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创作类型小说,你偏好哪一种?这一类型中给你印象最深刻的是哪一部作品?请评价此部作品,不低于200字。
论小说的话,看得最多、最入迷的言情小说,从初中到现在,基本都市爱情类的小说是最常看。有人觉得言情小说的格比较低,并且读了无用,因此我有时羞于承认最喜欢的创作类型小说是都市爱情小说。既然要写,我想写最真实的想法。
我印象最深刻的作品有两部,一部是唐七公子的《华胥引》,另一部是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前部是因为其有多个故事,每段故事讲不同的爱情故事,背景有跨越国家的,跨越身份的,跨越种族的,跨越生死。吸引我的首先是小说里人物的性格和价值观,其次是每段故事里不同性格的人对待爱情的态度。这部作品其实并不在于文采好,但读起来就会让我脑子高潮,深深为书中人物的一思一动所牵引。我喜欢张爱玲,爱她对人性的细思极恐,爱她对爱情的透彻。她可以把文字直接变成画面,用最恰当的词句把一个细小的动作写出来,同时还带着人的心理。文字拿捏精准简直让人嗔目结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句话让我看到了最真实的人性,绝大多数我们普通人都有一种看起来丑陋的想法—永远觉得没得到的、错过的是最好的,永远不会珍惜所拥有的。虽然这种想法丑陋,但另一个角度看也是人性中可爱的部分。张爱玲把男女之情写得,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她写不出。我喜爱她小说中人物性格的饱满性,光是这个人物本身,就算撇开与外的联系,都令人着迷,更何况是人与人之间碰撞出来的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