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丽
(一)
好久没有痛痛快快地写点什么了。
那天,修改自己的一篇旧文,改到凌晨三点多,从未有过的疲惫感,睡觉时却倍觉香甜。看以前的文章,好像在看一个说话絮絮叨叨的孩子。
这孩子不自信,她害羞,语无伦次,说了一遍后又强调。鉴于行文的啰嗦,以前的一个领导建议我,“你每次先把所有想写的都写下来,回过头再理顺结构,删改累赘的句子。”
发的那篇,是我看过理查德·耶茨小说后写的书评,几年前写的。加上引用原著的段落,原稿一共6千多字。以现在的眼光打量,我删去了一半。
如今这时代,谁有耐心听你长篇大论地啰嗦?以前的老板说,每篇文章不要超过3000字,最好2000字以内把事情说清楚。
删改好了以后,我发到“简书”上去,投了首页展示。第二天,顺利通过首页推荐:阅读量40,2个喜欢,1条评论。今天再发到公众号,到现在查看,阅读量为5。
一本冷僻无人问津的书,那样一个不受热捧的作家,再加上一个让人难以愉悦的话题,我再把它往里挖得更深。恐怕共鸣者寥寥,弦断无人听。
沮丧?那是肯定的,点击率是网络时代的GDP,一个码字工的价值就体现在这些数据上。可是,我不愿意仅仅被它们绑架。
以前的公司有个网络新闻专栏,刊登一些业内专家撰写的评论,有个印度记者持续供稿。这哥们儿几乎每天一篇,都是关于营销、航司、酒店行业的评论或观察。且不说质量,就他这劲头,我跟同事打趣,“他大概是把行业评论当日记写吧?”
在无人喝彩的时候,你是否能熬住寂寞?这是我给自己提的问题。
(二)
自从做编辑之后,我发现自己对于纯文字的兴趣有所损耗,这不是一件好事。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写作,二是阅读。
以前,要是我看了什么书或电影,有了丰富的感想和思考,自己会整理成文。如果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事,我去了什么地方,认识了什么朋友,有了什么感触都会写进日记里。但现在,我私底下对于自己越加缄默,在工作的疲累之余,很少再思考和自省。
回想两年以前,我还在工厂里做外贸,繁忙且时常感到暗无天日的窒息,于是给自己买了很多书看,好友也寄来一箱书鼓励我不断学习。我对法国天才诗人兰波的诗作与生平经历很好奇,于是买了他的传记。某天看到一篇关于枪手作家的短篇小说,遂对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燃起兴趣,也买了他的小说来看。
或许正因为精神世界荒凉贫瘠,那段时间我才对各种书籍如饥似渴,周末愿意挤两个小时公交去中山图书馆看半天书。
现在,我做着自己当初憧憬的工作,可以思考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并表达成文,也有发表平台,但那份热忱反而没有当初强烈,这是为什么呢?
