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来乍到
1840年,20岁的惠特曼来到纽约,先后在各家小报做记者,主要是为了糊口。他的抱负不是做新闻,而是写诗。
2 试图投稿
一天,他将自己的诗作收集成册,询问一家出版商是否有出书的可能。这些年他写了不少诗,零星发表在各家报刊上,但他依旧只是个年轻的无名诗人。
3 无奈被拒
出版商随意翻了翻,说这些诗就算了,让他写本小说,稿费125元。彼时纽约的房租是每月十元。
4 另辟蹊径
换了别的诗人,可能会觉得太伤自尊,拂袖而去。他却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没准自己能写出一部畅销书呢。有了畅销书,再去推销诗集就容易多了。
5 说写就写
他满口答应,兴冲冲地回到租住的小屋,关起门来构思平生的第一部小说。他还是蛮拼的,将自己关了几天几夜,以每天两万字的速度,一口气写出了小说《富兰克林·埃文斯》。
6 剖析自我
小说带有强烈的自传性质,是惠特曼对自己早期人生的回顾与反思。
7 人生经历
他初来纽约时结识了一群街头混混,整天狂喝滥饮,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直到妻子病死,他才猛然意识到自己活得有多窝囊,下决心戒掉了酒瘾。小说中的酒鬼埃文斯就是惠特曼自己。
8 意外热销
他如期将书稿交给出版商。书印行后,竟然受到读书界热烈追捧,埃文斯自我救赎的不懈努力感动了美国人。
9 不忘初心
他无心插柳,却长出一棵参天大树。不过小说的意外成功并没有改变他的文学追求,他还是决定继续写诗。
10 如愿以偿
13年后,惠特曼写出了成名作《草叶集》,他终于如愿成为了一名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