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过长是法院的痼疾。某法院统计,民事上诉案件移送时间平均为三个月,几乎与民事案件二审的期限一样长。民事上诉案件移送拖沓,增加诉讼时间成本,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应当予以改变。
一、修改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于法律规定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审理,因此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在开庭前提交答辩状。等待当事人提交答辩状,往往成为法院迟缓移交案件的理由。考虑到答辩和交纳上诉费用,民事诉讼法该条可修改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二十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作出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通过以来,分别于2007年、2012年、2017年作出三次修正。在民事诉讼法没有对上诉案件移送时限进行修正之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亊诉讼法作出司法解释,或者发文进行规定。
三、法院内部进行改革。法院迟缓移交案件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环节:上诉费用的通知、交纳以及对缓交、免交费用的审查裁定;扫描和装订卷宗;移送卷宗。如何打通上诉案件移送迟缓的“肠梗阻”,是法院工作改革的新课题。有的法院委托EMS送转卷宗,使卷宗移送及时快捷,作出了有益尝试。
感言:律师议论法院工作,有越俎代疱之嫌。但事关法律工作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吐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