则,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了。
这本书不时让我想起《月亮与六便士》,一个是从正的方向说,一个是从反的方向说。从正的方向说,我们看到一种人生的可能性,个体追求的可能性,从反的方向说,我们看到另一种人生的可能性,普罗大众荒谬的可能性。对于所有的可能,胡适说,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而对于那些看不到各种可能,不得不屈从于许多荒谬而备受煎熬或者已经习惯性适应、甚至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人,只能抱以同情,只能反问自己不是压迫势力的一部分,只能期望他们终于能得到解脱,并且不把这种压迫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