我在知乎搜到了类似的问题,题主问“当爱好成为职业后,为何兴趣会降低?”,看这个问题让人哭笑不得,犹如一个男人在婚后无奈地抱怨,为何情人成了妻子后就没那么漂亮可爱了,自己也对她没那么感兴趣了。
获赞最多的答主称,这正是业余与专业的区别:当它只是业余爱好时,自己做到六十分就很开心,但工作要求专业和精益求精,恐怕你做到八十分仍然不够,成就感打折扣,自然没那么开心。
有点道理,这让我想起以往的经历。在以前杂志社的视频录制里,我客串过两次主持人,每次战战兢兢地完成任务后有种奇妙的成就感和解脱感。
但我仔细研究了专业的主持视频,发现她们的普通话发音和断句,语速语调,表情站姿及妆容无一处不体现着专业,更别说磨稿子和节目里举重若轻的幽默等技术环节了,我等业余者实在难以望其项背。
但不仅仅是这样。编辑们写新闻报道,或原创采访,都会受到题材的限制,如果你对相应的题材了解太少,就会感到笔头生涩。
再加上,你不得不迎合上司在遣词造句上的某些偏好,比如有的领导喜欢多用短句,显得简洁明快,有的则喜欢长句……有时这令我无所适从,仿佛被套上枷锁,逐渐改变了自己的行文习惯。
或许,就像五月天唱的那样,“生存是规则,不是你的选择”,除了适应和提高自己,别无他法,但这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自己的初衷。
于是我写了一首叫《我的笔它好像正在干枯》的小诗,抒发这种苦闷。
(三)
我现在体会到,跟其他大多数工种一样,写文章也是技术活。
从细节来说,标点符号和拟标题导语,普通的遣词造句,大方向的素材筛选和谋篇布局,无一不反映着作者的表达能力、知识底蕴和思维深度。
三国时袁绍讨伐曹操,陈琳以一篇言辞犀利的檄文而使曹操读来全身大汗淋漓,头风病愈,那是多么可怕的水平;左思以篇幅不长的《三都赋》,使洛阳一时纸贵;
白居易以一文而名动京城,让权贵看到他的文章时感叹“有此文采,长安居易”;骆宾王写的《讨武曌檄》让求才若渴的武则天叹服,责宰相不纳贤之过……在古人看来,一支笔可抵百万雄兵就是文人的最高境界。
但是,无数文人穷尽一生锤炼而成的文字技巧,都不是白白得来的,需要虔诚而执着的努力。
如今,新媒体颠覆了人们的阅读习惯,使得眼球效应放到最大。许多网站在进行资讯建设时将点击率奉为圭臬,标题要大胆而吸睛,配图要精致又个性,内容质量成为次要因素,他们也不介意从别的网站“顺手牵羊”,以吸引更多的网友来看。
但我仍然怀念老派媒体人的资讯生产方式:他们注重原创,为了写好一篇文章可以埋首故纸堆多日来寻求素材,注重独家原创,为深挖某个事件或者人物背后的价值,不惜穿越千山万水,历尽艰辛四处采访,力求报道的真实和中立。
闲时,我喜欢看腾讯的“大家”专栏,里面大多是资深媒体人或作家的评论或随笔,看前辈们的文章,或晦涩深刻,或大快人心,或发人深省。他们无一不是对各种素材信手拈来,文字技巧也圆熟通透,我从中看到生活阅历和知识广度对于写作的重要影响。
不过,“大家”里面也有一些我不太喜欢的文章,它们的遣词造句浅显粗白,说理我也不见得认同。好友叶猫跟我说,我觉得你完全可以自己写,那些所谓的作家也不一定就怎么样,写作不是一件特高深的事情。
好友的鼓励让我倍感温暖。反过来我想,那些以为写作很容易的人,心里多半不会把写作当成一件严肃的活儿。
有的写作者鼓吹,“你写的东西要对别人有价值”,特别是简书上的作者。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如果你只是为了迎合他人,写一些自己都不知所云难以自洽的观点,宣扬一些粗暴简单的成功学价值观,用一种幼稚的方式去剖析社会现象,不是很可笑吗?
窃以为,写文章固然要给别人提供价值,最基本的却是,它对写作者自己的价值——在一次酣畅淋漓的表达之后,你散乱的思绪有没有得到疏导和提炼,你的感情有没有得到纾解,你是否享受这个过程?
如今,出书正变得越来越容易,互联网时代,“得屌丝者得天下”被公众视为某种具有调侃和讽刺意味的金玉良言,很多人把写书、写文章、运营公众号当成了经营产品,有时候,像那些只求销量不求质量的淘宝爆款卖家一样,急功近利,胡说八道,乱炖鸡汤。可笑的是,这种文章在网络上居然销路甚广。
正因为我对写文章这事慎之重之,有时难免缚手缚脚,因羞怯而自觉浅薄,想得多,写得少,以后改之。是骡子是马,还得先拉出来遛遛,把自己当成一个蠢笨小学生吧。
像胡紫微女士说的那样,高兴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