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要完本了,半年的时间,将近一百万字,就这么结束了。
当意识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突然有些睡意全无。
人要习惯一件事情很难,可当这件事情慢慢变成习惯,你又要去改变的时候,就会非常的不舍。半年的时间,我习惯了每天晚上,关掉手机,断掉网,一声不吭的坐在电脑面前写上五千字。
状态好的时候,可以一直写一万字。即使有些时候非常想放弃,但坐在电脑面前的一刹那,手指开始进入状态,整个人变得非常兴奋,一个小时过后,几千字也就写出来了。
灵感不是想出来的,灵感是写出来的。
多少次,颓然的发现,那些脑子里热血沸腾的情节,真正变成文字,是有多么苍白无力。反倒是坐在那里,根据大纲,让情绪自然的流淌宣泄,偶尔能够带来一些意外的惊喜。
这半年,习惯了每天在电脑面前,与自己对话。以为自己的情绪,能够影响人物,其实不然,大多数时候,都是人物影响了自身的情绪。坐在电脑边,手指触碰到键盘的时候,心灵就会变得特别的静。那种时刻,整个人是纯粹的,没有世俗的喧嚣,没有生活的压力。
码字是一个清苦的工作。可是因为热爱,一切都有了活力。生活中,太多的人,从事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消耗着生命。因为懂得了这些,所以再困难的时刻,都会坚持下来。只为了面对屏幕,心底里慢慢燃起了的那丝火焰。微弱,但足以燃烧自己。
写了这么多的字,从新人变为老手,看书的口味越来越刁钻,眼光也越来越毒辣。
懂的越多,就越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人物、情节。这两个简单的词汇,是足以用一生去品味的。
曾几何时,对文笔执迷不悟。现在,当积累到一定地步时,总算能明白,文是何物,笔是何事。小到一个表情,中到一个对白,大到一个段落,都足以见功夫。
有人鄙弃工匠精神,认为下笔,就要凭借一腔热血,其实,好的稿子,也是个水磨功夫。主线、支线、人物、场景,哪一个不需要考虑清楚了。
这近百万余字,写得越多,就越敬畏。初写时,往往提笔就写,但现在,务必求得胸中有沟壑。不好的不写,不吸引人的不写,写了没有用的不写。
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的时候,我手指屈动,隐隐感觉到,有些东西,在和我呼应。
我意思到,那是灵魂,我书的灵魂。
从提笔到完结,整本书,是有了魂儿的。他与你一起呼吸,一起成长,一同醒来,一齐睡下。
写一本书,就像是在孕育一个生命。他的灵魂,由你去赋予。人有情,书有魂。不然,完结的时刻,我为何会如此难过。
人的一生,总会经历无数次的告别。我的父母,曾在车站送别我;我的母校,曾在校门送别过我;今天,我的心血,在用他的灵魂与我告别。
再见。