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余华的《活着》,再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一样的让人感动落泪,只是这次结局算是美好,所有人都有了一个好的归属。
余华的笔下,小人物的悲喜被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每看一幕,脑海中都是满满画面感,脑海中像过电影一般,书中的情节在脑海中浮现。
《活着》当时看完,感触很深,想着一定要写书评,但因自己的懒惰,到如今还未成形,书中的情节也忘了大半,只得放弃。若是有缘再读,必会记下心情。
《许三观卖血记》讲了一个普通的送茧工许三观卖血的故事。
通过一次次的卖血,使他的家庭一次次度过了危机。
他第一次卖血,是他和同村的根龙和阿方一起。那时的他,青春年少,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即使卖过血后,也无丝毫身体不适。
卖血得三十五元,他用这钱为自己娶了个媳妇——油条西施许玉兰,得娇妻也算贤惠,生活过得也算幸福,婚后育有三子。
生活不紧不慢的过着,直到有一天,他听说了一些闲话,才发觉自己养了九年的儿子一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自己带了九年的绿帽子。一个男人最不能忍的事发生在了他的身上。生气,愤怒,溢满胸腔。他耍起了小脾气,不再像之前那样对待妻子了,他觉得妻子亏欠背叛了他。但后来他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
尽管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但他还是爱着他的,毕竟一乐是他养了九年的孩子。在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孩子的脑袋,需要医药费时,他口口声声称,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自己说什么也不会管这件事。可是这个口是心非的男人啊,还是为了筹医药费去医院卖了血。
在一乐的亲爹何小勇被车撞躺在医院里,何小勇的女人找算命先生算命,算命先生的法子是,亲生儿子坐在烟囱上为何小勇喊魂。尽管他已经把一乐当亲儿子了,尽管他不愿意一乐去,前一秒还坚决阻止,后一秒他自己拉着一乐去了。他的朴实与善良可见一斑。
饥荒年间,家里断粮,天天清水煮粥,米粒屈指可数,每个人都饿的皮包骨头。为了能够让家人吃上一顿清水煮的面条,他又一次拖着羸弱的身体卖了血,家人们得以去饭店吃了清水面条。
为了二乐能够调回城里,为了能够让队长多多关照此事,他们决定请队长吃饭,但此时家中已穷的揭不开锅,实在没有好饭菜招待。许玉兰急得上火,他转身去了医院又一次卖血救急。拖着虚弱的身体,和队长对饮,被劝酒,他不顾胃里的绞痛忍着喝完了这顿酒。
父爱,一直都在。
在一乐病重时,为了筹集医药费给一乐治病,他一路卖血筹钱,一度面临生死考验。由于卖血过于频繁,他在途中差点死掉。好在他命大,逃过一难。
他总说自己这辈子善事做多了,老天爷才会保佑他,他才会在多次卖血还能活命。是啊!善良的人会有好报的。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他每次卖完血总要去胜利饭店补一补虚弱的身体。当年年少的他学着阿方和根龙的样子,还出过尴尬的窘境。如今,这话,早已深入骨髓,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了。
他身上的血就像一颗摇钱树,在家人遇到困境时,他一次次的通过卖血来帮助家庭渡过难关。
所以在后来他老了,再想着卖血时,却被嘲笑身上的血只能卖给涂油漆的工匠时,他痛哭流涕到不能自己,他难过他的血被当成油漆,他难过自己的血再也卖不出去了。
可他真正难过的是,我害怕家里再出变故时,他的血再也不能帮助家人度过难关了,他无能为力了。即使老了,他仍心心念念着家人。这个平凡的普通人,用他的鲜血在那个穷苦的年月里养活了一大家子人,直到老了还念着家人。这就是一个男人的担当。
最令我动容的还有许三观和许玉兰的互相扶持,相濡以沫,一辈子能和同一个人终老相伴实在是人生的一大幸事。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连回忆也淡了。但许玉兰和许三观却能够在漫长而又平淡的生活中彼此相伴,不离不弃,经历过风风雨雨,最终相互携手的还是你,真好!
在许玉兰被批斗被贴上妓女标签,当众游街的期间,是他一直默默的陪伴着许玉兰,每天给她送饭菜,还在米饭下面专门为她做了肉食。
那段日子,许玉兰被整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他不嫌弃她,他替她洗脚,是他一直在背后默默的鼓励和陪伴让许玉兰坚持熬过了那段时日。
后来,世道变好了,他们也终于熬到头了,他们不再缺衣少食,三个儿子也都各自成家立业,他们小两口也得以安度晚年。结局是圆满,还好还好。
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
许玉兰用勺子从米饭上面挖下去,看到下面藏了很多肉,许三观为她做了红烧肉,她就往嘴里放了一块红烧肉,低着头继续咀嚼,许三观轻声说:
“这是我偷偷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
我今天来是要对你们说,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你们不知道许三观有多好,他的好几天几夜都说不完,别的我都不说了,我就说说许三观卖血的事,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这个家,今天都到医院卖血啦,你们想想,卖血是丢命的,就是不丢命,也会头晕,也会眼花,也会没力气。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我们这个家,是命都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